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前世之旅前传:拉美西斯传
埃及,比拉美西斯之城。
初夏的一个清晨,阿什尔总理像往常一样从孟菲斯来到了比拉姆塞斯城。
比拉美西斯城,新城,是法老最喜欢的地方。尤其是在夏季,由于新城被尼罗河的两条支流拉申河和阿瓦利斯河环绕,气候舒适宜人,国王干脆在新城处理一切政务。奇怪的是,所有的家庭成员仍然被安置在孟菲斯,并没有跟随王到这个新的城市。
当亚设走进宫殿的院子时,他一眼就看到法老正跪在地上嫁接一棵苹果树。他乌黑顺滑的长发如阳光般闪耀,手腕上依然戴着他最喜欢的饰品,前半部分是野鸭装饰的金手镯和青金石手镯。
阿瑟笑了。老王非常喜欢园艺,这不是什么秘密。
十几米外,有老王的贴身侍卫守护着。那是一只老狮子,在战场上陪伴着法老。这只狮子被命名为“敌人黑仔”,它总是服从主人的命令。如果有人试图接近并伤害国王,他会被他的爪子杀死。虽然不再勇猛,但依然散发着摄人心魄的气势。
狮子似乎习惯了他的到来,却懒洋洋地瞥了他一眼。
“国王,你身边的公主,赫梯人的马特·倪好公主很快就会到达埃及,而她——”亚舍走上前去,仔细地看着国王。
上下埃及国王拉美西斯二世全神贯注地玩弄着手中的苹果树枝,似乎对他的话毫无反应。“我明白了,你可以去见见侧妃。”拉姆西斯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问道:“孟菲斯的情况怎么样?”
“一切都好,王。”
“阿舍,小亚细亚最近似乎有些变化。那里的人们好战成性,总是利用和平时期为下一场战斗做准备。我已经派人去加强东西边境的安全。在比利时-拉美西斯,你每天都可以掌握亚洲各个附属国家的动向,你还会收到每日的行动报告。”拉美西斯终于转过了头。老王已经不再年轻,但时间的流逝不仅损害了他的美貌,也让他的身上散发出一种成熟稳重的气质。
亚舍笑了。“国王当时选择了这座城市的遗址,但经过了深思熟虑。毕-拉美西斯所在的地方,不仅是观察三角洲和亚洲局势的最佳地点,也是王在周边保护国动乱时出兵平定乱局的理想据点。而且,近年来的繁荣程度堪比孟菲斯城。对了,王听过这首民歌吗?”他向前走了几步,低声说道:“住在比兰姆斯是多么幸福啊。没有比这里更美丽的城市了。洋槐和无花果为路人提供树荫。宫殿闪耀着金色和绿松石色。微风习习,鸟儿在池塘边歌唱。”
听着歌谣,拉美西斯的脸上突然浮起了浅浅的微笑,像太阳一样绚烂耀眼。
一瞬间,阿舍仿佛感受到了温暖的阳光沐浴,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一种说不出的神圣感。这就是统治伟大埃及帝国的聪明儿子。纵然岁月无情,这种无与伦比的王者魅力是凡人所拥有的吗?
不远处,一声警告的咆哮传来,他抬起头。敌方杀手正冷冷地盯着他,不准他再靠近法老一步。阿瑟明白那双棕绿色的眼睛所表达的意思。
“杀手还是那么忠诚,对任何人都那么无情,除了国王。”阿瑟笑了。
兰姆塞斯看了一眼杀手,放下手里的苹果树枝,脸上的表情难以分辨。他只是低声说:“还有——她。”
阿舍一愣,还没反应过来,半晌,眼前才浮现出一张已经开始模糊的女孩的脸。
很久以前,那个来自东方的女人...
神秘的到来和神秘的消失。
“皇后庙是怎么建的?”法老的声音把他从记忆中拉了回来。
"它很快就完工了,一切进展顺利。"他很快恢复了理智。
拉美西斯点点头。“另外,我让你做的事你做了吗?”
“已经完成了,我已经命令人把它刻在女王殿上最显眼的位置……”
“嗯,你也辛苦了。回家吧。”拉美西斯突然打断了他,挥了挥手。
亚舍快速敬礼,走到院子外面。多年来,女王一直陪伴着国王。几年前女王病逝后,国王开始为她修建寺庙。国王一定对王后有特殊的感情,否则,他怎么会前所未有地为她建一座特殊的神庙,而且是专门建在神庙上的...
