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傧相被玷污的小说。
新郎小李(化名)和妻子在老家江苏泗洪县举办婚宴,妻子找了好朋友小静(化名)当伴娘。按照当地习俗,亲朋好友会在晚上婚礼结束后离开;由于小静住得很远,小李后来开车送她回家。
新郎试图强奸伴娘,妻子打电话未果。没想到,回来的路上,小李突然生气,将车锁好停在路边,意图性侵小静。小静迅速反抗,导致身上多处伤痕。期间新娘一直打电话催小李赶紧回家,他赶紧送小静回家。
小李到家后,小静的家人找上门来,准备私下商量此事。但小李认为自己已经主动放弃犯罪,坚决拒绝与小静家人和解。事后,小静报警,小李被警方抓获。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小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为什么新郎失败后被判三年六个月?因为新郎没能得逞,但他已经构成强奸未遂。根据法律规定,强奸未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在此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强奸未遂有两种类型:
1.有结局的强奸未遂和无结局的强奸未遂。
(1)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完成了犯罪的实施,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
(2)实施结束前的强奸未遂,是指在实施行为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干预,行为人不敢或者不能完成实施,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可以实施强奸未遂,不能实施强奸未遂。
(1)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条件,犯罪本可以得逞,但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的干预,犯罪未能得逞。
(2)不能实施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或行为的手段或对象,犯罪不具备成功的客观可能性。误以为对方是女的,其实对方是男的。
由于强奸未遂从未达到强奸既遂的危害程度,法律也给予了比强奸既遂更轻的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强奸未遂没有刑罚。毕竟强奸未遂也触犯了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