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婚有存在的必要吗?
是给死人找个配偶。有的男生女生订婚后因为某种原因去世了,却没有等到结婚。当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为他们结婚,他们的鬼魂就会作怪,让家里不安。所以一定要为他们举行婚礼,最后一起埋葬,成为夫妻,和他们的尸骨一起埋葬。以免男女田里有孤坟。别的男生女生还没订婚就死了。出于对子女的爱和思念,老人们认为他们生前未能为他们选好配偶,死后应该和他们结婚,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其实这就是人的感情所在。此外,在旧社会,人们普遍迷信墓地的所谓“风水”,认为孤儿墓的出现会影响家族房屋后代的繁荣。当时一些“风水先生”(古代称“风水”)为了多挣钱,极力鼓励这种阴婚。阴道婚姻多发生在贵族或富人家庭,穷人家庭绝不会从事此类活动。汉代以前就有婚姻。殷婚之所以被禁止,是因为它耗费社会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李周》说:“禁止迁葬,禁止嫁丧。”但是这种趋势一直没有消除,甚至有些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比如曹操最宠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死的时候,曹操就把死去的甄小姐雇为曹冲的妻子,一起陪葬。宋代是阴婚最盛行的时期。根据康的《昨日之梦》,每当未婚男子或女子去世,他的父母会请一个“鬼媒人”来充当媒人,然后进行占卜。当占卜获准后,他们将各自为鬼魂制作寿衣,举行婚礼,并将男女合葬。《元女传》云:“子死无妻者,或求以亡妇骨葬之。”《明女传》还载:杨□死,未婚妻殉国;刘伯纯死了,他雇的女儿也死了,都葬在一起。到了清代,随着贞操的加强,这种女殉的习俗还是很流行的。直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封建礼教才在晚清逐渐消失。清末民初,北京仍有阴婚习俗的残余,也有个别家庭中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称为“尸骨”,男女两亲家称为“尸骨亲戚”。早些年,这种“婚礼”仪式大多在晚上举行。有时候,人们在安详地睡觉时,突然被街上的鼓声惊醒,原来是一具“尸骨”。抬着纸轿子,领头的是单鼓、单号、单唢呐。其他的不用这种形式,还是用八抬轿子和所有的金灯当执事。原来,他们只娶了一个女人的照片。30年代以后,有一个“文明结婚”的仪式,由一个西方乐队领舞,后面四个人抬着一个电影棚进行葬礼,里面挂着“新娘”的照片。婚俗仪式殷的婚礼仪式,从来没有形成过成文法。阴婚虽是喜事,但难免红白事礼仪杂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的意见。所以殷婚仪的形式是很不一样的。一般来说,阴婚也要媒人介绍,双方通过传送门帖,在寿堂结婚才能得到龙凤帖。设置是一次性的,所以没有大小之分。男方送给女方的礼物,有一半是真的绸缎、金银财宝;其中一半是纸皮、棉花、夹子和单衣,还有两对装有耳环、手镯、戒指和发夹的锦盒。释放当晚,会在女方家门口或坟前焚化。交往中,男方送女方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手肘、喜果等都是真的,但衣服、首饰等都是纸做的陪葬品。女方陪嫁的嫁妆通常是纸质的。送到男方手里后,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有的只是在男方院子里绕一周,也就是在鼓乐的带领下,送到附近广场焚烧。以上仪式不一定在所有女性婚姻中都要举行,但婚礼仪式是必不可少的。今天是个大晴天,搭个大棚,招待亲戚朋友,门前点个轿子。快乐房间里,“百分百”神奉献。对面炕上摆一张矮桌,供“新郎”拍照或立牌位,前面摆几盘苹果、龙凤喜饼。还有一朵大红花,上面用丝带写着“新郎”的字样。女方闺房里新娘的照片或牌位和以前一样,有一朵大红花,上面写着“新娘”二字。轿子到达女方后,新娘的照片或牌位会被准新娘的妻子取下来,轿子会被已婚的妻子放走。这时“新娘”的父母忍不住大声哭喊,追出家门。一点也不是喜庆的气氛婚车回到男方后,已婚的妻子还是会拿出“新娘”的照片或牌位,放在婚房炕上的神坛上,与“新郎”并肩。用红头绳(取牵红线老人的意思)将两张照片绑在一起,并附上红黄两色的绸子。只有娶了老婆给上帝“百份”上香磕头,就算夫妻拜天地了。然后服务员端来一杯酒,子孙饺子和长寿面,供新婚夫妇拍照或立碑。如果“新婚夫妇”有弟弟妹妹、妹夫等。,把他们叫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两位姻亲互相祝贺。