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真雷和旭日阳刚之气消失的背后是创作者对版权的不尊重吗?

关于《真雷》是否抄袭,是否是音乐,吃瓜用户和《原创》粉丝各有各的看法。但目前大部分网友对这首歌是抵触的,甚至不理解这首歌为什么能红遍网络。

其实《真雷》到底是不是一首歌,我觉得没有太多讨论的必要。毕竟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们真正要讨论和思考的是“抄袭”事件背后的音乐生态,也就是音乐的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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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10年前,农民歌手组合旭日阳刚通过一首《在春天》爆料,那一年他们参加cctv-3平民选秀节目《星光大道》获得年度总决赛亚军,随后登上央视春晚舞台。

旭日阳刚凭借《在春天》实现了一次阶级飞跃,凭借这首歌站上了最光鲜亮丽的舞台。汪峰曾经在自己的博客里写过这样一段话: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旭日阳刚越来越受欢迎,参加各种聚会、活动、商演的人越来越多。当然,越来越多的人在未经我和版权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和演唱我的《在春天》和我的其他作品。其实这让我感到欣慰,因为真的帮了他们很多,我为他们高兴!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此刻,他们不再是两个住在小房间里,在人生最底层为梦想和音乐打拼,忍受贫穷和非议,忍受生活压力和不公的年轻人,而是两个在这个追逐名利的名利场里打拼的歌手。

后来你也看到了,旭日阳刚慢慢退出灯红酒绿的舞台,汪峰上头条,发起冲击。

王刚曾在脱口秀《马兰花开》中提到,在他们火之前,汪峰邀请他们去参加一场《怒放》的演唱会,但在他们参加了春晚之后,汪峰和他的团队突然不再允许他们去《春天》的商演。

从王刚的话中,我们很容易看出他的疑虑。赚钱的好方法突然消失了,金钱和名声来得快去得也快。

直到今天,我还能看到有人说“如果不是旭日阳刚,谁能认识汪峰”。

但我们真正需要关注的不是歌曲背后的版权问题!!!就像《雷霆》一样,人们真正要抵制它的原因是因为它抄袭了别人的伴奏,而不是因为它不被大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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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华横溢的音乐人李健曾在一次采访中提到音乐版权:

“这些年来,很多歌手翻唱我的歌,几乎没有人给我打过电话。比如当年王菲在春晚上唱的《传奇》,其实那首歌的版权早就不属于我了。我真的不在乎公司再追究这件事。我是一名歌手。别人唱的作品越多越好。我早就习惯说实话了。”

说到传奇,李健不靠作者出四万多元。更夸张的是,KTV付给他90元版权费,这在李健看来是一种耻辱。在一个这样一首歌被广泛使用的国家,给作者1000万元是很少见的。

中国不缺好声音,但中国缺的是好作品,是对好作品的保护,是对版权意识的加强和维护。

就拿湖南卫视的《歌手》这个现象级综艺节目来说,经常会有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私自演唱的事情,比如2017中Jason演唱的《沉默》。这首歌的男声版权归高所有,节目组并未事先向著作权人申请授权。

至于“真雷”,不仅仅是因为杨坤的diss,主流音乐不被容忍。最根本的原因是“抄袭”,不尊重原作曲者的劳动成果,而且还用于商业目的。

永远不要再说“不是因为XXX能认识你XX”。虽然你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但要说针没扎到自己身上,肯定很容易。自己的作品一旦发生抄袭,我估计很多人都是一跳三尺高。

还是那句话,抵制是因为他的“抄袭”行为,而不是因为这首歌低俗或者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