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18级学生赵铭晨伪造截图及其他材料...

赵铭晨仪表堂堂,社交能力也很强,他大量污蔑造谣女生的动是“我得不到的,就把她毁掉”的龌蹉心理。赵铭晨的造谣污蔑行为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名誉,影响恶劣,已经涉嫌犯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了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赵铭晨捏造不存在的同学“淫乱”事实,在舍友、同学、朋友和网上传播散布。受害者都是赵铭晨的同学,15个女生涉及2个校区,横跨5个院系、3个年级,很多人与赵某晨并无过多交集,与他无冤无仇,名誉受到了严重损害。赵铭晨从今年2月份起就持续造谣污蔑多人,情节严重,涉嫌诽谤罪,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是亲告罪,需要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是,赵铭晨的诽谤行为严重扰乱了中山大学的教育教学秩序,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名誉,也损害了学校的形象,属于情节严重,公安机关也可以依职权主动立案侦查。

 

伪造同学不雅聊天和裸照,中山大学一学生会主席被行拘和开除学籍:

中山大学学生赵铭晨,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伪造了大量同校女生约炮聊天记录和虚假裸照,称“集体卖淫”,并将这些内容在线上线下大肆传阅和分享,构筑了一个横跨多院系卖yin、约pao的“淫乱世界”。赵铭晨污蔑另一位男生私生活混乱,严重影响对方精神生活和社交状态。

赵铭晨还是该校国际关系学院学生会主席。在此事件中还有3名主要传谣者,其中一人为赵某晨女友。在他们不堪入目的文字内容里,多个同学被指名道姓称为“母狗”, 多个院系成了“鸡院”和“淫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