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范”这个词写一篇500字的作文。

1.阅读真的让我着迷。世界就像一个色彩万花筒,各种各样的东西让人着迷。

朋友,当你踏入这个世界,有什么让你着迷的事情吗?是的,有许多事情让我着迷。我可以大声告诉你,我对读书很着迷。有人想,书是什么?这本书是一张废纸。我不这么认为。这本书有其真正的趣味。这真的让我着迷。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爱上了读书。从高一学“一二三”到“日、月、山”,素养明显多了很多,求知欲也多了很多。

啊!阅读真的让我着迷。从小漫画书到厚厚的小说,书籍见证了我的迷恋。

这些不同的书带给我不同的品味,包括耐人寻味的童话,atrix的武侠小说和让我发笑的笑话。其中,我最喜欢看侦探小说。

有一次,我买了一本侦探小说,厚厚的一本。我坐在床上,聚精会神的看书,想着那篇文章里他的脸为什么变了颜色。没多久我就知道,他戴着一个透明的面具,在不同灯光的反射下,会随着灯光的颜色而变化,真的让人觉得很开心。

这时候门突然开了,我妈下班回来问我你吃饭了吗?想起没吃饭,不知不觉从早上8点看到下午2点。不过,我在心里吃了一顿。

还有一次,表哥给我看了几本侦察小说,我一天也看不完,就带去教室看。数学课上,老师在讲解正数和负数的时候,我在看侦察小说《金田少年的故事》。为什么我可以在断桥重新连接他们,但我一只手就能做到?老师问我问题的时候,我突然大叫一声:“啊!我明白了,我怎么没想到呢?”学生们大声喊叫和大笑。有人说:“老师,这个爱看侦探小说的大傻瓜又犯傻了。”老师走到我座位上说:“下课来找我。”我在心里感叹“又要挨骂了...如果有一天我不看侦探小说,我可能会疯,可能会疯。我无法想象。

啊!我真的很喜欢阅读。阅读真的让我着迷!写作真的让我着迷。我喜欢我的小学语文老师,她的笑容,她的文字,她对我文章的评论。所以,从那以后我就迷上了写作。我的语文老师23岁,她很漂亮。平时喜欢叫她姐姐,她欣然接受。小学一直在跳舞,画画,拉手风琴,但是没有长期的兴趣。我受不了了。总觉得手风琴枯燥的音乐框住了我,让我动弹不得。他们不仅无聊,而且无聊。我喜欢写作,喜欢汉字的舞蹈,喜欢标点符号的线条,喜欢修辞手法写出来的音乐。我更喜欢安静的坐在房间里写作,看着蓝天,看着秋天写作,丰富了我所有的课余生活。每次写文章,我都喜欢和同学一起。她也很耐心的看了,评论了我。我喜欢老师对我的文章真诚的评论和真诚的指导,所以我不断地利用业余时间写作文和日记。老师告诉我,生命是绚烂的,大自然是多彩的。她还告诉我,任何东西都是可以全方位感受的,比如看、闻、听、摸。她告诉我,只要我注意观察,就能看到最小的东西,她告诉我。

因为她,我爱上了写作。小学毕业后,我把小学所有的文章整理好,仔细装订好,送给了她。我还把自己写的小诗都整理出来,送给了她。我记得我写的最长的一篇文章是童话。当时脑子一热,两个多月就写了一个一万多字的故事。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这有点像写一个神奇的故事,我因为吹牛而参加了一个夏令营,不幸因为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被大风吹到了一个土著岛上。她知道后,总是给我支持和鼓励,让我的文章继续下去。正因为如此,我从此对写作更有信心了。也许这就是我和写作的缘分吧!所以,我对写作更着迷!阅读名著使我着迷。我喜欢听故事,但是自从我上学以后,我妈妈就不再给我讲了。相反,她让我每周去图书馆借书,自己看。我总是喜欢挑一些童话,小公主或者漫画之类的书。

我妈妈建议我读一些名著,但是我不喜欢。我什么时候能看完那些又厚又重的书?二年级暑假的时候,妈妈借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她每天睡觉前都会给我读一段。渐渐地,我被故事里的情节深深吸引。当鲁宾逊漂流到一个荒岛上时,我非常担心他的命运。妈妈每天只看一小段,我恨不得自己看。如果我不认识这些单词,我会查字典。

后来才知道,鲁滨逊不仅顽强地活了下来,还救助了当地的西班牙灾民。当他带着一个忠诚的星期五安全回到祖国时,他已经离家35年了。

多年以后,当鲁滨逊再次出海经商,经过他居住的荒岛时,留在岛上的水手和西班牙人已经定居下来,繁衍生息。看完之后,我不禁为他喝彩!时隔一年,我又看了一遍《鲁滨逊漂流记》的原版,里面有一些更生动的细节让人记忆犹新。

那个暑假之后,我就迷上了看名著。到目前为止,我大概看了二十多本书,给我最大快乐的是《海底两万里》。那个离奇的幻想让我梦见自己晚上穿着潜水服走在珊瑚礁里,漂浮的海带突然变成了一条条带鱼。多有趣啊!《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明白了黑奴的悲惨命运。当他被活活打死的时候,我伤心地哭了。

