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和生活是两回事。爱情和婚姻真的是两码事。
成为离婚律师后,我发现嫁给爱情是我听过最可笑的鸡汤。
这几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自己的感情,想谈恋爱,想单身,想结婚,想离婚。
婚姻不再神圣庄严,但不在一起就会分手。
对于现在的已婚夫妇来说,婚姻不再是生活的救星,伴侣也不是生活的依靠。
前不久,2020年第一季度,各省离职率统计数据登上热搜榜。
这组数据只是一个爆发点。从2010开始,中国的离婚数量每年都在直线上升。
更多的情侣更倾向于,不爱对方,不如在一起,分开。
问题是,婚姻真的能有好有坏吗?
大部分夫妻的婚姻都走到了尽头,爱情没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就此起彼伏。
离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还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财产的分割,孩子的归属,房子的归属,车子的归属,门票的归属。
这些都证明,相聚和离别只是人们的想象。
做离婚律师后,见过很多人因为爱情结婚,离婚时却像仇人一样。
很多人离婚后就没那么想结婚了。
离婚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01
不间断情感下的真实诉求
我的一个同学(青青)向我寻求建议。她老公出轨了他公司对接项目的女老板。她是个富婆,被朋友找到了,给她发了照片。
青青很生气,和拿着照片的男人大吵了一架。她无法释怀,想要离婚。
男人不同意。一开始他说他和那个富婆只是在谈生意,后来又说是思想上的伙伴。
离婚协议失败,她对男方的话很反感,起诉了他。
青青认为,是男方犯了错误,法院应该很快判他离婚。
没想到她的照片根本不能作为证明,也不能证明男方有出轨的实质性证据,只能调解。
两次调解未果,男子一直说还有感情,以各种理由拒绝签字。最后,他透露了自己的需求——男方希望青青能补偿他目前的婚房。
男人毫不畏惧的说:“我没有真的出轨。这不是我的错。我不打算离婚。如果你必须离开,你必须把房子给我。”
青青怒不可遏。她父母给她买了这栋房子作为婚房。那人一分钱都没付。当时他怕男方觉得不舒服,就在房产证上写了他们的名字。
如果调解不成,她只能起诉离婚。庭审时,男方拒不同意离婚,并拿出女方和他同时购买的情侣照片(这是半年前拍的),证明两人关系尚未破裂。
其实说关系没断只是他的借口。他知道女方想快点离婚,所以他认为女方可以把房子给他。
本案的关键点是:
仅仅是一张亲密的照片在法律上不会被认为是欺骗。
很多人认为,如果和别人有亲密行为,就是对婚姻不忠,也就是出轨。
其实并不是。
如果只是偶尔和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那就是道德问题,并不违反婚姻法。严格来说,不承担民事责任。更不可能因为这个实现对方“净身出户”或者少分财产的可能。
一般不忠达不到“长期稳定,婚外与异性同居”的过错程度。
这些所谓的出轨证据只能用在谈判中,让对方因为害怕而主动后退。用于协议离婚或庭外谈判。
离婚并不像大家似乎想的那么简单,法官会以最全面的因素来考虑,而不是个人。
02
婚姻财产不是个人决定的。
女的是大龄白,有钱,有自己的工作室,年薪百万,车是40万的宝马,上海的房子市值超过一千万。
这个女人通过相亲认识了李楷。他们一见钟情,不到两个月就结婚了。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经常发生矛盾,最终决定离婚。
本来李楷不打算问她有多少钱,就和我商量了一下,你给我1万,我们就办手续。
光是听到这个,女方身份就已经超过千万了。感觉这个男的没什么大嘴巴,女的也不缺这钱,应该很快就走了。
没想到,女方并不这么认为。她以为李楷结婚的时候连房子都没有,钱是她的婚前财产。既然她的结婚和离婚已经变成了二婚,她为什么还要给他钱?
她不同意,还诅咒李楷吃软饭,说李楷欺骗婚姻和金钱。本来,我想让这个男人“撤退”,但是她的过激行为激怒了李楷。
男人想,反正我在你心里就是这样的人,“锅”已经背了,为什么不分财产呢?
