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办企业违反什么规定

违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这一规定是党中央首次对领导干部特定亲属经商办企业管理作出集成性的单项规定,确立统一的党规标准和党规依据,引领新时代党内法规集成化的发展趋势。以往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分散在一些中央党内法规之中,或者分别针对省(部)或者地(厅)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作出单项规定,并且这类党内法规制定的主体除了党中央以外,还有中央纪委,地方党委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80多个部门针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和业务特点相继作出规定,界定了本部门,本系统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得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行业、领域、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等,形成包括准则、规定、具体办法等在内的党内法规群。而这个新规定则是党中央首次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作出的集成性单项法规,依据党章、准则、条例等上位党内法规精神,调整过去分层级分别作出多个管理规定的做法,整合相关内容,总结试点经验,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制度成果。

:这一规定嵌入领导干部提拔限制和职位限入的监督利器,成为提升党内法规质量和确保党内法规科学管用有效的范例,有利于领导干部特定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存量的减少和增量的遏制。

法律依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