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帝更强大还是明太祖更强大?为什么?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丞相、太尉、太医为三。宰相辅助皇帝处理天下的共同事务,邱是国家最高军事长官,御史负责监察,是宰相的天然接班人。在秦朝,皇帝很少将太尉的职位授予他的副手。《史记》记载廖伟为“秦国卫”,掌管秦国军政,但有“秦国卫”疏漏之嫌。赵尤果“以许立为国尉”,国尉军衔为将军。廖伟似乎不可能只用国尉来掌管军政,但秦国的官职设置与六国有很多不同之处。秦朝每次发生战争,宰相、将军、文史、少府等官员往往会被派去统一作战,事情办完就终止兵权的解除,自己留在原来的位置上。在庄之后,宰相大多不是武将,宰相作为协助秦王和始皇帝处理政务的百官之首,出门很不方便。邱一职的设立起到了分解宰相权力的作用,在法律上明确了宰相的权力,即宰相不是最高军政长官。秦始皇被认为是帝王历史学家,没有明确的记载。汉朝承袭秦制,汉朝以御史为储相,所以秦朝应该有这个先例。秦朝的宰相大多来自皇帝的亲信。秦始皇二十六年,王万为丞相,三十四年,李斯为丞相。史书上没有左丞相和右丞相之分。据李四本记载,廷尉帮助始皇帝统一六国,无疑是参与最高决策的重要大臣。秦朝甚至以宦官为宰相,称他们为“中宰相”。总理的籍贯没有严格限制。王万可能是秦国王氏家族的一员,与王建是同宗。李斯是楚国上蔡人秦的客人。
秦始皇的宰相,除了分担部分行政责任外,面对重要的政治事务,仍然发挥皇帝的统治作用,使得宰相完全处于辅佐的地位。所以在始皇帝在位期间,天下的共同事务都是他自己决定的,宰相只是起到整理共同事务,方便皇帝执政的作用。封建集权表现为皇帝集权,皇权和相对权力从一开始就处于矛盾的地位。秦始皇是有能力的,也是专制的,从来不允许宰相发挥过度的作用。秦朝的宰相诺诺不容易引起皇帝和宰相之间的对抗。所以,对李思之的尊重并没有求谏,司马迁对李思真的感情深厚也不能怪。试想一下,先帝通过采用皇帝的尊称,废除谥法,统一六国,臣下毫无怨言的余地。在秦朝的中央官僚体系中,有外官和内官之分。所谓外官,就是以宰相为首的三官九臣,内官则是处理皇帝家务的宫官,如少府、郎官等。这种划分为后来的皇帝切断相的权力提供了依据,皇帝通过内部官员限制甚至转移和减少相的权力,从而实现中央集权。
秦二世死了,汉朝继承了秦朝的制度。《韩曙关白公卿表》说:“丞相...掌管皇帝,辅佐每机”,在权力机制上实行宰相负责制。宰相辅佐皇帝,掌管普通政治,在文武百官中权力最大,地位最高。汉初宰相拥有决策、司法、行政的全部权力,始终掌管数百名官员。他有权任免官员,参加官员管理考试,甚至惩罚罪犯。直接参与朝廷决策,制定法令,甚至拒绝执行皇帝做出的决定。《史记·张丞相列传》:“苍十余年亲。鲁人公孙臣写信说汉图有黄龙的象征时。叫他去和张苍商量,张苍觉得不对,就放弃了。”宰相申屠嘉看不惯的势利,不顾汉文帝的劝说,痛打了。皇帝一般不会反对宰相的决定。宰相的权力无可估量,是后人无法比拟的。汉初宰相权力的加强是由当时的特殊环境决定的。汉高祖时期,宰相萧何只想明哲保身,却不能集权。汉惠帝时期,作为宰相的曹参在政治上“听话”,实行无为政治,君臣矛盾不深。当吕后立朱禄为王时,宰相王陵强烈抗议。吕后很为难,只好把他挪为“太傅皇帝”。继承皇位的右丞相陈平被吕后逼得事事被动。然而,在惩罚了六安刘氏之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开国元勋,周波和陈平都很敬重莫比,而汉文帝只是以私生子的身份进入大统,凡事谦逊,让宰相掌权了一段时间。汉文帝和帝都景帝都是卑微的皇帝,不会轻易否决宰相的决定,宰相的权力在这里达到了一个顶峰。