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烨的人物评价
功过难评的明代兵部尚书李春烨
李春烨虽然贵为明代天启朝的兵部尚书,但《明史》无其传,《福建通志》也无其传,就连地方志书,如《邵武府志》、《泰宁县志》都不为其立传。这可能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魏忠贤把持朝政时,大肆封官许愿,户部、工部各有五个尚书、兵部也有四个尚书,所谓尚书多如狗、侍郎满街走。何况李春烨在尚书一位上呆得时间很短(仅一年),也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事迹,不立传也可以理解。二是他有“污点”,依附阉党,而“阉宦之如毒药猛兽,数千年来,人尽知之矣!”(《明夷待访录·阉宦》)所以,为读儒家百书的文化人所不齿的。当然,如果他是一个大奸大恶的阉党,也可以立传,《明史》中就有一个“阉党传”。问题是,李春烨在阉党中也只够个“交结近侍又次等论徒三年输赎为民者”的角色。所以,我们现在能收集到的有关李春烨的资料是少之又少。
我们现在对李春烨生平的了解主要来源于两方面的资料。(1)明崇祯时的两广总督沈犹龙写的墓志铭。沈犹龙撰写的墓志铭叙述了李春烨生平做过最有亮点的两件事都是出自沈犹龙撰写的墓志铭。第一件事是查登莱巡抚陶朗先、巡按游士任和招练副使刘国缙等人侵冒军饷、赈银的案件,为朝廷追回了数十万金钱。第二件事是魏忠贤廷杖打死工部郎万燝时,他上疏皇上反对,请治魏忠贤的不忠之罪。虽然,这篇墓志铭充满赞誉之词(为死者韪,墓志铭大抵都是如此),但我相信沈犹龙所说的两件事不是空穴来风,有一定依据的。我的相信基于两点:一是沈犹龙为李春烨写墓志铭的时间是崇祯十六年(1643年),离崇祯皇帝清理阉党的时间不久。沈犹龙虽然是李春烨的同科进士,私交也不错,但也犯不着公然与朝廷对抗,为阉党分子鸣冤翻案。身为两广总督的沈犹龙当然知道“案既定,其党日谋更翻,王永光、温体仁阴主之,帝持之坚,不能动。(《明史阉党传》)他不会,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二是,沈犹龙的人品,不至于那么低下。据《明史》载:“沈犹龙,字云升,松江华亭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除鄞县知县。天启初,征授御史,出为河南副使。崇祯元年,召复故官,进太仆少卿,拜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沈犹龙不是阉党一派是可以肯定了。更可贵的是弘光元年(1645年),清兵下江南,“犹龙乃偕里人李待问、章简等,募壮士数千人守城,与二将相掎角,而参将侯承祖守金山。”八月初三日,清兵袭取青浦。至黄昏,其先遣部队至松江城下,伪称总兵黄蜚部下,西门守军受其蒙骗,开门放入。城内预伏清军奸细,此时大呼上城,拔明帜,易清旗,守军顿时混乱,城遂破。义军与清军展开激烈巷战,沈犹龙死于乱箭之中。一个能将生死置之外,为国捐躯的人,会为了一笔丰厚的润笔费(为人认为沈犹龙是得了李家一笔丰厚的润笔费而为李春烨赞誉) 昧着良知,为 “毒药猛兽”的阉党赞誉?(2)民国29年(1930年)版《泰宁县志》。该志注:“明尚书李春烨,旧志不为立传,似属缺典,今为补入。” “李春烨传”不长,仅百余字:“春烨字二白,万历丙辰进士,官行人,考绩第一,升给事中。侃直敢言,不避权贵。其所论列皆关天下至计。查案山东,得陶朗先贪状,追赔银百余万两充军饷。其刚正不阿如此。熹宗时,官兵部尚书,协理京营戎政。叙宁、锦功,赐蟒玉,晋柱国,少保兼太子太师。公以时事日非,屡疏乞归养母。时魏阉生祠遍天下,闽省独无,公持正阻止之力为多云。” 《泰宁县志》(民国版)基本沿袭墓志铭的内容,只是删除了李春烨为万燝鸣不平上疏弹劾魏忠贤一事,增补福建不建魏忠贤生祠,是“公持正阻止之力”。《泰宁县志》为什么这样做,不得而知。但是,把福建不建魏忠贤生祠的功绩归于李春烨是太牵强附会了。当时风行全国的为魏忠贤建生祠活动起于天启六年,而始作俑者是浙江巡抚潘汝祯。天启六年润六月初二,浙江巡抚潘汝祯为建魏忠贤生祠向朝廷上了一道奏折说:“东厂魏忠贤,心勤体国,念切恤民,鉴此两浙岁遭灾伤,顿蠲果铺垫诸费,举百年相沿陋习积弊一旦厘革,不但机户翻然更生,凡属兹土莫不途歌巷舞,欣欣相告,戴行无穷。