妻子的责任和义务
从法律上讲,妻子和丈夫的责任和义务是平等的。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家庭成员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1055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1056条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1057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任何一方不得限制或干涉对方。
第1058条(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之权利)夫妻双方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之平等权利,都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之义务。
第1059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对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夫妻一方与对方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