李楷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分割财产。那个女人找到我,希望我能帮助她。发现他们住的房子是婚后重新安置的,各种理财股票都是婚后买卖,有利可图。
我给他详细估算了一下,女方听说要分很多财产,愿意出654.38+0万离婚。
但是已经太晚了。男方不愿意和女方谈,坚持由法院分割财产。
女方又找了几个律师,都没用。一审判决男方有权将房屋一分为二。
另外,除本金外,女方婚前炒股的其他投资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这个案子的关键是:
如果夫妻决定离婚,财产分割必不可少。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的都是当归党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 *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 * *共同所有。
所以在婚姻中,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要是婚姻中的全部收入,都应该算作婚姻中的相同财产。
不要心存侥幸,你没有工作,我的工资是我的,这也属于夫妻财产。
03
家庭暴力创伤的康复
女子“Ain”被父亲带到律所,父亲要求阿里离婚。
阿音一直坐在一边不说话,她爸爸在和我说话。很可能,这个男人有家庭暴力倾向。
当Ain嫁给这个男人时,他非常满意这个男人作为父亲的身份。女婿从部队回家,家里有门面房,条件不错。
结婚后,他看到女儿的胳膊青一块紫一块。他问她,她女儿说她老公力气太大,不小心碰了一下。
更多的时候,他知道这不是女婿的本意。只要女儿和女婿吵架,女婿就会动手。
刚开始只是推一把,然后是一巴掌,最后是拳脚相加。
她父亲要求他们离婚。虽然女儿跟着他回了家,但女婿不想离婚。她调解了两次,女婿写了保证书,他们又在一起了。
家暴只有零和无数,一旦开始就很难停止。
男的好了2个月,孩子要开家长会了。男人和女人争论谁应该去参加孩子的家长会。阿里不满意她丈夫总是忙忙碌碌,所以那人狠狠地揍了她一顿。
该男子还威胁该女子说,如果她告诉她父亲这件事,他会用刀杀死她全家。在她康复之前,不要让她出去。
阿银怕被打,更怕男方一怒之下伤害家人,最终下定决心离婚。
像这样有家暴倾向的人经常发生。只要材料充足,即使第一次调解失败,第二次也会离婚。
我让她准备好被家暴时的证人,家暴后身上伤痕的照片和她寻求的帮助,给她写了起诉书。经过一个月的资料收集和辩护,她最终被判离婚。
本案的关键点是:
家暴离婚本身并不太难处理,因为一方犯了重大错误。
难点在于情绪。由于各种外部或内部原因,许多人在遭受虐待后对家庭暴力保持沉默。
有些人还是对另一半抱有希望而离婚,有些人则害怕离婚的失败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暴力。
《民法典》第1079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应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家庭暴力事实:
目击者证词。
家暴发生后,如果你曾经报警过,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
遭受家暴后及时去医院,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证明。
这不仅有助于自己的判断,而且无辜的一方可以要求施暴方赔偿。
归根结底,离婚不是目的,对自己的保护才是我们一直向往的。
04
为什么离婚比结婚难那么多?
我见过太多被感情撕裂的事情,从短暂的离婚到两三年,撕了又撕,就是钱太少,不满。
让人痛苦绝望的不是离婚本身,而是在离婚的那一刻看到了曾经最爱的人最丑陋的一面,而且还没有得到金钱的补偿。
我国离婚制度实行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双轨制。
双方就子女、财产、债务达成协议并自愿离婚的,可以登记离婚。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双方不能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就去法院离婚。
明年新民法典6月65438+10月1生效,离婚诉讼只会更难。
结婚不一定是为了幸福,离婚一定是。
离婚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方想“宰”你,你却不知道他的目的。如何处理:
感情破裂证明比谁更无耻。
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感情断了就应该早点离婚。为什么要和那些人撕呢?
因为,坚持的时间越长,得到的东西就越多。
就像第一个故事,男方已经有了自己的灵魂伴侣,只是不急着离婚,只是想要一套房子。
他会一直拖着老婆,等她受不了了,他就干脆放手,所以他家就说了。
离婚时的无耻并不是为了挽救婚姻,更多时候只是为了争夺多少利益。
人的高尚或卑鄙,都可以在一场离婚中得到充分展现。
漫长的诉讼周期
李丹说:
“婚姻是一个壳,不是为了保护它,而是为了保护我们。”
但是当这个壳变成了伤害我们的墙,我们就要拿起武器去打破它。
当两个人的关系无法挽回时,如果双方协商不好,一方坚持离婚,那就只能进入离婚诉讼。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时,只要被告不同意离婚,基地就不会离婚。
6个月后的第二次起诉,无论被告是否同意离婚,都没有规定一定会离婚。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可以通过各种手段避免离婚,比如当庭拒签,这就很明显的说明夫妻感情还在。
这种情况法院还是不会判决的,这种情况属于多数。
已经到了诉讼离婚的地步,不可能有尊严的离开。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对方有出轨、家暴抛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最迟会第二次离婚。
收集证据,保存对方信息,是我们做好最坏打算的基础。
再难,我们都好过;
遇到坏人,不要怕。尽快摆脱他。
离婚要快,要准。
聪明的女人需要一点自私,需要把自己的底线和恐惧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这样的“自私”就是给自己一个被伤害的信号。一旦这个信号响起,你应该穿上盔甲保护自己。
被抛弃不可怕,离婚也不可怕。
可怕的是你还幻想他会回心转意,依赖他回到你身边。
日月星辰天天都在变,何况男女之情。
挣扎的结果,除了身体受伤,没有任何缓解。
如果感情是靠“忍”来维系的,那么它的结局就是一个又一个眼泪和狗血的结局。
结婚慢,离婚快。
毕竟人生只有几十年。
与其把宝贵的时间花在维持婚姻的表面,或者撕错人上,不如放下自己,开始下一段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