西汉初年,邱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但他没有实权,所以冒险夺取了北方军的军权。汉初魏国取南军军权,副将取北军军权。邱实际上是一个头衔。御史在职责上接近皇帝,成为皇帝的心腹。晁错被任命为御史,帮助汉景帝削藩,但宰相和邱没有参与,御史就成了皇帝限制相对权利的工具。汉初,科举秀才作为储相,在文帝、景帝时期逐渐成为成文法。汉武帝以前的宰相,真的达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汉初宰相大多出身列侯。就在宰相权力无可估量的时候,皇权和相对权力的矛盾加剧了。
汉武帝继位后,加速了自景帝以来的中央集权,在地方实行封赏法令,并通过压制首当其冲的宰相为首的外臣,加紧中央集权。汉武帝通过抬高中阶侍从的地位来转移宰相的实权,频频杀宰相,任用地位低的人为宰相,如宫等;缩短首相任期,使首相无法坐大党,权力锐减。用暴力手段杀死宰相,让后继者想事事被动。《史记·宰相张烈》
传:“今侯许昌、平吉侯薛泽、武强侯翟、高陵侯赵州等人为丞相。都是太子的接班人,忠厚老实,只为丞相,不能扬名立万。”汉武帝还让内朝官员履行外朝的一些职责,皇帝的尚书台承担一些权利。梁武帝末年,霍光辅佐傅、大将军,与、上官桀* * *领导群臣事务,说明中央决策已经离不开群臣案头的支持。霍光、张安世决定废昌邑王,《子同治韩健姬晓赵下帝》:“决定天下之光和,使田延年报丞相杨昌。开了又吓,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汗流浃背,我只是被动。”汉朝宰相汗流浃背,说明宰相早就“准备好了位置”。西汉末年,武帝在位时出现司马、大将军,通过尚书台代替宰相承担行政职责。汉元帝在位时宰相改名为“司徒”,汉初以来的宰相负责制名存实亡。
西汉末年的外戚政治萌芽于汉武帝末年,形成于赵、宣时期。外戚政治是皇权的畸形发展,在汉武帝时期得到了空前的推进。皇权是通过切断外官再改实现的,皇帝的能力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问题是,并不是每个皇帝都像汉武帝和宣帝那样有能力,而且许多连续的皇帝本身也是软弱的。然而,皇帝不会将权力交还给外国官员。只有在内官的帮助下才能维持局面,而最便捷的手段就是在近亲或宦官的帮助下维持。《资治通鉴·汉姬晓元帝》记载,汉元帝初年,“刺史所遣、史贤,长期向学语法。皇帝在位的时候病了,所以表现出他的长礼。中国人没有外方,他是专家,值得信赖。他委托政府,无论大小,因为他表明了他的白决,所以有幸向朝鲜表示敬意。”宦官掌握尚书台,能使廖白“尊物”,可见尚书台在中央政治中的重要性。幸运的是,元帝之后,宦官的权力得到了控制,但西汉统治者并没有亡羊补牢,外戚政治取代了宦官政治。汉武帝以后,傅逐渐成为一个实权职位,权力高于宰相,掌管国家政务。汉成帝改宰相为“大司徒”,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正式将“福马”列入三公行列。《汉书·王莽传》:汉元帝皇后王,是一个“父兄皆蒙元封王侯,居辅政,九王五大司马”的家族。这种情况一直发展到王莽最终取代汉朝。重建汉政权后,光武帝革除外戚政治,改革宰相制度。
