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件
用意识流的文学语言叙述关于法治和法律的学术,似乎是朱苏力教授的爱好和习惯。这一点在他的最新作品《城市之路》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让我不得不相信,他考上北大法学院的时候,是一个热情的文艺青年。
这本书于2004年5月由中国法律出版社出版,全书约30万字。除引言外,大部分是作者近年来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演讲的集锦。但正如作者自己所说,“这些论文虽然是分别撰写和发表的,但一般都是按照我的统一计划进行的。在这本书的最终编辑过程中,为了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我还修改了很多论文,补充了一些文献。”这说明作者负责任的学术态度,以及其学术思想的形成和集中的过程——所谓“统一规划”或“统一整体”——都是作者对中国的法治进路和法社会学的前期思考瓦片的一种“考古式”附着。
首先引起我特别注意的是这本书的标题,与李肃过去的一部作品《送法下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的标题形成鲜明对比,非常有趣。关于这本书的书名,作者解释说这是瓦哈伦②的一首诗,是对中国当代社会转型的隐喻,也作为当代中国法律实践的背景和基本约束。我确实看到了隐喻中的隐喻,表明作者对中国法治实践的思考从农村转回城市,这可能也意味着李肃本人学术思想和立场的转回和转变。因为在前一个标题中,很明显李肃把中国法治实践的主战场想象到了农村,而现在他想象的是城市。我认为这种观念的转移是科学合理的,因为中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正在发生转型和解构。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的农村、农民和农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量青壮年农民被先进的农业生产力解放出来,成为中国新的、现代化的体力劳动者阶级,并且正与对合法权利需求的不满程度成比例地逐渐增加。与原有的公民阶层相比,他们对法治产品的供给有着更多的需求和欲望,他们将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种战略驱动力或战术破坏力。中国的乡村被城市发出的无线电波包裹和引诱,越来越被章鱼似的城市吞噬或压迫,从而使二元中国的城市化或城市化对社会平等的诉求,会导致法律上地方自治诉求的增加,甚至联邦主义法律思想的萌发。中国的农业从自给自足的经济转变为为城市提供资源的经济,这使得中国广大乡村社会中的田园被契约和货币的噪音窒息或取代,这也不断提醒李肃等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和律师,宗法社会已经完全消融,城乡一体化的趋势导致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这将使中国的城市(镇)开始。这样,它就是城乡二元中国法治实践的现实背景,至少现在越来越清晰。这样,李肃的学术视野如果不随着社会的转型而及时转变,就会落后于时代。
然后引起我注意和阅读的是这本书的目录。如果一本书的名字叫“龙的眼睛”,那么这本书的目录一般就是“龙的骨架”。对天珠的分析显示了作品的重点,而对目录的欣赏可以揭示作者学术思想的脉络和书架结构。从目录上看,该书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你看到了什么?(序言)、致谢与引言——现代化视野下的中国法治,其中《你看到了什么?“是作者用第二人称为自己写的一篇‘段落大意’,也是一篇‘他自我批判’式的书评,比较中肯客观,特别是对于喜欢文学的法学学者来说。读完这个时间顺序,除非你继续对李肃观点背后的论点和语言过程感兴趣,否则这本书的其余部分基本上是没有必要的。当然,法律专业人士和非法学专业的普通读者,在好奇心或求知欲的驱使下,可以在背后的具体页面中浏览作者的论点和流动的法律(文学)笔触。至于《导论——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则是作者已发表作品的第二次复制。这篇文章可能是作者一生学术思想的灵感来源。主要论述了中国社会变迁与中国法治实践的互动与交叉,确立了作者“任何法律的合法性都必须从社会中获得”的法治观。笔者反复发声鼓噪的这一理念,目的在于不断提醒当前中国的法治实践,使法治能够回应或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另一个重要目的,李肃一直想“纠偏”主流法学派,即规范法学研究,或者说争夺中国当代法学的话语权和公共传播的制高点。
第二部分,该书的第一版,由作者命名为“宪政与立法”。第一章的题目是“中央与地方的分权”,第二章的题目是“当代中国立法中的习惯”,第三章的题目是“最高法院、公共政策与知识需求”。第三节名为“司法制度”,是第二节对第三章的自然延续或深入细致的论证。作者分四章讲了中国法院、法官、司法考试这些看似琐碎琐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