举行上述仪式后,选择一个应该破土下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醒来了。按照阴阳师指定的时间,棺材枢出后,马上往坑里倒一桶清水,扔下两个苹果。同时,把奖金纸币提高。(非阴婚的觉醒仪式也是如此)。男方在坟边挖了一个洞,露出“新郎”棺材的凹槽,把“新娘”埋在这个洞里,把“夫妻”埋在一起。下葬,即在坟前,陈列酒果,焚烧奖金纸钱,举行婚祭。男女双方的父亲、母亲和其他家庭成员(也就是两个公婆)哭着说“大喜”。从此,男女作为公婆交流就方便了。历史上一场著名的鬼婚是曹操为早逝的儿子曹冲举行的。《三国志·吴·王公传》(卷二十)记载,曹冲“病于十三年,建安十三年,与毛乞命。和死亡,非常悲伤。文帝对毛宽大处理,毛说:‘这是我的不幸,你是曹操的幸运。说这话的时候我流下了眼泪。为了雇用甄士隐死去的女儿,一起陪葬,我给了一个骑队长印信,命万侯为皇后。“在这里,曹操雇了一个叫甄的女人做媳妇,她死得早。曹冲是曹操和桓夫人生的,曹冲很聪明。在他五六岁的时候,汉武帝孙权送了一头大象给曹操。曹操想知道大象有多重,问了很多大臣,也想不出怎么称。曹冲曰:“汝若放于大船上,并刻其水痕,称之以载之,则学校必知。“这么有才华的儿子,难怪曹操对他的死极度悲伤,不得不为他表演鬼婚。鬼婚的兴起与曹操对子女的溺爱有关。但是民间也有一种说法,死去的未婚者如果不结婚,家里会闹鬼,家人会不安。在那里,在迷信盛行的古代,鬼婚普遍被民众认可,成为“合法婚姻”,墓主人也成了“亲家”。事实上,“冥婚”并没有在每个朝代都消失。在唐代,冥婚也广泛存在,这在当时的志怪小说中有所反映。唐人写的《易洸志》中“王逸”篇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叫王益的人,曾经因为赶集路过李石庄门前。我在远处看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女孩也看到了他。当他们感兴趣时,女孩让她的女仆给王毅捎个信,请他在别墅过夜。两人半夜见面,一番缠绵后,女孩突然感觉身体不适,有点心不在焉。王毅问怎么回事。原来姑娘是翻墙来幽会的。她翻墙的时候,脚被墙角的爬牙扎破了,疼痛难忍。女孩走的时候说:“看来我是活不下去了。如果你真的对我有感觉,以后路过的时候来我的坟前告慰我的灵魂。“王逸回东宫做官后,路过李时庄时听说那姑娘真的死了。于是私底下和丫环一起去了姑娘的坟前,心里很难过。不一会儿,姑娘居然从墓里出来了,这时候王一倒地猝死。侍女见王一的灵魂已经和姑娘手拉手进了坟墓,于是两家人鬼使神差地结了婚。据南宋康的《昨日之梦》记载,这种风俗在宋代北方也很盛行当你嫁给一个未婚的人,死了,两个媒体互求,这叫鬼媒婆。所有的家庭细节都张贴出来,每个人都按照父母的命令祈祷。德布,也就是睡袍的制服,男带《元代烈女传》(卷200)记载东平有个叫杨的女子,以孝顺著称。丈夫郭三去当兵后,她留下来伺候公婆。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郭三山战死沙场。母亲杨逼女儿改嫁,她痛哭发誓不从。丈夫的遗骨送回老家后,岳父考虑到儿媳妇年纪小,将来会改嫁,让儿子成为黑社会光棍,打算委托人给儿子找个死女人陪葬。杨听了,更加难过。他绝食五天,最后上吊自杀,与丈夫合葬。可见,鬼婚在元代民间的影响。“冥婚”在民国时期也相当盛行,许多有钱有势的家庭都会给早期的丧主这种阴亲戚。我曾经讲过蒋介石祖坟的风水,采访中也了解到蒋介石的弟弟也有“鬼婚”。这是一桩鲜为人知的蒋介石家族的“婚姻”。如果说起来,还得跟蒋介石的父亲解释。江的父亲名叫江,他有三个儿子:蒋洁卿、蒋瑞元和蒋瑞卿。这里的蒋瑞元是蒋介石,也就是说,蒋介石是三兄弟。蒋洁卿是蒋介石的同父异母兄弟,也是蒋介石的父亲蒋的第一任妻子。蒋瑞卿是蒋介石的哥哥,即蒋介石的生母和他的第三任妻子王采玉所生。蒋瑞卿很聪明,比蒋介石更有才华,也很讨人喜欢。蒋介石在《第一夫人王略》中提到了这个弟弟。“他(蒋瑞卿)是我兄弟行为中的最后一个,他的才华是独一无二的,是兄弟们望尘莫及的。”王采玉非常爱他的小儿子,但不幸的是,蒋瑞卿没有过上好日子,还没成年就去世了。蒋介石对这个弟弟也是大有好感,亲自为他写了悼词,兄弟之情溢于言表。蒋瑞卿之死,使王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悲痛异常,不久便病倒了。作为一个传统的中国母亲,王觉得自己无力抚养小儿子,没能把他抚养成人。于是王尽其所能,给小儿子办了一场“冥婚”:找了一个同样早逝的姑娘,和小儿子葬在一起,给他娶了个“媳妇”。后来,王收养为蒋瑞卿的儿子,给了蒋瑞卿一个“后代”。礼服做好了,媒人会为坟墓准备酒和水果,作为结婚的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