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

 一看到这本书,就有一种被吸引的感觉,为什么这只是“疯羊”,又为什么这只羊的名字叫血顶儿。

 终于我明白了,这只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母亲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终于回归到平静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认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的战斗分明就是鸡蛋碰石头。刚刚我看到它这样做的原因,心里不禁一阵感动,奥古斯盘羊是“盘羊”的种,血顶儿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是为了帮自己的母亲报仇,而看见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顶儿,引发“内部战争”,罪名却落在了血顶儿的头上时,真是心里难受,并为它打抱不平……

 故事的结局依旧重复着狼吃羊,而就算血顶儿杀了这只杀害它母亲的狼,也还是会有其它狼群来吃羊,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但是血顶儿的牺牲让奥古斯盘羊群没有再受到追杀,因为血顶儿的牺牲,拯救了整个羊群,我觉得血顶儿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精神会在真个奥古斯盘羊历史上记下辉煌的一笔。

 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有那么一只小羊:

 有一只羊,它出生时就目睹了母亲为了救它而被母狼咬死;

 有一只羊,它的一生都为了复仇而奔波,被羊群嘲笑,被说成是一只疯羊;

 有一只羊,它板直自己的羊角,它一次次的与母狼斗争,并多次侥幸存活。

 有一只羊,不满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引来了了羊群的灭顶之灾;

 有一只羊,它叫“疯羊”血顶儿!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2

 这本书主要写一头盘羊,自幼就把羊角扳直,相与狼搏杀,替母狼猴戏复仇,就在它即将成功时,羊群抛弃了它,始得它变成了狼的食物。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改变不了的。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

 其实,血顶儿之所以想杀死黑母狼,完全是因为“铸定式记忆”,在它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眼就是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吃的场面,所不同的是,他还看到了弱肉强食的无情雨酷烈,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还看到了虚弱无助的母亲为救它而甘愿葬身于狼腹!

 是的,羊是动物界被捕的对象,为母复仇,好想貌似是件光荣的事,但是羊不可能打败狼,这是从以前就是这样的,任何羊都是被捕对象,怎么能违反呢?但是后来,它屡屡战胜狼,成为羊族的英雄,我也不禁为它战胜狼而感到兴奋!它成功了!它打败狼了!它能保卫羊群了!

 但,书中的头羊(羊的首领)依旧认为它是头疯羊:血顶儿怎么能违反自然规律呢?这是偶然,羊始终是狼的食物,狼吃一只羊,羊生下许多小羊,这是自然规律!它相信这种情况不久后就会消失。

 本来是可以除掉黑母狼的,可由于头羊的干涉,让血顶儿葬身狼腹!!血顶儿的目的只是为了报仇雪恨,它可以同黑母狼一起跌进悬崖,让羊群的死神消失。可,头羊不能信它,决定抛弃血顶儿,害怕狼,害怕血顶儿除不了它,继而狼的疯狂报复!!

 我讨厌头羊绕花鼎,血顶儿明明可以除掉狼却在关键时刻抛弃血顶儿它!它没有了对血顶儿的信任,没有对血顶儿的了解,只有对黑母狼的恐惧!!它为了逃离,利用母羊金蔷薇的母性与同情,让金蔷薇与羊群逃离并不提醒血顶儿!

 来读一读吧,这本书的故事情节起伏,扣人心弦,建议你也去了解了解!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3

 昨天,我终于把沈石溪老师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看完了。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头叫血顶儿的小公羊,它的妈妈五月怀胎把它生下来后,半小时内,为了帮助它逃跑,自己用身体挡住黑狼的攻击,最后被黑狼撕裂并吃掉。然后血顶儿,就慢慢长成了小伙伴眼中的,不怕危险,仍然迎头面对的疯羊。血顶儿在经历妈妈的那件惨事后,成长得非常快,自己学会了跑步,自己学会了捕食,不怕别人的嘲笑,还自己学会了面对强大的敌人。

 血顶儿凭着自已的不断努力,强大自己,还不断帮助伙伴,最后终于把它的仇敌——杀死它妈妈的那头黑狼打败,和它一起滚下了山崖。

 血顶儿虽然死了,却赢得了小伙伴们的尊敬和崇拜。

 合上书,我的眼泪又没有止住。不仅仅是因为血顶儿的妈妈为孩子牺牲的伟大母爱,也为了血顶儿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

 我想起妈妈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做饭、陪我做作业。等我做完作业,洗刷完睡下后,妈妈再开始做家务,很晚才能睡觉。我有时候还要发脾气,真是很不应该。

 过了年,我就11岁了,我要学习血顶儿的精神,努力学习,自己完成自己的事,可以让妈妈少为我操点心。将来我想要凭自己的努力考上医科大学,帮妈妈保养身体。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4

 ——大自然中的食物链我在暑假买了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疯羊血顶儿》。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我带着好奇打开了这本书,急迫地想知道这里面说了什么。由于血顶儿降临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亲“猴戏”遇害的血腥场面。

 因此,它的性格古怪,连行为也古怪——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

 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吃鸭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再说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 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小说终归是小说,结局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过《疯羊血顶儿》虽说是动物小说,但从这些动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5

