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车泼咖啡男子以什么罪名被提起公诉?
9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被告人苏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表示,这是一起因“路怒”引发的危险驾驶案。该案中,苏某于9月21日8时许,驾驶黑色大众迈腾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时,因车辆并线问题与驾驶白色沃尔沃小轿车的王某发生纠纷,后苏某超速驾驶追逐王某车辆,多次故意并线、急刹车,还向王某车辆的前挡风玻璃泼洒咖啡,遮挡王某视线,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苏某于9月22日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认罪悔罪。
扩展资料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的区别
其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方面不同
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过失。
2、在行为方式上不同
危险驾驶罪只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是指要求实施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险性相当的危险行为。不应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的行为。
百度百科—危险驾驶罪
北京日报客户端—“疯狂别车还泼咖啡”案追踪:苏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