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一女生为何获刑8个月?
2018年 6月21日上午,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四起贩卖贩*品案件,其中,一19岁刚刚上大学的“网红”女主播,因贩卖贩*品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1日上午,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现场,被告人谢某、梁某、黄某、卢某等都因犯贩卖贩*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9年不等,并处罚金。年龄最小的被告人谢某今年才19岁,她之前是一名“网红”女主播,她在和朋友去酒吧玩的过程中不慎染上了*品。
被告人谢某称:那天叫我去玩就跟着去了,在那里干什么?就玩打牌,还有玩*品、*粉。
尝到吸*的刺激之后,谢某三番几次地又跟着外面的朋友一起吸*,慢慢地也在那帮朋友中间贩卖起了*品。
2017年12月1日中午,被告人谢某通过手机微信与农某取得联系,谈好向农某贩卖价格1000元的*品*粉、奶茶,双方交易完毕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6月21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宣判。
被告人谢某犯贩卖*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谢某称:
我已经知道错误了,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很对不起家人。
法官也提醒广大青少年,谨慎交友,远离*品。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法官张显远:
朋友圈这块要净化一下,平时尽量不要去那些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