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博士的控妻小说

顾森西,一段黑暗的婚姻。

超级好看。这个男人太热情了。从头到尾都有一点男主失控的情节。男方和女方从来没有吵过架,只是因为生孩子的事情冷战过,其他宠物不虐待。男的很早以前就认识女的,但是发生了一些事情,然后就分开了,女的也就全忘了。后来,我全想起来了。别担心,绝对没有虐待。女方因为其他意外忘记了,和虐待无关。她分开的原因是为了保护女方,然后...自己看吧,那人是个偏执的医生,但身份绝对没那么简单。“胜大师生来就是为了打败像人一样的生物”。简介如下,不要被简介所迷惑,不是辱骂,而是有这样的情节,不过是在老的后面。

图书介绍:

笙笙,笙笙...

他总是这样叫她,温柔又温柔。

别人怎么形容他?他是一个光彩照人的人,一个高贵典雅的玉儿子。哦,那是他拿手术刀解剖尸体时那些‘别人’没看到的。当时,他的眼睛被鲜血染红了。

他有一个温柔的名字,史进。

江久胜第一次见到金是在她公寓的电梯里。

“你的手真好看。”她印象深刻,目不转睛。“我可以吗...摸摸看?”

他很惊讶。

她解释说:“对不起,我有轻微的恋手癖。”

他犹豫了很久:“不好意思,我有轻微的洁癖。”顿了顿,很认真地说,“我能摸摸吗?”

江久胜,摇滚明星,手相爱好者。她的新邻居是一名医生。巧的是,她有一双自己很想拥有的手。

后来在他们新房子的卫生间里,他背着背,拿着手术刀,手上全是血,地上全是血,四肢满地都是。从那堆血淋淋的骨头里,他隐约能分辨出那是她捡到的流浪狗。

她问:“你在干什么?”

他说,“尸检。”

她后退了一步,他却把她按在浴室冰冷的地板上,撕烂了她的衣服,把她雪白的皮肤染得满地都是血。

他说:笙笙,如果我可以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

他说:笙笙,医生不自医。我是病人。血液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你可以让我嗜血,这是我杀戮的根源。

他说:笙笙,帮帮我,如果你不牵着我的手,把把你带走的人都杀了,我就自杀。

她抓住他的手说,石进,地上有血,会弄脏我的鞋。我要你带我走。

她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下地狱。

他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

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摇滚明星与天才医生的日常爱情,讲述了一个美貌异常黑化的医生如何将坛星拉向地狱的荡漾故事...然后滚浴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