公请建祠,用致祝厘。”熹宗下旨:“据奏,魏忠贤心勤为国,念切恤民……宜从众请,用建生祠,着于地方营造,以垂不朽”;并为建于西湖的魏忠贤祠赐名“普德”。一名叫陆万龄的监生还别出心裁,建议在国子监建造生词,把目不识丁的魏忠贤与孔子并论:“孔子作《春秋》,忠贤作《要典》,孔子诛少正卯,忠贤诛东林,宜建祠国学西,与先圣并尊。” “复重光之圣学,其功不在孟子下。”于是,“造祠”活动风靡全国的。据《明史》载:“每一祠之费,多者数十万,少者数万,剥民财,侵公帑,伐树木无算。”当时,福建省的巡抚是朱钦相。据《明史》载:“钦相寻擢太仆少卿。杨涟既劾魏忠贤,钦相亦抗疏极论。五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讨贼杨六、蔡三、钟六等有功。旋以忤忠贤,除名。”(《明史·方震旸传》)朱钦相一贯反对魏忠贤等阉党。天启初,方震旸上书“论客氏”,“给事中祁门倪思辉、临川朱钦相疏继之。帝大恚,并贬三官。”后来,因皇子出生,大赦天下,要许多朝臣们的请求下,“诏思辉、钦相、心一、鸣起并复故官。”天启五年五月,朱钦相以右佥都御史的身份出任福建巡抚,自然不买魏忠贤的账;所以,福建没有建魏忠贤的生祠。这与李春烨 “公持正阻止之力”毫不相干。当时,李春烨任职于兵部,上了魏忠贤的贼船是肯定的,但不可能把手伸到福建来“持正阻止”建祠。即使李春烨真的把手伸过来了,福建地方官也不见会买他的账,因为朱钦相是个连魏忠贤都不买账的主。
李春烨的性格是双重性的,既有传统文人正直一面,也有其软弱、妥协,甚至贪婪的一面。他刚入仕的时候,奉旨出访时能够“私觌贷贿,一无所染”;看到同科进士万燝为弹劾魏忠贤遭廷杖时,出于义愤上疏鸣不平等。这就是从四书五经堆里爬出来走入仕途的臣子道德情感上的巨大优越感。他们自以为自己是天理道德水准的监督者,要求为所欲为君主们按传统的圣人道德规范从事,不得越雷池一步。明太祖朱元璋也特别推崇臣子的这种“犯颜直谏”的风气。所以,大明朝敢于“犯颜直谏”臣子也特多。嘉靖朝的海瑞敢对皇帝说:“天下人不直陛下久矣!”武宗朝大臣敢指责皇帝“自取覆亡为天下笑”。万历朝的雒于仁敢指责皇帝纵酒贪财好色尚气。天启二年,连刚刚踏入官场的新科状元文震孟都敢上一道奏折:“皇上昧爽临朝,寒暑靡辍,于政非不勤矣,而勤政之实未见也。鸿胪引奏,跪拜起立,第如傀儡之登场,了无生意。”在这种氛围下,科举入仕的官员们都以能“进谏”为荣。所以,李春烨“进谏”是很正常的,也不意味着刻意向谁作斗争的的问题。
魏忠贤把持大明王朝的朝政,是从天启元年五月算起,既“是年五月,王安罢,魏进忠用事。”(见《明史·毛士龙传》)自魏忠贤“用事”,东林党就没有停止过对魏忠贤和熹宗乳母客氏的攻击。
天启二年,新科状元文震孟的上奏,就针对了魏氏。天启三年,周建宗上书把魏忠贤比作前朝太监刘瑾,说他祸国殃民,要求立予罢斥。随即,给事中刘化弘、陈良训,御史方大任、黄尊素等人都上书从不同角度直接或间接地攻击魏忠贤。东林党们对魏忠贤等的攻击,倒不是政见之分,也不是魏忠贤政治才干劣,而是有关“祖制”——太监不可干政。可是,偏偏从小得不到父母疼爱的文盲皇帝朱由校对从小照顾他起居的魏忠贤、客氏有很深的“念母(父)”情结;再加上朱由校自己厌倦政务,贪图玩乐的缺点,无形中放纵了魏忠贤、客氏私欲和野心的膨胀。至天启四年六月,大明朝的政治风云在这两种力量的撞击下发生了大裂变。东林党人的代表,左副都御史杨涟上书历数魏忠贤24条大罪。东林党们对魏忠贤发起总攻的动员号令。一时间,从大学士、尚书,到普通的京官,都加入了这一行列,弹劾魏氏的奏折蜂拥而至,多达70多份。魏忠贤也没有坐以待毙,而是在文盲皇帝的庇护下全面反击。于是,发生了“杖杀工部郎中万燝,逮杖御史林汝翥。……冬十月,削吏部侍郎陈于廷、副都御史杨涟、佥都御史左光斗籍。”天启五年三月,又以“谳汪文言狱,逮杨涟、左光斗、袁化中、魏大中、周朝瑞、顾大章,削尚书赵南星等籍。未几,涟等逮至,下镇抚司狱,相继死狱中。夏四月己亥,削大学士刘一燝籍。尚书李三才、顾宪成等削籍。八月壬午,毁天下东林讲学书院。”(《明史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在强权的高压的政治环境下,政治格局也发生了裂变。饱读圣贤之书,熟识孔孟之礼的士林们也发生了大分化。
