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地方戏是如何形成的?
中国有260多种地方戏剧。正是数量众多、底蕴丰厚、参与者众多的地方戏,成就了中国戏剧大国的地位和称号,得到了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15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传统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21条中,与地方戏曲直接相关的有4条,包括开展地方戏曲普查、建设数据信息系统、实施保护传承工程、加强剧目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时隔近四年,我们可以把“第十二届艺术节”地方戏的演出看作是“一些政策”实施后取得的初步成效,相信随着“一些政策”的不断实施,地方戏将焕发出更大的生命力,在中国艺术节上展现更好的风采。
众所周知,地方戏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的产物。一方面,幅员辽阔,民族众多,交通不便,社会生活自给自足,使得方言、民俗、文学艺术等地域文化品种呈现出极其多样的面貌;另一方面,经过长期的统一和普遍的系统启蒙,不同的地域文化有着大致相同的文化底蕴和基本相同的审美取向。地方戏作为方言、民俗和民间文艺的结合体,介于上述两个方面之间,并随着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的发展,在剧目、技艺、表演、市场等领域不断发生着交流、竞争、融合和演变。这个过程以前非常缓慢,但上世纪初开始加快,上世纪中后期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于近代中国由农业乡村向工商业城市的社会转型,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和地域差异的迅速缩小,许多地方戏加速了消亡或融合的进程。
从整体趋势来看,很多地方剧种的消失是必然的,但从具体情况来看,有的因为自身的生命力而自然消亡,有的则在互动后自然融合,其结果一般是扩大而不是缩小影响。
前一种情况应该在“非遗”的框架下保护;对于后一种现象,要尊重客观规律,理性对待,乐观其成,跟风而行,不宜过多干预。必须看到,地方戏曲不仅属于地方,也属于全国,就像传统戏曲不仅属于过去,也属于现在和未来。从保护和传承的角度看,地方剧种保持其“地方性”是必要的,但从推广和发展的角度看,地方剧种追求其“全国性”是极其自然的。其实从来没有一个地方剧种不想获得全国性的影响力,只是因为各个剧种的能力、条件、机遇、努力程度不同,所以结果不一样。回顾历史,凡是获得全国影响力的地方剧种,无一例外都出现过原生态淡化、地方还原的现象。
这也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存在于“第十二届艺术节”的地方戏曲作品中。保护绝不等于保守。地方剧种生存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把握一个度,既保留地方特色,又通过“剧种”尤其是原创作品尽可能体现民族追求。
地方戏的“地方”主要是指流行剧种的地域大小,包括专业群体、从业人员、观众人数等。业内有“大歌剧”和“小歌剧”,含义大致相同。以豫剧、苏剧为例。豫剧流行于十几个省,远至新疆、台湾省都有专业剧团。国有和私营文艺团体总数近2500个,从业人员超过65438万人,粗略统计观众达3000万人。以上数据在地方戏中是最高的,无愧于“中国地方戏第一”的称号。
苏剧起源于苏州,仅流行于无棣。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剧团只有1个。是真正的“小剧”。很多戏曲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其中,“大剧种”在扩大影响力的过程中,不仅会挤压地方“小剧种”的生存空间,还会被地域文化异化产生新的剧种。比如秦腔起源于陕西,历史悠久,影响巨大,东推的时候产生了很多像植物一样的地方梆子戏。获奖的河北梆子(“李保国”)是大约200年前河北秦腔的变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