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对婚后洞房花烛夜是什么态度,女人没有处女血?需要附上文献参考,附上古代小说或者文言文。
新婚之夜,要检查新娘是不是处女。如果是这样,婚礼照常进行。否则婆家会很安静,新娘是否被婆家接受,女方家也不敢争辩,只听夫家处置。有一次,一个家庭娶了一个名叫李的女人,李家对新娘的丑陋外貌很不满意。婚礼后的第二天,借口女方不是处女,没有表现出喜悦之情,要求媒人送她回娘家。这个女人小时候失去了母亲,和哥哥嫂子一起生活。得知女方从未与男性发生过亲密关系,小姨子悄悄询问了女方新婚之夜的情况。原来新郎没有和她睡过。嫂子说,那么,怎么证明嫂子不忠呢?于是此事上报县里,县里官方派人核实,女孩还是处女。于是下令李家一起击鼓奏乐,迎娶女方回家,挽救婚姻。纪晓岚的《淮西杂志三》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无锡有一个焦的女人,被人雇了。有人看中了她,想娶她,就去婆家造谣说她不忠,在外面有情人。婆家于是提出毁婚,焦家的父亲起诉政府。无奈散播谣言的不仅有目击者,还有承认与女性为情人的“奸夫”。焦见事急,便让隔壁老太太带她去婆家见婆婆。尸佼说,与其去见一个官员,在官方媒体面前出丑,不如在你面前出丑。女人的贞操和不忠是可以自己验证的,所以我关上门脱了衣服,让婆婆亲自检查。果不其然,这个女人还是处女,案子不用审就清楚了。这个故事在今天的人看来可能很奇怪,但实际上在清代是很常见的习俗,不仅在永平府和无锡地区很常见,在全国的汉族地区也很常见。当时人们提倡女性贞洁,要求女性婚前必须是处女,否则就是大丑闻。男方家庭不仅可以拒绝接受新娘,还可以索要嫁妆,要求女方家庭赔偿婚礼费用和一切损失。为什么中国人对童贞要求这么严格,形成这样的社会习俗?这一切都源于中国农业社会对女性贞操的需求。汉族先民很早就进入定居农业的生产方式。在社会分工中,女性被排除在辅助劳动之外,地位转变为从属地位。在汉族的宗法社会里,父母等男性家庭成员必须保证家族的权势和财富能够被后代继承,妻妾所生的孩子都是自己的纯血统。为了保证“物种”的纯洁,必须杜绝妻妾的婚外性关系,要求女性在性生活中“专一”。于是对女性提出了“一生忠贞”的贞操要求,并制定了一系列隔离制度,隔离男女,封闭女性。其实这里包含了这样的内容:女人在结婚前必须与直系亲属以外的男性隔离,结婚后才能与丈夫发生性关系。如果她的丈夫不幸去世,她必须终生忠贞不渝。这是汉族定居在农业社会,要求女性单方面实施性禁锢的一种道德观念。其基本要求是保证男性对女性占有的唯一性,无论是婚前还是死后。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这种观念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在这种社会观念下,中国从汉代就有了童贞检查,人们很早就发明了处女的检查方法。比如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养生方子》中就有“守宫砂”的记载:“取守宫砂放在新瓮里,放在丹瓮里,让守宫吃。非死不可,医好了,画个女人胳膊。如果你和一个男人玩,那是未知的。”这种方法是用朱砂喂蜥蜴,然后捣碎,变成红色的颜料,放在女方手臂上,一年四季都不会褪色。如果她与男性有“亲密接触”,红色就会褪色,所以蜥蜴也被称为宫廷侍卫。这样,只要看女人手臂上有没有“宫砂”,就可以判断她是不是处女。晋代张华写的《博物志》中的记载,与上述养生药方几乎一模一样。当然,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的可靠性非常值得怀疑。宋代理学提倡明,对女性贞操的要求达到了新的高度,人们对处女的崇拜也逐渐达到了顶峰。当时道教理论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和传播。道教的“性交”理论认为,男女重要的是收阴补阳,尤其是在与处女性交时要注意男性的体质。这也极大地促进了人们的贞操爱好。陈东垣先生在《中国女性生活史》中说:“到了宋代,我发现对女性贞操还有一个要求,叫做‘男童女之嗜好’。古代贞节的概念很宽泛。宋代贞节观念看中了一点——性欲——生殖器问题。从此对女性的摧残达到了不可知的深度!”到了明清时期,对贞操的要求成为一种普遍的习俗。不仅民间有多种方法查处女,官方也有专人专门负责此事。这种检查的目的主要是看你是不是处女。比如永平的这个案子,县令派人去核实王家嫁的女儿是不是处女,这个核实结果就成了案件判决最重要的依据。负责这项工作的是官员,比如官媒,稳定女。说到巫溪县的故事,提到有案子到官方,要通过官方媒体查一下是不是处女。在民间,大多委托男方女性亲属或媒人办理。据说明清人最常用的方法是让被检查的女子坐在有草木灰的厕所里,试图逗她笑,然后看看有没有迹象表明厕所里的灰是被空气吹走的。如果是这样,这个女人就不再是处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