汉光武帝用“刚柔并济”的策略,解决了如何消除显赫、虎视眈眈的权贵对皇权的威胁的难题,善待功臣,但绝不允许他们从政,同时限制外戚坐大。光武帝稳定局势后,对行政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剥离了三权的“全能”,用一张办公桌处理三权的日常事务,对外尊重三权,对内夺取其实权。三公本来就有“调理阴阳”的责任,现在却拿这个责任来让三公因为不利的天气状况而主动引咎退兵。就这样,东汉的胡光在三公各地反复这样做,但他什么也没做。三公没有做好本职工作,权力逐渐转移到尚书台。尚书左,右仆射,校尉李思独坐,成为实际行政负责人。这恐怕是汉光武帝始料不及的:他善待英雄,让他们坐上了皇位,最终导致了东汉末年的军阀割据;他没有意识到的是,他的后代,除了明、张皇帝,都是短命平庸之辈。张帝死后,他的外戚上台,年轻的皇帝看不惯外戚的嚣张跋扈,就联合宦官杀了他们,于是就轮到宦官专权了。王朝后期,内外矛盾激化,宦官把持政权,发动“偏安之祸”
东汉末年,《三国志·魏武帝纪》说,曹操“革除三官,自居丞相,古之士也”。为了中央集权,曹操以自己为丞相,似乎提高了相对权力。但曹操以丞相为帝,相对权力实际上属于尚书台,而于迅以大臣为官。曹丕代汉后,曹魏政权废除丞相,恢复三公官职。曹丕设“书监”,协助皇帝处理文书事务。皇帝已经感到书店的权力太大,对他没有好处,所以他设立了一个图书监督来遏制书店。蜀汉时诸葛亮为丞相,诸葛亮《三国志》:诸葛亮“开府治事”,“政事再细,由光定”,显然是非常时期的变种,不符合三权递减的趋势。后有诸葛亮、蒋琬、费祎等。不再是宰相,但都担任了尚书台的职务或者记载了尚书的事务。
西晋时,东汉以来的强大势力发展成为宗族的主宰,汉代的察举制度被废弃,九品郑智制度被宗族变相利用,影响了官僚队伍的构成和宰相的地位与出身。西晋时,秦汉宰相的更迭方式很多,不分出身,宰相的任免也逐渐由宗族控制,不可能冷。这时候,尚书台的《尚书》录就成了实际宰相,而刺史、监都因为靠近权力中心而成了实际宰相。此外,皇帝对尚书台的权力一直有所警惕,刺史、监都成了中央政坛的明星。子同治靳鉴姬氏祖武帝
《下篇》:荀虚《书久,专修保养。搬到尚书我很失望。人家有恭喜的,就说:‘拿我的凤凰池,你为什么邪?’"。西晋时期,尚书、中书诸省逐渐形成,门下诸省也有所发展。东晋时,宰相一职由王、虞、桓、谢等氏族把持,这些氏族一般通过掌握地方军政来使建康朝廷臣服,并任命自己的权贵为宰相。王导以建立元帝的功绩担任宰相。王敦用军队逼迫朝廷任命自己为丞相;于,的配偶,也迫使法院提交与军队;桓温父子以荆州为根据地反叛朝廷。东晋十六国时期,整个社会动荡不安。地方官员一般以将军的头衔通过刺史来领导或指挥某国的军事。作为国家最高军事权力的“统领中外军务”一职,通常由宰相担任,如前秦的王蒙,反映了非常时期军政整合的需要。
南朝攻晋时,刘宋统治者提升了尚书、中书、门下三省的地位,提高了三省吾身的官阶。三位总督虽然没有宰相之名,但实际上都有宰相。南朝开国皇帝都是汉族出身(兰陵萧氏虽然是贵族世家,但魏晋以来很少有人入太阁)。皇族为了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三封官衔,蔚然成风。皇帝也忌讳皇室坐大,不可能把实权交给三位,所以,三位就成了一个头衔,刘崧皇室的宝贝就是三位,连当这个官职都不可能。皇帝开始限制大臣的命令和仆人的射击。为了控制大臣命令和仆射,刘《宋代传》:皇帝把“录大臣事”作为“录大臣六事”,通过缩小录大臣事的权限范围加以限制;另一项政策是提升中书省的地位。南朝皇帝为了限制宗族,用卑微的家族代替中书掌握中央机密。北朝、北魏、北齐采用南朝制度,三省在中央决策中的作用非常突出。北周最早实行周官制度,实际上是冠龙集团权力分配的体现。经过宇文护和北周武帝的中央集权,到称帝的时候北周中央集权已经很充分了。隋文帝取代北周后,果断废除周官制度,以三省总督为宰相,正式废除三公制度。
