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与《红楼梦》的关系

他最大的不幸是,他花了十年的心血和心血写了一本“百奇书”,后半部却丢了,只停在八十回,成了残稿。如果是一个假期,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写完这部巨著也无妨,但事实并非如此。早在乾隆十九年(1754),秦雪年仅三十岁的时候,这份手稿就已经“阅(实为文字,因其小说用石头记录,故称之)十年,增删五次,编成目录,分章”。除了一些地方,还有诗要补充,个别章节还要考虑进一步分章。是最不起眼的偶然原因让这部巨著成为残稿,所以才是真正的不幸。

我们从胖评中得知,乾隆二十一年(即丙子,1756,徐佳后两年),《红楼梦》复评稿被雪芹亲友抄了至少75遍。所有应分两部分的情况,破诗或漏诗,都一一核定。但这一次,手稿很可能并不完整。这是十一年后(丁海,1767,乾隆三十二年)作者去世时,他的亲友又翻了一遍这本书的手稿,大家可以看到,其中一个说:

薛倩去监狱寺庙提交文本。阿隆的正文题目是《花袭人有始有终》,但我只看到《狱寺慰宝玉》等五六篇手稿被借书人丢了一次。唉!丁,反常。

另一个人说:

《监狱神庙》有很多回薛倩和于虹的文字,但可惜没有手稿就丢失了。唉!丁,反常。

另一个人说:

写尼尔、子英、香莲、余寒的侠义文章,都有自己的摹写之笔。遗憾的是,魏射园的文字是无稿丢失的,唉!丁,反常。

另一个说:

叹看不到宝玉的“放下悬崖”是恨。丁,反常。

批语中说“一次丢了借书人”,时间应该更早,“丢”的应该是作者的手稿。如果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手稿被抄了很多遍,看了很多遍,即使这份手稿丢了,那份手稿还在,也不会成为无法挽回的遗憾。从上面引述的批语中,我们还可以推断出以下事实:

其一,在作者的《五增删》基本定稿后,正当脂砚斋等人在陆续添批临摹时,有亲友争相借阅,以便一睹为快。也许不止一个借书人,还有后半部分稿子没有及时复印,极有可能丢失。从《迷失》五六稿的剧情内容来看,这五六稿并没有联系;有的应该更早,比如《魏射园》,大概是金麒麟主导的台词写的,让湘云与魏结缘;学射击前八十遍,已经有“作为语录”的词了,八十遍就可以马上写出来;有的比较晚,比如监狱庙;最晚如“放开吊丫”(Ya,为山部,下同),只能在最后几次,但不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是《警匪幻想榜》,没有评论说丢了。最早接触手稿的是脂砚斋,他应该看过整个手稿;我好像看过大部分手稿,所以还记得“遗失”手稿的内容,所以有“各有各的笔作传真写照”和某时为“正文”等字样;只有《放下》回来了,批语的语气似乎比《迷失》之前的读书少了。

第二,这些“遗失”的手稿都是上世纪80年代的。这里少了一份手稿,那里又少了一份手稿。缺少的可能也有紧随80后的剧情。这样,80年代以后的手稿缺失太多,断断续续,不可能抄干净。这就是为什么历代流传下来的《红楼梦》手稿,都以八十回结尾。

第三,上面引用的批语是在秦雪去世后的第三年添加到手稿中的。当时,所有与手稿有关的亲友都已经“一个接一个地不去了。如今丁只剩下一个烂摊子。”可见手稿还是《红楼梦》的手稿,以及八十回后除“遗失”的五六稿外的其余。如果原稿八十章后还有三十章,那么残稿应该有二十四章或五章。但也有研究者认为,芝罘所谓的“后三十回”不应以八十回为分界线,而应以贾府的失败为分界线。假设写的失败是90章左右,这本书应该有120章,剩下的手稿数量更多。剩下的手稿保存在非正常的地方,这是根据其批语逻辑自然得出的合理结论。如果不是这样,我不仅会感叹五六稿“丢了”或者只是讨厌“放下”这几个字。

