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业务一般有哪些

非诉讼业务包括以下:

1、法律顾问。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

2、公司业务。为企业设立注册、变更、并购、重组、重组、产权定义、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3、证券股票、债券、基金发行、转让、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4、金融。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

5、知识产权。接受委托、代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和版权注册;

6、招标。接受委托,为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技术交易、利用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等招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7、建设项目。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的法律事务代理。

一、诉讼和非诉讼的区别有3个,分别是:

1、含义不同。诉讼是一种法律行动。非诉讼是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

2、特征不同。诉讼一般实行两审终审制度,非诉讼必须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

3、使用情况不同。诉讼是在自身受到侵害或者权利受到侵犯时使用,非诉讼适用于不具备诉讼要件的法律事务。

二、非诉讼方式办理法律事务的含义具体如下:

1、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务;

2、通过非诉讼方式进行;

3、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向律师提出请求或委托。

总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解决具体案件的活动。非诉讼法律事务是诉讼法律事务的对称。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