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著名小说的思考
看完名著,1捧着鲁迅先生的《早晨的花》,在字里行间品味着年少轻狂时的童真,思绪仿佛飘到了曾经属于我们的无忧无虑的日子。
正如它独特的名字一样,《早晨的花》是鲁迅先生在晚年写的一部著名的杰作。当我老了,累了,想起小时候的点点滴滴,心里还是会有原来的味道,觉得自己又多了一种味道。早上开的花,随着黎明会显得更加娇嫩。夕阳西下,它们就会被采摘,失去了刚绽放时的娇艳芬芳。但晚霞的照射又为它们增添了一份韵味,淡淡的清香随风而导,让人浮想联翩。就像品尝一道美味佳肴,细细咀嚼。小时候天真无邪的味道留在心里,慢慢溢出来。
鲁迅先生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他的童年并不无聊。他是乡下人,但可以像城里人一样学习。少了些粗野的乡下孩子,多了些见识。少了城市里少女的孩子,多了大方的风格。他怀念在百草园里无忧无虑的日子,和虫子互动,仿佛这样的童年就足够了。大人们在发呆的时候,以极快的速度钻进了百草园。油蝇在这里歌唱,蟋蟀会陪伴,鲁迅的童年仿佛在一曲大自然的华尔兹中度过。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三味书房最好的诠释。稍微偷懒一会儿,也会受老人的那句话:“人都去哪儿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的无聊。
书中透露出的天真,似乎在不经意间感染了我。也许鲁迅的文章真的有某种魔力。他用一个孩子单纯的眼神探索我的内心,激起我* * *的声音。
有人说: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能写文章,最重要的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情感。老师曾经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血肉。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很厉害。虽然他的所有话语都是平实而简单的,但他的激情之情表露无疑。他希望能真正与大自然拥抱,期待在山河中徜徉,期待有一天能与虫子合二为一。读着读着,就好像老人突然变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孩子,浑身散发着阳光的气息。
我年轻的时候,也曾经有过这样辉煌的世纪。我喜欢坐在河岸上,看着鸭子游过,用手指数着“一,二…”;喜欢在林间小路奔跑,抛开心中的不快,尽情的笑,不管礼貌与否;我也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寻找我忙碌的身影。最后因为我的隐藏技巧太高超,只好低头作罢。想到这里,有一种窃喜的感觉,我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似乎一个小小的“阴谋”成功了,又似乎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朝花夕拾”,让我们来看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快乐的童年。琐碎的记忆重现在晨花晚摘中。不同的时代,同样的快乐,童年,让人怀念。
看完著名小说2。这是一个苦难大于幸福的真实故事,但悲伤过后带给我的却是一种生命的力量——一种直戳心底的感动。它是一颗珍珠,镶嵌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世界上的另一个你告诉我们“朋友”这个词的含义——做朋友是一种沉重的承诺!
故事发生在美国,但其实哪里都一样,人性都一样。你会被里面的信念,坚持,真诚,无条件的爱所感动。世界就是这么残酷,谢谢你陪我走过黑暗。我真心为这本书流泪。
美丽善良的女人黛博拉是整个故事的灵魂。我觉得她应该是第一个出现在我阅读中的人,因为我在她身上花了太多的眼泪。她美如天使,却又显得那么遥远。
她在联合福音中帮助无家可归者的善举,如“美容院之夜”、“电影之夜”、“生日之夜”等,让很多人看到了希望,打开了心扉,产生了善意和信任。她是罗恩·霍尔的爱妻,也是丹佛·摩尔的向导。没有黛博拉,英雄百万富翁罗恩·霍尔和黑人流浪汉丹佛·摩尔不可能建立起如此深厚的友谊。在那个种族歧视的世界里,她把这两个有着天壤之别的人拧成了一根有力的绳子,相互加强。她就像上帝派来的天使,激励原本善良的人们,为社会底层的人们点燃希望之火。后来,当她的使命完成后,上帝带她去了一个叫天堂的地方——以最悲惨的方式。我会在下面关于罗恩·霍尔的部分再次谈到这个女人,这已经让我无法从脑海中删除。
这本书的叙事风格很有特色。它是由两位作者讲述的,从他们的童年到他们的老年,直到故事的结尾。看到19的时候,我有点激动——两人终于第一次以真诚的方式正式说话了,危险暴躁的丹佛终于主动尝试和郎说话了,我想这是来自于他们美好的心灵。之前,他们从小到大的经历,达到了p96页,就像两股不同方向的溪流,最终汇成了同一条大河。然而,此时的黛博拉,死神已经悄悄向她招手。而丹佛似乎接到了上帝的召唤——你需要和你的朋友们做好准备。
丹佛摩尔,像他们这样的人似乎生来就是为他们的主人摘棉花的。没有应该和不应该,活着就是活着。卑微、贫穷、无知、不幸,他是如何掉进时间的裂缝,被牢牢卡住的!
其实丹佛也一定会有自己的幸福,那就是和你爱的人一起享受美好时光——他的老母亲抚养她,信任他;他的姨妈艾莎喂他吃“牛力茶”,一种苦药;还有他小时候的白人朋友,那个白人小子那天帮他从主人的仓库里偷了棉花放在包里增加体重...
其实,哪怕是再穷再卑微。但上帝不断带走他爱的人,他活得像个动物,逐渐从善良变成恐怖。他不幸的所有原因,只因为他是黑人!——他差点被打死,因为他好心帮白人女士修车;因为他是黑人,他被杀了,所以他大母亲的房子被放了火,他看到她被活活烧死。他的叔叔詹姆斯生病去世了;而他的华华莫名其妙的死了...他的经历和那些痛苦的往事已经几乎没有人能接近他了。在他看似令人生畏的外表下,他是一个害怕被伤害的可怜人。他只能用自己的方式掌控自己的人生。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敢轻易释放自己的天性,去开辟另一种生活。只有远离狮子,他才能活得更久。
不久前,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认为罗宾逊是一个勇敢、顽强、聪明、生存能力极强的人。
鲁滨逊非常想去航海,但他对航海一无所知,所以他邀请他的朋友一起去,许多人拒绝了他。一个陌生人愿意和他一起去航海。当他们到达海边时,被海盗抓住,成了海盗的仆人。罗宾逊找了个机会和一个男孩一起逃走了。一群好心人帮助了他们,想送他们回家,但是船在半路上翻了,只有罗宾逊活了下来。他在海里乘独木舟去了三个小岛,最后选择了最适合居住的岛屿。他凭自己的智慧顽强地活了下来。在一次与食人族的战斗中,他救了一个即将被吃掉的野人。后来,野人成了鲁滨逊的仆人,鲁滨逊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后来,罗宾逊救出了被船员抛弃的船长、大副和乘客,和他们一起制服了被背叛的船员,夺回了船,一起回到了家乡。
罗宾逊敢于不惜一切代价去探索他未知的世界。他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顽强生存,不顾生命不顾一切的去救别人。这些都是让我特别感动的地方。我们有些人遇到困难就放弃,或者等待别人的帮助。我们自己从不争取,更不用说帮助别人。
看完这本书,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处于绝境,我会怎么做?如果我被困在海里或岛上,我会怎么办?哇哇哭?躺下睡觉?还是发求救信号等别人来救你?我能拯救另一个人吗?我能回家吗?……这些问题一直在我脑海里盘旋。虽然我知道我可能没有鲁滨逊那么勇敢和聪明,但我会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像他一样顽强勇敢的人,有野心,有毅力,能吃苦,这样我们就能在任何环境下变得强大,在任何条件下拯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