隋文帝以三省总督为宰相,完成了以三省宰相制度取代三品公制的历史任务。自秦汉以来,三官并治已成为过去。三省总督齐聚省“府堂”,共商国家大政方针,宰相领衔集体化。宰相领导集体化的一个特点就是宰相之间相互牵制,以达到分宰相权力,集皇帝权力的目的。隋代,由于尚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尚书令权力过大,尚书令往往缺失,不授。在三省,决策在中书,讨论在下省反驳,执行在上省。这种运行机制适应了隋朝和初唐的政治需要,有利于国家机器的良性运行。三省总督以前都是侍奉皇帝的宫闱官员,现在几经发展取代三公成为天然宰相。但三省总督作为参议者可能还是大的,皇帝对尚书省的左右仆从尤其不放心。因此,杨迪和唐太宗对三省制度进行了改革,将尚书省的左右仆从排除在宰相群体之外。尚书省督作为政务大厅中的宰相,参与大政方针的决定,掌管尚书六部。他的权力和秦汉宰相非常接近,皇帝不得不采取空缺尚书令和仆从的办法,让尚书省督消失,从而决策和行政分离。尚书省巡抚到了唐高宗,最终被排除在宰相群体之外。隋初唐实行府兵制度。中央政府设立十六卫将军来管理政府士兵。将军负责政府军的军事和政治事务。政府军士兵的武器和给养由兵部和房部控制调度,宰相有权过问军政。隋朝高炯为尚书左仆射左后卫将军,带兵讨伐突厥、平南陈,说明官龙统治集团宰相普遍掌握军政,甚至直接带兵打仗。唐玄宗时期,官军制度被彻底破坏,中央政府在边境地区实行募兵制,设立节度使。结果,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下降了。以前宰相们控制着南衙的潍坊军,现在府兵名存实亡,北军由宦官控制。南北山药权力平衡倾向北亚,宰相行政由宦官把持。
隋唐与其他官员一起参与中央决策,对三省相制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隋唐时期,除了皇帝的亲信,大部分都是低级官员。他参与中央决策的官员逐渐集中在中书、厦省等中书、厦侍郎。唐太宗时期,中书官兼省政府巡抚的官阶为正。为了提高自己的宰相地位,唐太宗在《旧唐书·李记传》中记载,太子李记“同中书之官”,又如《旧唐书·李靖传》,使李靖“一日三至省府之官”。尚书省巡抚退出宰相集团后,中书和厦门省的运作逐渐合而为一,皇帝往往缺少中书令,不肯给辅佐。通常由中书侍郎、厦门侍郎、中书三品为宰相。这样,政务大厅的决策就不再是三省总督的议事,而是“中书门”(武则天将政务大厅改为“中书门”)其他官员和宰相的议事。裴炎把议事厅从门下省搬到中书省,虽然只是为了自己的方便,但却体现了中书省在议事厅的崛起。唐初的宰相多为关陇集团成员,集团核心人物出关入相,不受文人武士限制。方以为相,李靖为将。武则天镇压关龙集团后,科举士人成为官僚政治的主要来源,宰相一职逐渐被科举士人控制。
唐玄宗统治时期,宰相人数一般为二至三人,但不超过四人。唐玄宗为了使宰相们有效地处理政务,常常把他们中的一个人作为一省的总督,其他人作为一省的辅佐官,于是就有一个人掌管“中书门”,开了北宋副宰相的先河。安史之乱后,翰林学士作为皇帝的私人秘书,在中央机制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翰林学士大多出身科举,被称为“内相”。北宋时,宰相大多由翰林学士提拔。自中唐以来,中书令、侍中常颁英雄或封臣。德宗初年,中书令、侍中升为二等,中书三等不再使用。宰相一般是中书侍郎、门下侍郎。唐朝后期,宦官势力恶性膨胀,宦官控制北方军队,废帝,随意选丞相。唐宪宗时期设立的唐使逐渐被赋予参与军政的实权,宰相参与军政的传统权力被让渡。五代时,中央政府设立枢密院,掌管军政。北宋时,宰相掌管军政的权力,被知枢密院的明名正式剥夺。