四、前几年我说过,《红楼梦》是在徐佳(1754)之前完成的,《增删五次》也是在徐佳之前;徐佳之后,曹雪芹再也没有修改过他已经完成的《红楼梦》手稿。因此,所有的抄本都是在徐佳之后抄来的,如《毛集本》、《陈赓本》等。,都不同于徐佳本(只可惜徐佳本本身有错漏,但他没有遗漏),尤其是那些明显改动的文字,无论是标题还是正文,无论其优劣,都不是曹雪芹本人的功劳。(我的书《论红楼梦佚文稿》,第286页)起初,这只是对各种文本差异的比较研究的结果。当时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曹雪芹把自己已经基本完成的手稿丢给阎志、于祯等亲友审阅、审核,而自己却不做最后的修补工作;他写这部小说只用了十年,那怕再花十年也写不完整本书吗?为什么要把辛辛苦苦“哭”出来的书做成残稿?现在我明白了:主要原因是“五六稿被借款人弄丢了”。如果这五六本手稿被扔进水里或被火烧掉,就没有可能再找到了。曹雪芹可能会心碎,但他会强迫自己重写它们。虽然重写它们是一件非常令人沮丧的事情,但是时间是足够的。现在不然就是“丢了”,是因为借书人一时健忘,想不起来手稿放在哪里,在谁的手里。这是常有的事。每个人都会想:它总是在某个人的地方,没有人会刻意隐藏这些文字的碎片,也许有一天会突然又被发现。于是就有了一些等待,曹雪芹等着交给阎志等亲朋好友的手稿全部经过审批、抄写、收集,以便做最后的修改,包括补上缺失的诗句,或者做一些调整和草稿。但是,完整的手稿一直没有交上来,因为手稿不完整。曹雪芹对此可能一直不高兴:手稿怎么会找不到呢?但结果很可能是运气使然;我们不能命令那些和他合作的亲友限期拿回丢失的手稿。可能粗心的借书人是作者得罪不起的长辈。不言而喻,这个粗心的人没有想到,自己无意中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的罪人。可悲的是,曹雪芹本人乃至脂砚斋等人当时都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总以为时间充裕,所以《红楼梦》这部巨著最终很难献给世人。所以,在作者去世之前,芝罘从未提及五六稿中遗失的东西。

没想到,时光飞逝,运势难测。住在贫困西山的雪琴唯一的爱子,不幸得了青春痘。死于贾申春(1764年2月2日之后),“因多愁善感而发病”,“一病无医”数月。半年后,智延斋相继去世。“白雪歌的梦还在成长”,《红楼梦》成了一部不可挽回的手稿。若干年后,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感叹这本奇书的残缺。然而,我自己也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因为我很珍惜80年代的残余,怕自己再次“失落”,所以会留给自己,不会轻易展示。这真的是一个错误!个人手稿在漫长历史的无情淘汰中生存下来,比中彩票头奖还要难。曹雪芹的手稿,除了伪造的赝品,不管是字还是画,早就不见了?对于后代来说,甚至很难找出这个怪胎是谁,他死于何时何地。在哪里可以找到他的藏文手稿?曹雪芹去世三十年后,程维远和高鹗编印了一百二十本《红楼梦》,最后四十次由不知名的人增补。虽然有些情节乍一看似乎与作者的初衷基本一致,比如黛玉的早逝(原稿中称之为“郑千变”)、金雨成的婚事(原稿中宝玉是清醒的,谈的是旧情)、宝玉出家(原稿中称之为“吊手戏”)等。,那些都是前八十章反复提出的东西。如果仔细对比一下《秦雪》全本通读、总提八十后的情节和文字的脂砚斋等人的评论,就可以看出,写续集时,除了广为流传于世的八十字外,被奇形怪状保留下来的残稿都“失传”了。副刊从没见过曹雪芹写的最后几十篇稿子里的一个字。

现在该说版本了。这里不打算说版本的开发,只想说一下我选版本的基本原则。

迄今为止,大多数出版的《红楼梦》排印本都是基于高程的雕版印刷。只有1982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雠》一书,前八十回是根据《脂肪评论》(陈赓版)的手稿。据刘士德的哥哥说,南方一家出版社让他校对一本新书,前八十回他也拿了稿子,现在还没看过。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俞平伯就曾编著过《红楼梦》校本故事,并在人文社发表。这本书虽然受到红学研究者的关注,但仍被广大读者所忽视,文革后也没有再版。

