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是什么意思?
马加爵是指2004年2月23日发生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
马加爵(1981年5月4日—2004年6月17日),男,汉族,广西南宁宾阳县人,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户籍地为广西宾阳县。
2婡004洎年头2樤月13日晚杀一人,2月14日晚杀一人,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
2004年4月24日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人物事件
2004年02月13日晚杀一人。
2004年02月14日晚杀一人。
2004年0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
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个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2004年02月25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8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4名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的同学。
2004年0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此前,警方查明,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
2004年03月0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
2004年03月06日 马加爵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写下一封家书,劝儿自首。他在信中说:“你平时都说长大了要报答父母恩,现在从你失踪后,我们每天都放声大哭,你母亲已经病得很重了,她是多么想看见你啊!……儿子,你从小就是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我们相信,你不会让我们永远去承受这种痛苦的。”
2004年03月初 公安部统一指挥针对马加爵的全国大排查,全国出现数十名“疑似者”。
警方查明,02月15日,马加爵曾在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02月8日至13日以及2月15日马加爵上过互联网,查询江西省赣州市、湖南邵东县和广州市等地的地理、交通、就业等情况,并浏览了有关身份证的制作、核查等有关规定,访问过互联网上“公安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网站。上网时间集中在晚上11时至次日07时。
2004年03月12日广东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查缉马加爵线索的通告:警方调查发现,马加爵极可能于2004年2月17日下午乘火车离开昆明前往广东,所涉车次及时间包括:2060次昆明—湛江,时间为20:41;1166次昆明—广州,时间为23:23。
2004年03月15日晚0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2004年04月22日,昆明中院公开审理了马加爵涉嫌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于0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马加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令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文杨、唐先和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渭清、黄燮梅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绍权、马存英人民币两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马加爵没有提出上诉,昆明中院即依法报送云南省高级法院核准对马加爵的死刑判决。
2004年04月24日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