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想起了很久以前《楚天都市报》连载的一部小说。女主角好像是朱,离了婚,身患重病,第二任老公比她好。
我叫姜,家住麻阳县江口圩镇狼山西村四组。父亲蒋光厚在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在朝鲜牺牲。我是烈士的女儿。我丈夫的名字叫刘,我儿子的名字叫刘刚。
老公1981生病,儿子刘刚才4岁。他爸爸1991因病去世,刘刚14,家里穷没钱上学,就和我一起在家种地。1994 5月12刘刚在家锄果园时,被老乡姜叫到路上,向买蚊帐的益阳人索要15元。没有暴力行为。后来,姜得了8元,刘刚得了7元。同年5月5日,被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天一夜,被派出所严厉教育并罚款240元结案。从此,刘刚洗心革面,没有做过任何违纪违法的事情。
2001我儿子刘刚和滕文华合作做木材生意。2002年6月27日,他们在大乔姜云木材厂吃饭,被麻阳县公安局带走(原因不明)。后来我搭档打电话告诉我,我儿子被抓了。28号去306看守所,问了一个姓全的同志。他告诉我,我儿子被转到307看守所了。我去307了解儿子的所作所为,他们告诉我可能是“抢劫”。我找到了国际刑警组织的队长程,他告诉我:“如果你犯了新的罪行,你将在半个月内被判刑。如果发生在1994年,你会被否定。”2002年7月12,我去看刘刚的时候,他死了!哦,我的天啊!一个健康的人怎么能说死了就死了呢?究竟为什么?当我第一次看到儿子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我当场就晕过去了。当我醒来时,我发现他遍体鳞伤。虽然他的耳朵和鼻子里塞了棉签,但他仍然没有止住血流。很明显,他被打了。尸检前,一个路人随口说:“不要拖尸体去医院,去公安局!”谁知这一句话却给好心人带来了牢狱之灾,只见几个公安在场,厨子太多,当场“逮捕”了这位正义之士,并高呼“谁敢碰尸体,就抓谁”。光天化日之下,我用这种口气恐吓人民。在这里我想问一下,有没有法律?麻阳县公安局有没有可能滥用警力,刑讯逼供?我能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吗?因为这些原因,尸体被强行拖到麻阳县人民医院进行所谓的抢救。其实他们的幌子是做尸体清理和破坏犯罪,知法犯法就地正法。后来做尸检的时候,除了鼻子、耳朵、嘴巴还在流血,我的体表看不到任何脏东西。一个被关了半个月不洗澡不换衣服的人怎么会这么干净?尸检后发现喉咙和胸部有大量黑色淤血,肠内无空粒。为什么现场的警察告诉我:“你儿子昨晚吃了半斤大米,半斤肥肉都死了!”我问医生我儿子是怎么死的。大夫结结巴巴地说:“作为老百姓的父母,欺负别人,抓无辜的人,不给死人伸冤。我不敢说他们是被杀还是被杀。我们开了个会。”我非常难过。我是农村寡妇,真的很无奈。
7月15日晚,麻阳县政法委书记谭昌建和公安相关人员一致威胁我,说“你赶紧把尸体拉回来,不然我们就烧了。”这是来自当地政法部门最高权力代表的威胁!该死,可悲。这是一条无辜的生命!我还能说什么呢?凌晨两点尸体被强行运到江口徐镇后,镇干部孙文胜给了我4500元,说是安葬费。儿子下葬后,我去麻阳县公安局和县政府要一个解释。结果他们都不理我。一天到晚不知道怎么哭!儿子!儿子!你死得太冤了!多么可怕的死亡!娘被他们欺负了!
几个月后,我请律师丁诉至怀化市人民法院,法院判给麻阳县公安局43480元(含原4500元)。麻阳县公安局局长易不同意,认为不关他的事,责任应该是307看守所,表示要上诉省高院,撤销怀化中院的判决。好吧,我也拒绝支付1200元给丁先生上诉省高院。谁知几天后,丁先生叫我不要开庭了。他说:“公安局很穷,出不起钱。会开一些烂车吗?”另外,我不敢上诉,请找别人吧!26000块和你过上好日子,下次再说。“真是欺负人!虽然我是一个不懂法的孤寡老太太,但我知道一个道理,走遍天下都是有道理的。这是一个普通人心目中的规律。世界上对我来说最珍贵的东西是我的宝贝儿子。他是我的生命,我的全部。俗话说,养儿防老,现在儿子不在了,我一个人。谁来养我?谁会和我说话?我还有什么?我相信儿子是无辜的,是被麻阳县公安局陷害的。我相信法律维护正义。我要给儿子一个明确的说法,所以我请求各位领导为我这个孤寡老太太报仇,告诉我:
1.我儿子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要抓无辜的人?
2.我儿子是怎么被麻阳县公安局诬陷致死的,死因是什么?
3.为什么把尸体转到麻阳县人民医院?明明死在看守所却说死在医院。为什么不让我见当时接诊的医生,以及转到镇医院的原因?
4.为什么政法部门威胁我,给我4500元安葬费,凌晨两点强行搬走尸体?
5.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和合法的赔偿?
哭泣者: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