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的四种类型是什么?
中国传统的“二分法”
所有的文本体裁分为两类:韵文和散文。
依据:文本的外在特征是语言形式的因素。
这种分类过于笼统,不涉及题材、立意等问题,很难区分文学文本和非文学文本。现在已经废弃了。
2.西方的“二分法”
以亚里士多德《诗学》中的“二分法”为代表,他通过模仿现实来区分史诗和戏剧。因为史诗是通过语言模仿现实的,不像戏剧,它被认为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文学类型。至于史诗的语言表达,可以是韵文,也可以是无韵散文。
同样是二分法,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西方古典文论更注重文本的内在特征,比如媒介手段。
分裂
亚里士多德代表的二分法没有提到抒情诗。当抒情诗在文学中的地位提升后,二分法被二分法所取代。
三角学是根据文学作品对题材、立意、情感体验的选择和塑造形象的表现,把各类文学分为叙事、抒情、戏剧的方法。
叙事文学以客观世界和虚拟世界中的事件、人物和环境景物为题材,以模仿和虚构为立意方式,以具体生动的叙事为主要艺术表现形式的文学作品,从而反映和表达创作主体对社会生活的审美把握。叙事是叙事文学的基本审美特征。叙事文学包括小说、史诗、叙事诗、故事诗、史传文学、报告文学等。
抒情文学是以抒情主人公的主观感受为中心,以内心感受和体验为立意方式,以直接表达为主要艺术表现形式,从而表现创作主体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感悟和欣赏的文学作品。抒情性是抒情文学的突出审美特征。抒情文学主要包括抒情诗、抒情散文和散文诗。
戏剧文学是一种以生活中的矛盾冲突为题材,以模拟和再现虚拟现实为构思方式,以人物自身的行为和台词为主要艺术表现手段,从而体现创作主体对社会生活的审美把握的文学作品。
四分之三法
1,中国的“四分法”将文学文本分为诗歌、小说、散文、戏剧文学四大类。有的在此基础上增加影视文学。
中国的四分法是以文学文本的外在形式为基础,兼顾主题选择和形象塑造的特点,以文本的语言特点和系统长度为依据划分文学体裁。
2.加拿大诗人弗莱的四点法。
他说:“体裁的中心原则相当简单,文学中的中英差异的基础似乎是表达原则。文字可以在观众面前表演,可以在观众面前说出来;也可以唱出来,或者写出来给读者听。”
((加拿大)诺斯罗普?6?1《弗莱的批评分析》,陈晖译,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第308页)
“在观众面前表演的诗歌是戏剧;叙事诗在观众面前朗诵;背对着观众唱歌或吟诵,是抒情诗;小说要安静的看。”([法]大卫?6?1方丹《诗学——文学形式通论》,陈静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6页)
弗莱的四分法与我国流行的四分法在论证依据和分类结果上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