天启四年春,内阁大学士魏广微第一个投靠魏忠贤。他以同乡兼同姓的身分与魏忠贤结盟为“内阁家报”。同年八月,又一个被人弹劾以贪污受贿,被革职查问的进士出身的巡按御史崔呈秀投向了魏忠贤。“当是时,忠贤为廷臣交攻,愤甚,方思得外臣为助。得呈秀,相见恨晚。”这种政治的投机,带来的显而易见的好处,产生了很大的马太效应,那些原本耻于与阉臣为伍的士大夫们也忘了廉耻两字,纷纷投向魏忠贤。内阁首席大学士,身份相当于丞相的顾秉谦拐弯抹角地给魏忠贤发儿子。贵为兵部侍郎衔总督川贵的张我续公然以魏家姑爷自居。以至内阁六部以至四方总督、巡抚大都是魏忠贤的党羽。于是,一个新的政治集团迅速组成。在魏忠贤的集团中有“五虎”、“五彪”、“十孩儿”、“四十孙”。不仅“五虎”中几乎都是进士出身,而在“十孩儿”、“四十孙”中也大都出身于三榜进士以及朝中中级以上官僚。“明代阉宦之祸酷矣,然非诸党人附丽之,羽翼之,张其势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明史·阉党》)这些人为了现实的利益,一旦剥下高雅端庄的儒林外衣时,剩下的只有赤裸裸的私欲了。他们投靠魏忠贤,赢得了权力后,就急不可待地贪污纳贿,卖官鬻爵,安置私人,挟嫌报复都是可以理解的。李春烨也许是太珍惜得来不易(数十年寒窗)的功名,投向了魏忠贤一党。李春烨依附阉党是不争的事实,但他又与崔呈秀、吴文焕等有别。因为,从现有已掌握的史料看,他并没有“淫刑痡毒,快其恶正丑直之私”的罪行,只是一个“交结近侍又次等论徒三年输赎为民者”的依附者。
李世熊修《宁化县志》,说李春烨“卖官”:“泰宁李春烨为都御史,最昵于阉,在虎彪之列,炙手可热。其同邑范生某,奔走春烨门下,招摇都中,为纳贿计。知绍统(王绍统,宁化人)颇温裕,阳以乡谊相亲密,讽令执贽谒李,当破格得美官。”李世熊依据什么,不得而知。但是,这条资料甚少有两点错误:一、李春烨没有任过都御史。李春烨的简历如下: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任行人司行人(正八品),天启元年(1621年)任工部给事中(从七品),天启二年任户科右给事中(从七品),天启三年任吏科左给事中(从七品),天启四年任刑科都给事中(正七品),同年出任湖广参政(从四品),天启五年任太仆寺少卿(正四品),天启六年任兵部右侍郎、左侍郎(均为正三品),同年底升为兵部尚书、协理京营戎政(正二品),天启七年为少保兼太子太师(从一品)。据《历代职官表》载:明代“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 掌监察、执法。”李春烨并没有任过这一职务。二、李春烨不在“虎彪之列”。魏忠贤的“五虎”、《五彪》都是有据可查的。据《明史·魏忠贤传》载:“当此之时,内外大权一归忠贤……外廷文臣则崔呈秀、田吉、吴淳夫、李龙(李夔龙)、倪文焕主谋议,号‘五虎’;武臣则田尔耕、许显纯、孙云鹤、杨寰、崔应元主杀僇,号‘五彪’。”李春烨不在此之列是肯定的。崇祯皇帝对《五虎》、《五彪》之人处罚也是十分严厉的。《五虎》之首崔呈秀“时忠贤已死,呈秀知不免,列姬妾,罗诸奇异珍宝,呼酒痛饮,尽一卮即掷坏之,饮已自缢。诏戮其尸,子铎除名,弟凝秀遣戍。”(《明史·阉党》)其余,“五虎李夔龙、吴淳夫、倪文焕、田吉等追赃发充军,五彪田尔耕、许显纯处决,崔应元、杨寰、孙云鹤边卫充军,以为附权蠹政之戒。” (计六奇《明季北略》)而李春烨,崇祯皇帝只给了他一个“交结近侍又次等论徒三年输赎为民”的处分。可见,李春烨与他们还是有比较大的区别。
李春烨是一个贪官,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一座耗资数十万两白银修建的“尚书第”就足以说明问题。但是,这白花花的白银是不是靠“卖官”所得,值得怀疑。因为,东窗事发时,崇祯并没有治他贪赃枉法的罪,也没有把诺大的一座“尚书第”充公。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判罪他个“巨额财产不明来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