为什么《红楼梦》的临摹多以高程刻本为主?除了有几个评论的书最初是清人对程高本的评论,我想也是因为程高本经过后人的加工整理,整本书矛盾少,文字更流畅,方便普通读者阅读;而《脂评》手稿最多只有八十章,有的只有几章或十几章,错误明显,有的文采或混乱,或前后矛盾,特别是与后四十章的续集结合起来,矛盾冲突明显。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俞平伯校本和红色研究所的新校书,以脂评为前八十回的方向是绝对正确的。

众所周知,程高本对早期的胖评说,文字的改动很大。如果这些改变是为了纠正错误,弥补缺陷,那没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很多时候,程高本只是为了迁就后四十章的情节,任意改变了作者的本意。比如小说开头,写红瑕宫的侍者申英,带着他要穿越世界的石头,来到人间。由于申英转世为宝玉,宝玉生来就有玉。程高本的代码改为石头命名为申英服务员,两者合二为一。就这样,贾宝玉投胎为石头。从逻辑上讲,当石头回到耿青峰脚下,把自己的经历写成《石头记》的时候,宝玉就必须同时死去。做了和尚还活着,没什么意义。我觉得这个改动是为了强调贾宝玉和通灵玉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其实这种关系在原构思中处理得比较好),以满足后四十回因玉失而狂的情节需要。还有一次,凤姐取笑黛玉说:“你既吃了我们的茶,何不做我们的妻子呢?”他们都笑了。李公才笑着对宝钗说:“我们二姑的幽默倒是不错。”对此,肥评道出了作者的用意:“二玉的配偶在贾家(当然也包括和冯),即观者和作者都是不容置疑的,所以常使用此碑文。我也想笑。”“太好了!轮到她(指李纨)表扬了。”可见本意是想表明宝带的婚事以后无法兑现,这是“大家”都颇感意外的。但在《程高本》中,最后把李纨说的话改成了宝钗说的话:“宝钗笑道:‘二嫂幽默,真好。”“故意给读者造成一种假象,好像宝钗虚伪,事先和凤姐串通好了,这符合后来四十岁写《开关计划》的,但只是毒化了曹雪芹的文字。再举一个例子:第七十八回,贾政命宝玉、贾环、贾兰写禅诗之前,有一大段关于他们才华的话,说环、兰“若论事业,似比宝玉高”;论诗,宝玉“不像宝玉那样空灵飘逸,每一首诗都像八股的方法,比较刻板枯燥”,但宝玉在诗歌上却大不相同。又曰:“近日贾政老了,名利皆灰。不过,一开始他也是个诗情画意的人,因为在子侄之间,他必须走正道。最近宝玉虽然没读书,但也挺能理解这个的。仔细评估了一下,对他的祖先来说也不是很丢脸。只要想想祖先,他们每个人都是一样的。虽然他们中的一些人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他们从未发大财。好像这也是好人家的数量。其实他妈很宠他,所以他还没强大到逼他养事业的地步。”等等,程高本已经全删了,意图很明显:为了让后四十回的情节和前八十回衔接起来,不矛盾。如果不删原著,宝玉会被严父指示在家学读书,洗心革面,自学八股文。最后,他会精通仕途升迁之术,做状元一战全胜,排名远在原本“高于宝玉”的贾兰之上,等等。

原著和续集不一致,为了一致而删除原著改编续集是不可取的;在程高本中,这样的删节不胜枚举。这里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为适应续集剧情而做的改动都是从程高本开始的,很多在贾身上就已经有了。所以我相当怀疑贾抄的整理加工是近四十年来的续集作者不详,而程维远和只是在此基础上的修补加工,正如他们在刻本序言中所说的那样。程高本还有许多巧妙而弄巧成拙的增删改,与续书无关,已有许多研究者指出,在此不必赘述。总之,为了更加一致,减少矛盾,我们不能不加分析地用程高本作为底本,因为这样做的代价是严重损害曹雪芹的原著;我们宁愿让这些客观存在的对原著和续集矛盾的描述继续存在,让读者自己判断,这比提供不靠谱的文字让读者上当要好得多。