看着亚舍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拉美西斯站了起来,走到杀手身边。凶手静静地看着他,棕绿色的眼睛深不见底。他弯下腰,伸出双臂搂住杀手,让他毛茸茸的脑袋在他的脸颊上轻轻摩擦。
“黑仔……”他微微笑了笑。“我忘不了她,只有你和我。”
说完,他把头深深埋在杀手浓密的鬃毛里,一动也不动。
时间,仿佛凝固在那一刻。
夕阳如血,人与狮,风与沙,大漠的热风吹起长发,纠结而扰人,像黑色曼陀罗花的绽放,构成一幅妖娆、奇异而美丽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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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赫梯人的马特·倪好·福如公主成功地到达了埃及。
总理阿什一大早就来宣布这个消息。
Bi-Ramses宫殿的墙壁和地板被泼上了用苏打融化的水,洒上了旋覆花、乳香、没药、樟树精和蜂蜜的混合物,散发出驱虫蚁特有的香气。
老王斜靠在软榻上,漫不经心地看着手中的羊皮卷轴,咀嚼着他最爱的甜点——嫩纸莎草苗。
“王,卓尔大夫不是已经劝你不要再吃甜纸莎草苗了吗,免得你的牙病又犯了?”阿舍忍不住说。
拉美西斯眼中闪过一丝略带孩子气的微笑。"那么首相不应该告诉卓尔博士。"
阿舍无奈地笑了笑。“对了,王,马特公主已经到了孟菲斯。你今天回孟菲斯吗?”毕竟这是与多年宿敌赫梯的重要政治联姻。如果礼仪被忽视,将对两国关系有害。
拉美西斯仍然盯着手中的卷轴,微微点头。
“那,我去准备。”
拉美西斯放下卷轴,默默地看着不远处波光粼粼的尼罗河水。如果没有歌声,还是那熟悉的音调,就像我和她在一起时听到的一样。
尼罗河,我的母亲,
把埃及这片富饶的土地带给我,
给我的领地带来无限生机,
我在这里赞美你,我在这里为你祈祷。
让我埃及,永远繁荣昌盛...
“你要知道,尹,喝过尼罗河的人,无论离开埃及多远,都会再回到埃及。”
一种痛苦的感觉渐渐在心底蔓延,他苦笑起来。赫梯公主,他还打算娶赫梯公主吗?一切似乎都与她所说的惊人相似。一个又一个政治婚姻,一个又一个记不清长相的公主,几个,几十个,几百个,对他来说都只是一个数字。
埃及,只为埃及。
他突然站起来,披上斗篷,大步走出宫殿。
“王,王,你去哪里?”阿舍连忙追了出去。
“亚舍,我先回孟菲斯了!”他的遗言已经消失在马蹄声中。
“国王……”亚舍焦急地立刻命令他的随从和法老一起骑马。拉美西斯一路疾驰,但不是朝着孟菲斯宫的方向,而是朝着即将建成的神庙方向。当建殿的奴仆和监工看到骑在马上的俊美男子就是法老本人时,都恐惧地跪了下来。拉美西斯也不理他们,下了马,径直向寺庙走去。
他停在庙门口,眼巴巴地在庙门上找,直到看见那两行字。
我对你的爱独一无二。
当你走到我身边,你带走了我的心。
不理会别人疑惑的眼神,他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底下的字。一遍又一遍,他的嘴无声,但他的心在手指的牵引下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心里的某个角落好像被丝线做成的刀慢慢划过。伤口很细微,却让他觉得很可怕。
尹,我不知道你在哪里,
也许,你已经忘记了我。
然而,只要这座寺庙永远存在,
有一天,
你会看到这两句话。
这两句话——只属于你。
喝了尼罗河水的人,无论离开埃及多远,都会回到埃及。
所以,即使我知道我可能会被你遗忘,我还是不能放弃那一点点希望——
也许,也许有一天,你会再次出现在我面前。
我会等你,等你再次回到埃及,回到我身边。
我祈祷阿门能给我足够长的生命,让我等到你回来的那一天...
“王,你来了!”阿瑟气喘吁吁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拉美西斯慢慢放下手,脸色平静。“我说我要去孟菲斯。”
“王,请叫警卫护送你。”
“不,不管怎样,我明天早上就要回比拉姆西斯去。”
“什么?王,再过二十天你就要和你的小公主举行婚礼了。你不会留在孟菲斯吗?”
"然后等到婚礼那天去孟菲斯."
“但是,然后婚礼之后……”
"当然,这还是要回到比-拉美西斯身上."
“是不是——跟侧妃在一起?”
拉美西斯突然笑了。"亚瑟,你知道Bi-Ramses是什么意思吗?"
阿瑟点点头。"我当然知道在埃及,比-拉美西斯是拉美西斯的家."刚说完,他突然脸色一变,竟然脱口说出了国王的名字。
“拉美西斯的家,”法老并不在意,只是低声重复了一遍。突然,他抬起如双子座夜晚般迷人的黑眼睛。”既然是我家,那当然不是哪个女人能待的地方。"
那里,
不是拉美西斯的宫殿,
不是拉美西斯的地盘,
这只是一个叫拉美西斯的人的家。
这个家庭,
只属于-拉美西斯的妻子。
生活在Bi-Ramses是多么幸福。
没有比这里更美丽的城市了。
洋槐和无花果为路人提供树荫,
宫殿闪耀着金色和绿松石色,
微风习习,
鸟儿在池塘边歌唱。
尹,你一定会喜欢那里的。
必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