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人头地》的翻译

苏轼,字子瞻,是眉州眉山县人。十岁的时候,其父苏洵到外地去游学,母亲程氏则亲自教他读书,苏轼每听闻古今兴衰成败的历史,都能道出其概要。

程氏读到《后汉书.范滂传》时,发出深深的慨叹,苏轼对她说:“我如果想和范滂一样为名节而不顾生死,母亲您答应吗?”程氏说:“你如果能成为范滂一样的人,我又怎会不和范滂的母亲一样深明大义呢?”成年后,苏轼博通经学史学,写文章每天能写数千字,喜欢贾谊、陆贽的著作。

不久又读《庄子》,叹道:“我当初有一些自己的见地,但总说不出来,今日读到这本书,发现这本书真是深得我心啊。”嘉佑二年,参加礼部主持的科考。

当时文风不正、内容怪僻的弊端不断蔓延,主考官欧阳修希望能(通过主持考试选人的方式来)消除这种弊病,看见苏轼的《刑赏忠厚论》时,非常惊喜,乃想评为第一,但又怀疑可能是自己的学生曾巩所作,于是最终只评为第二名,而以“《春秋》对义”一文(这篇反而是曾巩的文章)为第一。

后参加殿试,中乙科。后苏轼通过写信的方式见到了欧阳修,欧阳修对梅尧臣说:“我当避开此人,好让他出人头地。”听说这句话的人一开始只当是欧阳修的戏言而不信,后来才终于信服。

原文:

苏轼,字子瞻,眉州眉山人。生十年,父洵游学四方,母程氏亲授以书,闻古今成败,辄能语其要。程氏读东汉《范滂传》,慨然太息,轼请曰:“轼若为滂,母许之否乎?”

程氏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邪?”比冠,博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好贾谊、陆贽书。既而读《庄子》,叹曰:“吾昔有见,口未能言,今见是书,得吾心矣。”

嘉祐二年,试礼部。方时文磔裂诡异之弊胜,主司欧阳修思有以救之,得轼《刑赏忠厚论》,惊喜,欲擢冠多士,犹疑其客曾巩所为,但置第二;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殿试中乙科。

后以书见修,修语梅圣俞曰:“吾当避此人出一头地。”闻者始哗不厌,久乃信服。

此文出处宋代欧阳修所著的《新唐书》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五代时期就曾有《唐书》(即《旧唐书》)编成,但宋仁宗认为《唐书》“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下诏重修 。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七月,仁宗催促“速上所修《唐书》”。

前后参预其事的有宋敏求、范镇、欧阳修、宋祁、吕夏卿、梅尧臣,《新唐书》所依据的唐人文献及唐史著作均审慎选择,删除当中的谶纬怪诞内容,裁减旧史本纪十分之七 。

总的说来,〈列传〉部分主要由宋祁负责编写,〈志〉和〈表〉分别由范镇、吕夏卿负责编写。最后在欧阳修主持下完成。〈本纪〉10卷和〈赞〉〈志〉〈表〉的“序”以及《选举志》《仪卫志》等都出自欧阳修之手。

因为〈列传〉部分出自宋祁之手,而欧阳修只是主持了〈志〉〈表〉的编写,出于谦逊,同时欧阳修认为宋祁是前辈。

所以他没有对宋祁所写的列传部分从全书整体的角度作统一工作,因而《新唐书》存在着记事矛盾、风格体例不同的弊端。所以《新唐书》署“欧阳修、宋祁撰”。其为二十四史之一。

宋祁受命纂修《唐书》在“诏求直言”前,故王鸣盛误以为宋祁修《唐书》自天圣至庆历,前后差不多也是17个年头。

但《宋史·仁宗纪》景祐年间并无“诏求直言”一类的事,皇祐元年才有“诏台谏非朝廷得失”。

《宋祁传》中宋祁“直言对”后紧接“进温成皇后为贵妃”,与《仁宗纪三》的记载相符,时在“皇祐”,而非“景祐”。

显然,《宋祁传》是将“皇祐”误作“景祐”了,一下子把时间提前了10多年。王鸣盛提到宋祁“守亳州,以稿自随”,《宋祁传》说得很清楚,是因为“坐其子从张彦方游”。

传中虽无明确纪年,但宋祁是附在其兄宋庠传后的,前面《宋庠传》明明白白地写着:皇祐三年,“祁子与越国夫人曹氏客张彦方游”。

宋庠受牵连罢相在这一年,宋祁出知亳州也是这一年。此时尚“以稿自随”,仍在修撰中,怎么会在庆历中告成?

王鸣盛的失误,一是不知“景祐”当为“皇祐”,二是后来在《蛾术编》卷九考知“祁修书凡七年。

而自皇祐元年至三年独秉笔,自此出知亳州,皆书局自随以至于成,凡历十六年也”,却仍然坚持“宋欧修《新唐书》不同时”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