前八十章是根据早期胖评抄本的书不是已经出版了吗?为什么要再做一个?余校本或红学所注本的出版,自然为红学所立下了汗马功劳,我有幸参与了后者。但是近年来,经过反复的比较研究,我认为《红楼梦》要想出一部真正理想的书,选择一部作为底本,再去查阅其他几部,并不是最好的办法。例如,陈赓的书可能是早期脂肪评价手稿中整体价值最高的一本书,因为它具有脂肪评价更早、更全面、更保存的优点。选它做基地应该没问题吧?《徐佳》实际上只有十六本,原作更早,文字更可信,更接近曹雪芹的本来面目。陈赓和它的大部分区别可以看出是别人改变了它。所以就这十六章而言,徐佳本的价值明显高于陈赓本,但遗憾的是它的篇章太少。以陈赓的书为底子,虽然也可以参考徐佳的学派来补一些话,但毕竟只能改一些是非、存漏、优劣的地方,其余的话似乎还可以(如果仔细研究一下,还是可以分开的),只好尊重底子,保持原样。这样,试图还原曹雪芹的本来面目,未免可惜。比如回过头来看,徐佳的第三个文案是《金陵市收复贾雨村郭蓉府收养林黛玉》,通俗又安全,上下句有比较的意思;在“领养”旁边,有一个胖胖的评论说:“这个词震撼苍凉。”可见雪琴是亲仿的。到了陈赓,这本书改成了《贾雨村袁环复职帖林黛玉投父入京》,里面全是词句。黛玉寄养家庭的孤立局面彻底没有了,可谓点石成金。再比如《第五瞥》,贾诩写的“红楼梦开新景之梦,以传虚惊”,也是秦雪的本意。有引自第27首诗《葬花》眉尾的一句话为证。据说:“有许多书都是开创新局面的,这次却是旧事重提,而且不是好诗,也不是烂诗。”这批陈赓的书也有记载,文字略有不同。有说:“比《红楼梦》多开新面孔,多立新领域,却是复兴与更新,读来不是好诗,不是石兄弟,是古今小说家之耻。”不正常。“当初加批语的时候,秦雪还活着,所以只说安慰对方的话;作者去世,旧稿重编,最后一句改了,签了字,也和其他公职人员批的不一样。改了的批语“另辟蹊径,另辟蹊径”没变。反而写明是指《红楼梦》,可见作者自设的回复一直如此。陈赓虽然录了这一批,但他的第五篇报道已经改成了“梦游幻境指红楼梦十二金钗饮仙醪”,使得“开了一张脸”的批语变得无法理解。

就文本而言,可以证明徐佳的版本接近原著,而陈赓的版本被他人修改和破坏。我的散文《红楼梦札记之一》(红楼梦学刊第4期,1991)已经举了几个明显的例子。第一个是宝玉梦的第五个描写。甲戌本:“那一日,警幻带了宝玉、柯庆施到一处……”警幻拦住宝玉前进,劝诫道:“宝玉欲答话,迷宫中水响如雷……”写的是警幻主动引导宝玉不能回话,这是对的,因为梦是警幻设计的“以情会道”姬毛和本来是改成宝玉和柯青,他们离开警幻去私游了。直到关键时刻,警察错觉“后来居上”;他把警察错觉改成了“我话还没说完,就听迷宫……”——我连话都不让她说完,以至于宝玉、柯青和迷宫里的妖怪都不受警察幻术的控制,而且好像水里的妖怪比警察幻术更厉害。《迷宫》中“一个像夜叉一样的妖怪(象征爱情的恐怖,因为无法形容,所以这么叫)跳出来直扑”,改为“许多夜叉海鬼(其实是海里的妖怪)把宝玉拖了下去”,等等,都是不顾作者意思,单纯追求惊险情节的弄巧成拙的话,并非出自作者之手。二是第七回写周瑞家送宫花给凤姐。贾说她“过了李纨的后窗,过了西花墙,出了西角门,进了凤姐的院子”,正如那位胖评论家所说,这是“一笔一墨”,有一丝李纨的意味。但陈赓在“后窗下”这句话后,又加上了“隔着玻璃窗看见李纨睡在炕上”这句话,不仅成了蛇脚,还闹出了大笑话。因为后来周瑞的老婆问大姐的奶妈:“奶奶睡哪里?”该醒醒了!“可以看出是时候停止睡觉了。当然,周瑞家的人也没想到,大白天的凤姐夫妻之间会有风流韵事。耿居然把“奶奶”改成了“姐姐”,变成了“姐姐在睡觉?“该醒醒了!”刚才还说奶妈在“拍着姐姐睡觉”。她为什么要叫醒姐姐呢?姐姐是吃奶的宝宝,有权利不分昼夜的睡觉。睡中间睡懒觉有什么意义?换着,李婉应该不是睡中间,而是要她睡;姐姐应该好好睡一觉,但是她不肯睡。曹雪芹看到这样的改笔,气得要晕过去。第三,贾蓉第六次向冯借玻璃炕屏。凤姐儿起初不肯,贾蓉笑着央求。贾接着写道:“凤姐笑道:‘我看(按小说里常用的‘滑稽’和‘怪异’的意思)我们王家什么都好,是不是?通常你在那里有那些东西,但是你看不到我的才能!”集贸和的伪造者想不通意思,就把“我”字改成了“你”,加了一些字,把句子重新标点,变成了“冯大笑:‘我也没见过你。王家的东西都好吗?你那里有那些好东西,但是你看不见。偏我的都是好的。”“这有点像换字和标点的游戏。以上数字,没有一个可以参照贾诩的版本纠正的。

