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600元买的猪腿没了,找回时已被腌制好!丢失期间到底发生了啥?
一个女子花了600元买了一条猪腿,在回家的路上意外丢失了,女子赶紧报了警,等到找到时,生猪腿已经变成了腌猪腿,捡到这个猪腿的店铺老板说,?自己捡到这个猪腿后,等了一上午都没有人过来拿,自己家的冰箱也放不下,害怕他坏了,就把它腌制了?,这位女士也没有追究,还表示?腌制地不错?,店铺老板选择归还猪腿,这位女士也拿到了自己的猪腿,这件事情也就这样地结束了,
一、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永远不要想着据为己有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小父母和老师就向我们灌输这种思想,捡到别人的东西一定要归还,不要管这个东西到底是多少钱,也不管自己是否真的需要这个东西都要选择归还,不能够据为已有,因为捡到的东西也是不属于你的,在任何时候,任何事物面前,我们都要保持清醒,不能够被物品的价值或者利益蒙蔽了双眼,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内心,另外,作为一个拾金不昧地好人,还能够得到失主的感谢,自己心里也会感觉美滋滋地。
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有必要咄咄逼人当看到自己的生猪腿变成了腌制猪腿时,这个女士也没有介意,还表示腌制的不错,这个女士的这种做法让店主没有那么尴尬,不用承担相应地责任,大家都相安无事,也让这件事情得到了很圆满地结束,其实,很多时候,原谅也是一种很好的美德,学会原谅和体谅别人,是修炼自己的过程,自己这个过程中也能够收获快乐和幸福,再者,这个女士不小心把猪腿给掉了,才会发生后面这一系列的事情,她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
三、捡到的东西不能擅自处理,要交给警察这个店铺老板把捡到的猪腿腌制起来,确实不妥当,虽然这个女士没有介意,但是,店铺老板也应该吸取教训,下次捡到东西以后,等不到失主,可以交给警察让他们帮忙找到失主,不要贪小便宜,要永远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不是自己的东西永远不要想着把它据为已有,因为丢失这个东西的失主估计很着急,也许对她很有用,我们如果能够做到拾金不昧就能够给失主减少损失,也算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