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文学思想之浅见

孔子(公元前551~479)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伟大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同时又是中国文论第一人,也是世界上第一位重要的文论家。《论语》是孔子的代表著作,孔子对文学的思想和主张,在这里得到了较全面的展示。

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上,儒家文论是我国最早出现的文学思想,其内容主要是关注文学的根本性质、文学的社会功能和作用、文学的内容与形式之关系、文学批评的原则和方法等等问题。而其代表者是正是孔子以及其后的孟子和荀子。

《诗三百》在中国文学史的源头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孔子也是宗《诗三百》的,在“诗教”的核心思想指导下,孔子对以诗歌为主的文学非常重视,提出了一系列著名的文学理论批评观点,包括着“思无邪”说、“绘事后素”说、“辞达”说、“文质彬彬”说、“兴观群怨”说、等等。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为政》)。此即孔子的“思无邪”说,“无邪”可理解为“归于正”,即有中正平和、合乎礼义之意。这里孔子对《诗三百》总评后回答了什么样的诗才是好诗?即好诗的标准。孔子的“思无邪”标准主要是针对内容而言,诗的内容应符合孔子或儒家的政治思想、伦理道德和审美标准。与之相关的艺术标准则是在情感表达上应合符“中和”之美,“中庸”之道。

孔子的另一重要的文学思想是关于诗的内容与形式的论述,即著名的“辞达”说与“文质彬彬”说。子曰:辞达而已矣。(《卫灵公》)。“辞达”说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其一,辞能达意,对于这一点孔子是肯定的,也就是言能尽意观。其二,辞达而已,就是说,文学作品能用准确的语言表达作品的内容即可,不必要做与内容无关的文饰。当然孔子也并非全盘否定有一定文饰的必要性,只是强调语言的准确表达,反对文过饰非。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孔子的本意是在讨论君子的道德修养。后人深受启发,将其引申到文学批评的标准问题,影响很大。质,即质朴,指的是人的内在道德品质;文,即文采,一般指人的外在文饰。如果一个人“质胜文”,即缺乏文饰,就显得粗鄙;但是若“文胜质”即缺乏道德修养,则显得浮华。所以,孔子认为,“文质彬彬”才是真正的君子。从文学理论角度看,文质关系也就是文学作品的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文质彬彬”即要求文学作品的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艺术性与思想性的统一。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阳货》)当然这是孔子最重要的文论思想,即“兴观群怨”说。是孔子对诗歌的社会作用和艺术价值的高度概括。“兴”:即诗歌有启发鼓舞和感染人的精神作用,可以引起人的联想;“观”:即诗歌有考察社会现实的认识作用,能看到世风的盛衰得失;“群”:即诗歌有互相感化和互相提高的教育作用,可以使人们交流感情,达到和谐,起到团结人的作用;“怨”:即诗歌有干预现实,批评不良政治和社会风气的讽刺作用,类似于今天所说的“新闻舆论监督”。在这里孔子对文学的社会作用己有了比较全面和总结性的论述。

“兴观群怨”说对文学的审美作用、认识作用、教育作用乃至知识学习方面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当时是十分积极和有进步意义的,是具有极高价值的文学理论研究成果。孔子的“兴观群怨”说是现实主义的文学批评理论的源头,对后来的现实主义的文学批评理论和现实主义的文学创作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

诸如此类,孔子的这些文学思想都特别强调“文”与“道德”的联系,所谓“有德者必有言”,《诗三百》是一部文学作品集,但在孔子心目中,成了伦理道德的教科书,他把文学作品伦理道德化了。这是孔子文学思想的主要特点,也是儒家文学思想的主要特点。在孔子的文学思想中还十分重视文学的社会作用,并且竭力主张把儒家思想的核心――“仁”、“义”“礼”等最高道德准则渗透到他对文学的主张中去,以此充分发挥文学为政治和伦理道德服务的社会作用。

孔子的文论主要是论诗,他论诗十分重视“中和”之美,这是孔子哲学思想“中庸”之道在文学思想上的反映。他的“美善统一”、“尽善尽美”论,也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主张。

作为历史上第一个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孔子也在他的论述中表达了对于“文”的观念,这主要见诸于他对《诗三百》的论述。虽然这些论语是以语录体形式记载的,但确实反应了孔子对待“文”的各种观念,而这些观念极大的影响了中国儒家文论的面貌,已深深地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孔子重视以诗来“教化”,崇尚雅正,轻视大众通俗文艺。后来中国小说,戏曲等通俗文学作品往往难登大雅之堂。中国文学在历史上总体走着一条“中庸”之道,归根结底是受孔子的文学观念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