《红楼梦》其实是因为整理和抄写的复杂性,一本抄得比较晚而且整体质量不如其他书的书,在某些地方也可能保留了其他书没有的原文,才显示出它的合理性。另一方面,那些整体可信度较高的书,都是在作者还活着的时候抄袭的,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是作者所为,甚至未经作者同意的改动或错误。如第三篇描写黛玉的容貌,有两句说其容貌是:

两道弯弯的眉毛像皱着的笼子,

一双看似幸福实则不幸福的眼睛。

在这里,下一句是在陈佳写的。在版本很早的徐佳,这句话用五个红框标出,写成“一对相似-不相似-不相似-不相似-不相似”,表示文笔欠缺;陈赓无法填补空白,干脆改写了两句陈词滥调,把九句改成六句,叫做“两弯半蹙的鹅眉(应该是‘蛾子’)和一双深情的杏眼”,与胖评论家所说的“奇眼妙想”完全不相称。陈佳的补充文字看似勉强通过,其实经不起推敲,因为下面有一句“泪”的语言。说“看似欢喜实则不喜”不矛盾吗?还有,“烟眉”是比喻写眉毛,而“眼含情愫”是直白的说法;“烟”和“情”不是一类,对抗是行不通的。在近年出版的集子中,这句话作为“似泣而不泣露目”是独一无二的。没有这些瑕疵,就可以知道是真正的原文。列藏版的人物也有所改动,总体上并不比徐佳版、集贸版和陈赓版好,但确实各有千秋。例如,在第六十四章,没有徐佳的副本,陈赓的原件也不见了。有人一度怀疑这一章的文字是后人补充的。现在这一章有一首五言诗,是其他章节没有的。章末有对联,还保留着早期手稿的形象。如果研究诗的内容,可以证明这一章也是曹雪芹写的。同样,梦稿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第四文之前有诗,徐佳、集贸、陈赓都没有。

即使陈佳的书,高程后来的书,被修改了很多,也不是完全不可取的。例如,在的即兴对联第五十回中,有两句关于雪花的话:

花边寒,色怕霜褪。

句末、孟頫、烈藏为“许”,无法理解,无疑是错别字;徐琪和齐宁以为是假音,却改成了“聚”,其实是“结”的假形,说六片雪花是因为寒冷而形成的,而陈佳和程高本则保持了他们的真实。比如六宫太监夏守中传话“即刻宣贾政入朝”,等书接着说“贾赦等人不知凶兆如何,只得更衣匆匆入朝”,这就奇怪了。贾政被宣了朝,贾赦又何必忙?据《后汉书》记载,入朝两小时后,传来“晋被任命为丰藻宫大臣,加贤妃”的消息。贾赦、贾珍也换了衣裳,带着贾蓉、贾蔷,上了贾母的大轿,来谢恩。"。很明显,之前的“贾赦”是“贾政”的错;然而,所有这些书都被误认为是“贾赦”与陈赓的,只有陈佳和程高本被误认为是“贾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