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婚的分类
交换婚有两类:一类是古代的两个国家或两大姓氏,或族与族之间的互相通婚,目的是壮大亲族,扩展势力。如《国语·晋语》曰:“今将婚媾以从秦。”“媾”字,《说文》解释为“重婚”,“重叠交婚”的意思。如历史上所说的周代姬、姜两姓世代互相通婚。另一类是两户人家之间兄妹、姐弟互换通婚,也就是民间所称的“调亲”、“亲上加亲”。这类交换婚,女子通常作为解决兄弟婚姻问题的砝码,或以妹换嫂,或以姐换弟媳。男女双方约定换婚后,两家不再互相收受聘礼,因为两家各嫁出一女,娶回一女,互不吃亏;只是置青年男女间的情感于不顾,常常由此造成无数悲剧。
据山东省荷泽地区妇联调查,当今这种交换亲还是不少的。一九八六年,这个地区七个县登记结婚***有六万二千四百二十八对,其中换亲的就有一千七百九十七对,而且,这种交换婚男女条件相差悬殊,一是男方普遍比女方大,有的大十几岁,甚至二十几岁;二是男方相貌丑陋,或呆痴、或有生理缺陷和生理残疾;三是男方家贫,大多是无力娶媳,仅够温饱的家庭。实质上,这是换亲的几家联合起来,以牺牲女儿的幸福来成全儿子的终身,女子在这里只是用来交换的一般等价物。
浙北某村有两家兄妹换婚,张家哥哥娶了陈家妹妹;陈家哥哥娶了张家妹妹。张家的一对恩爱相处,感情日增;而陈家的一对格格不入,吵闹不休。张家妹妹一气之下逃回娘家,陈家父母不以为然,立即召回自己的女儿,媳妇一日不回陈家,女儿一日不放回张家。两家僵持日久。张家哥哥思念妻子,入夜偷偷跑到陈家与妻子相会,不料,被陈家抓住,捆绑拷打,并把女儿锁在房里,活活拆散一对夫妻,直到张家姑娘回到陈家认错,忍气吞声过活,才让他们团圆。
这种婚姻,完全不顾男女当事者的意愿,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买卖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