 有这样一只羊,被羊群视为疯羊,却处处为羊群着想;有这样一只羊,为了消灭母狼,甘愿与狼同归于尽,有这样一只羊,为了给母亲报仇,甘愿打破羊懦弱的天性,甘愿把羊角弄直它就是血顶儿。——题记

 暑假,当我翻开这本沈石溪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时,就被这扑朔迷离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一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亲为了救它,牺牲了自己,刚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礼,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恐惧。它决心为母亲报仇,它不甘心做一只懦弱的小羊。因此它吧羊角弄直对抗母狼,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后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顶儿。

 血顶儿傻吗?为什么要把羊角弄直?那还是盘羊吗?为什么要和狼斗?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处处为羊群着想,那次没有它,羊群能逃脱吗?那次没有它,滚雪球它们不知还要顶死几头羊它和狼斗纯粹为了羊群的后代着想,它是羊群中的勇敢者!舍己为人的勇敢者!

 血顶儿是羊群中的勇敢者,那么他就是生活中的勇敢者。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五马街买衣服。走着走着,突然,一个青年朝我飞奔而来,只见他手里握着一个皮包,满头大汗,夺路而逃,原来他是个抢包的!后面跑出一个妇女,泪流满面,大喊抢劫!旁边的人就当没听见,不理不睬,有的在围观,有的议论纷纷,有的更是当没看见,有的在歹徒面前,看见他跑来,就马上走开了,却不出手相助。眼看歹徒就要逃之夭夭了,这时,一个保安追了上去,赶上了他,和他厮打起来,旁边没有人帮忙,大家一哄而散。保安拉着歹徒的衣服,想把他按在地上,却被反踢几脚,歹徒从地上站狼狈地起来,掐着保安的脖子,骂他多管闲事,保安马上用脚撩倒他,握紧他的手,想把包拉过来,保安扭过头来,对围观的人说:快打110!大家都犹豫不决,妇女掏出手机打了110。歹徒一听110,急了,用脚使劲踹保安的头,保安被踹得连连后退,打了个趔趄。当警察赶到现场时,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妇女感激极了,连连说谢谢。我问妈妈:围观的人怎么这么胆小?打个110也不敢?妈妈说:他们都怕惹祸上身,遭到报复,那个保安是勇敢的!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该出手时就出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汇集你我之力,创造幸福生活,不能让犯罪分子猖狂!虽然保安没抓到歹徒,更没追回包,但他是可敬的,那时又有谁敢冲上去帮忙?

 勇敢是光荣的,就像血顶儿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样;勇敢是可敬的,只在于你是否勇敢,不在于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学习吧!他们是生活的先行者!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6

 血顶儿刚出生时就看见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羊猴戏为了救他,把自己的血喷在了它的头上。它为了替母报仇,于是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中,不断练本领,终于磨出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长大后他为了给母亲报仇,他用他的角顶死了黑母狼的两只小狼崽。黑母狼愤怒了,血顶儿被黑母狼咬下了脑袋,此时金蔷薇为了他的孩子,活了下来,但当孩子出生没多久后,她也跳下了悬崖,追随血顶儿而去,从此盘羊的世界又恢复了往日狼吃羊的时代。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孩子往前冲的。血顶儿猴戏的死去,从小就被人隔离、讨厌,没有一只羊去关心、爱护他,更没有好好地去引导他,尽管他们知道羊被狼吃是自然规律,可是没有一个人区告诉过他,只有当他傻傻地与狼搏斗。从血顶儿的例子中,我们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我们人类本身,有时你给人多一点关爱,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误入歧途的人了!

 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也读到了什么是人类社会所必须知道的真谛!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7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疯羊血顶儿》。它让我学会了人要自强自立。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盘羊血顶儿在出生时看到了母亲被黑母狼吃掉。母亲的鲜血溅到它的头上,成了血顶儿永恒的印记和报仇的信念。血顶儿把角在电击石中夹直,一次次与黑母狼交锋,被同类视为疯羊。一次血顶儿为与黑母狼搏杀而补充体力熟睡时,在一旁放哨的羊群们悄悄地抛弃了它。最后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盘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中。

 看着《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不住地为血顶儿冒险与黑母狼作战的想法而感到担心和不可思议。血顶儿虽然在电击石里把打着花结的角板直,可是它毕竟还是一只羊,一只注定会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顶儿,它在出生时目睹了母亲的死,下定决心要为母亲报仇。它的勇敢和冒险我们都只能敬佩并不能真正学习,而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另一个知识,却让我感动自愧不如。书中说盘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时,半小时后就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躲避危险,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独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盘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岁开始就能独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几岁还在依赖父母。我就是属于第二类人,都已经13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依赖着父母。独自在家时,温饱会出现问题;睡觉前我房间和爸爸妈妈房间的门都必须开着,让我能看见爸爸妈妈那屋的灯光,不然就会睡不着觉;去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陪着,而且必须寸步不离;人多的地方我会紧紧地拉住爸爸妈妈的手。

 想想血顶儿,再看看自己,我真觉得自己很没用。在暗地里不止一次告诉自己要学会自强自立,可总是等不到实现诺言的那一天我就放弃了。现在我是时候该努力、奋斗了,真正变成一个自强自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