北宋中央政府军政、民政、财政三权分立,宰相的地位和权力被严重削弱。宰相的财权在唐朝就已经分离了。由于国家支出的增加,掌管财政的盐、铁、支出、转运,逐渐担负起整个国家沉重的财政责任。《子同治吉剑唐德宗一世》:“杨炎停止支出转运,命财务室、仓廪室代之。我攒了很久的工作,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我举不起来,世界上什么都没有。”这时,花钱和转账的责任不再归尚书省财务室管辖,杨炎逐渐形成了便于行政的管理制度。既然财政部难以治理花钱和转账,宰相就需要花钱和转账,宰相的财权就无形中被转移了。北宋建立之初,后周的范雎、王璞等宰相迫于形势,拥立宋太祖为皇位。虽然他们仍然是总理,但他们变得小心翼翼。宋太祖利用这一形势,阻止范雎和王璞了解枢密院,剥夺枢密院的军政权力。一般宰相不担任唐朝。财权从宰相管理的户部分离出来,置于三司之下,宰相只管民政。到了宋代,皇帝取消了宰相“坐而论道”的制度,《泗水故事》中记载了宋太祖和王璞利用樊哙的粗心大意,卸去了宰相的位子。这个小细节让宰相失去了官员达不到的待遇,宰相和官员都要站着和皇帝商量。为了防备赵普的自负,宋太祖设置了“参政”作为宰相的副手。后来参政和宰相“天天学印留课”,所以宰相的人民政权也被分割了。到了宋代,皇帝独揽大权,大臣们只是交接,官员们并不掌管,于是皇帝集权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北宋相对权力受到限制,行政上受到平掌内部政治和参知政治的制约,难以对皇权构成大的威胁。北宋中期,中央官制有所改革,但并没有改变宋初以来的格局。
南宋还有一种情况。宋高宗是从任命秦桧为左膀右臂才知道枢密院的,宰相又一次掌握了军事政权,所以权臣擅权是必然的。南宋时,有、韩翊、史、贾思道等。都把宰相和枢密院一样看待,而宰相和唐朝使节只是说明湘军有多弱,湘军应该是假唐朝使节。
元朝建立后,中书省掌管全国行政,实际上继承了金代的尚书省制度。秘书处由王储领导,不负责具体的政府事务。中书省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政事都是宰相。元朝疆域辽阔,是前代所不及的。负责管理如此辽阔土地的中书省,也是上一代人望尘莫及的。元代中书省相当于隋唐的尚书省。中书省左右丞相代表丞相政务的权力,甚至比隋、唐初尚书省左右仆从的权力还要大。这其实是宋朝以来的一个变化。元代中书省的左右丞相常由蒙古士人担任。元代中书省宰相掌管全国最高行政,没有隋唐三省的约束和分权,也没有宋代宰相的严格分权。隋唐两宋宰相制度的这种反应不可能长久。难怪朱元璋坚持限制中书省。到了元代,出书省外,枢密院管军政。这种划分继承了宋代以来的传统。元朝十一省作为最高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各省在中国的派出机构,但各省都有一套完整的组织,对中国各省起到制衡的作用。
明初,元制受到冲击,中央政府设立中书省。明初地方权力集中在中书省,中书省权力上升,于是出现了相对权力与皇权的矛盾。杀了胡,废除了中书省宰相,并下令以后不得再有宰相。分析权属于中书省六部尚书,提高了尚书的级别,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政务完全由皇帝自己决定,皇帝承担宰相责任。但是,皇帝毕竟是人,不是机器,表面上什么都可以自己做,但是皇帝马上就煞费苦心了,皇帝必须有人帮他。六大臣本来是被勒令投降的,现在过于依赖他们会让他们成为六丞相。明太祖自然不会让六部尚书坐大,只好采取折中的“四辅”帮他处理皇位,选择殿阁大学士作为顾问。明成祖与一名大学生一起参与了机车的维护,这名大学生在故宫工作,经常在田字宫下服役。人们避开首相的名字,称之为“内阁”。