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弗拉尔的适用较好的法律

莱弗拉尔的理论。

适用较好的法律规范,莱弗拉尔的理论常被概括为“较好法律的方法”,其中"较好的法"第一次将实体法规范纳入冲突法规范”。较好的法"要求法官在可能适用的法律之间进行比较,选取其中较好的法予以适用具体案件,是一种个案正义价值的体现。

在莱弗拉尔的“法律选择五点考虑”中,“较好法律的适用”是最为有效的一个因素,其他四个因素都是通过“较好法律的适用”得以实现的法官从一开始就知道选择的不是某个法域,而是这个法域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