到了明朝中期,内阁有了宰相的实权,内阁宰相赫然是真正的宰相。从上面可以看出,自唐宋以来,宰相都是翰林学士,到了元代,由于出身特殊,都是蒙古秀才。明代内阁担任皇帝的私人秘书,殿阁大学士隶属翰林学士院,宰相的秘书色彩日益凸显。明代废除宰相后,重要官员的任命由吏部提拔,皇帝直接任免,从而取消了隋唐以来宰相参与六品以上官员任免的权力和责任。明代内阁通过“草拟票”掌握“廷退”,但这种方式在制度上属于皇帝的权力。内阁作为天皇的私人秘书,并不是正式的官僚机构。内阁掌握着首相的实权,主要体现在参与中央决策。内阁对决策的无名参与已经削弱到只有参谋顾问可用的地步。
清朝中央集权的显著事件是雍正设立“军机室”(后改名为“军部”),原本是作为清朝对抗西北的办公场所,因为方便皇帝集权,一直没有废除。军务大臣没有决策权,完全服从皇帝的意志。因为军务大臣参与军务的商议和沟通,掌握了内阁的实权。在清朝,内阁长官和首席军事部长没有决策权,只有议事顾问的权力。到了清朝,宰相的权力被彻底剥夺,皇权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
纵观历史,皇帝切断相位权力的主要手段概括如下:
(1)宰相任期缩短,宰相更换频繁,使得任何宰相威望不高,不易掌权。
(2)将一部分相对权利划给另一个部门,这个部门与皇帝的关系比宰相更密切,便于皇帝控制。比如汉武帝把一部分相对权力放在尚书台,或者以外戚为官将军领导外朝,宰相只能被动。
(3)逐步用其他机构取代相对权力,这些机构由于地位低,不容易获得权力。比如汉光武帝用尚书台代表三公的日常事务,宰相却成了德高望重的大臣的荣誉待遇,却没有实权。
(4)增加宰相数量,使其相互牵制,使没有宰相能对抗皇帝。比如隋唐时期,很多宰相为了决策权经常互相冲突,严重影响了军务的解决。
(5)设立新的机构,使之与宰相并重,削去宰相的权力,使之相互牵制,从而达到牵制权力的目的。比如北宋的三权分立。
(6)宰相被废,皇帝独揽大权。例如,明太祖废除了宰相,雍正帝设立了军部。
除了正规途径,皇帝还怕宰相的权力危及自己。他经常用外戚和宦官来牵制宰相,权力被削弱,宦官却当上了宰相。皇帝要处理外戚和宦官,结果政局不稳。皇权取代相对权力是必然趋势。一方面,皇权和相对权力相互制约甚至变化,皇权对相对权力的剥夺是大趋势,而相对权力的增长往往以一种非正常的趋势存在。另一方面,相对权力的减少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上升趋势密切相关。社会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国家行政部门的数量,新增加的职能部门往往脱离总理的控制独立行使权力,使总理的权力没有增加,相对被削弱了。西汉朝廷官员权力的上升,实质上取代了一些新增行政部门的权力。唐代盐铁使的设立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但这些权力并不在总理的职能范围内,而是以独立于总理管辖范围之外的形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设立新的职能部门,君主可以轻而易举地将新的行政权力分配给自己,从而使宰相的权力在本质上被无情地削弱。所以每一次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标志着总理权力的削减。
一次又一次的斗争在一次又一次的动荡中结束,皇帝实现了前所未有的中央集权,宰相制度成为权力斗争的殉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