看到他以前的主人把他带走安葬,我又感受到了人间真情。给我知识最长的书应该是《中国五千年》。我妈妈在我的床边贴了一张中国地图和一张世界地图。每次看的时候。

2.写一篇关于我痴迷的东西的作文。500作文以一个话题开始,文字以详细的事情论证,结尾总结升华。

主体

我是一个足球迷。

平时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带着我心爱的足球,和朋友一起疯狂。

有一次,学校放假几天,我欣喜若狂。我抓了几口米饭,迅速拿起足球。我像风中的流浪汉一样跑了出去。不用说,大家也能猜到我做了什么。我打电话给我的朋友,去了足球场。我们尽情地踢着,笑着,就这样一直玩,忘记了吃午饭。

最后我妈找到了我们,把我带回家,才发现我累得衣服都湿透了,肚子早就对我不满了,饿得咕咕叫。我妈看着我,又好气又好笑,对我说:“你真是个足球迷。”晚上,我扑通一声从床上摔了下来,倒在地上。原来我睡觉的时候,梦见自己还在踢球,身体一直在动,才倒地。

还有一次,体育频道上有两支足球队在激烈地比赛。我立刻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着比赛越来越精彩。我越看越兴奋,忍不住脱口而出:“9号,快传球,唉!快,快,把门守住。”这时,一名球员射门一次打在门上,可惜没打中,球弹了回来。

这时,另一名球员旋风般冲到球前,迅速再次射门。球像离弦的箭一样飞了出去,守门员因为上次的胜利而沾沾自喜。他可能还没有反应过来。最后球进了。

此时的我仿佛是一名球员,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在球场上驰骋,一次次出手漂亮,赢得观众阵阵掌声。我沉浸在激烈的战斗中,过了很久才恢复过来。原来我在看足球比赛!

我是个真正的足球迷。

我是一个写作爱好者,爱好很多:弹钢琴,画画,运动,设计网游。然而,只有写作获得了许多奖项。

去年春天,我们学校要参加武汉“小白花”杯写作比赛,每个班都有名额。可能是我的书法得到了老师的认可,被选上了。

有一天中午,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松源,你要代表我们班参加作文比赛,那就用心写吧。”我听着,点点头。

好事多磨。我努力练习,终于在这次比赛中获得了第二名。全国只有三个第二名!老师宣布好消息后,所有的学生都来祝贺我。我的心比蜂蜜还甜。

我甚至开玩笑来练习我的书法。

有一次,一个同学来我家玩,我正在练字。妈妈让那个同学把我叫出来,但是无论那个同学用什么方法都无济于事。无奈之下,我同学只好把火腿面包放在我桌子上,他默默的走了,我却不知道。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饿了,没有四处看,就拿起火腿和面包蘸了墨水。尝一尝,为什么这么奇怪?我低头一看,说,天哪,面包上都是墨水!

你看,我就是这么一个书法小粉丝。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4.“我是我是小书迷。

书籍对我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他们会给你带来好奇、快乐和知识。所以,书和我是兄弟。什么?你不相信我,好,我证明给你看。

记得上次去图书馆,我妈说:“你今天看够了。”听到这句话,我豁然开朗,手舞足蹈,跑了进去。哇,有这么多书,它们在向我招手。我毫不犹豫地拿起它们,专注地阅读。没几分钟,我就到了,仿佛置身于一个迷人的世界。多么感人!树木郁郁葱葱,五颜六色,蝴蝶在空中轻轻飞舞,像一个穿着盛装的女孩翩翩起舞,又像一个顽皮的孩子飞来飞去。啊?它去哪里了?咳咳!看完之后,我还在。我还是不甘心。我刚想拿起另一本书,妈妈跑过来说;“走吧,我还有未竟之业。”我立刻露出了难过的表情,我抱怨道:“你不是说让我看够了吗?”。“我妈妈也很无奈。不管愿不愿意,我都要读。我妈没办法。她看出了我的意思,让我选一本书买下来。突然,我开怀大笑,手里拿着书,我高兴地回到了家。

现在我还好好保存着这本书,因为它教会了我做人,真正的人,我喜欢这本书。

你问我有多少本书?那你洗耳恭听。有很多关于科学、中国知识、真理、情感和...左和右。妈妈看到他们,头疼的说。“或者我们卖掉它。”我生气地说不不不不不”妈妈摇摇头走了。

书对我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是我的宝贝,我会永远保护它们。

5.我是什么?我是个手机迷。

如今,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一部手机是非常普遍的。当然,我家也不例外。

我妈拥有的是一部苹果手机,屏幕贴膜,包装在绿色手机壳里,背面镶有钻石的蝴蝶。灯光照在上面,闪闪发光。有了这个手机,我妈再也不玩电脑了。她经常手里拿着手机玩。有时候我盯着看,发现我妈在用手机上网。每次我让我妈玩手机,她都拒绝。到了周末,机会来了,因为妈妈经常邀请朋友来家里打麻将。于是我一直跟我妈要手机。为了安心打麻将,我妈只好把手机给我,专心打麻将,让我打一两个小时。啊,妈妈的手机太好玩了。有各种各样的游戏。我不会厌倦玩它们。所以每次看到有人来我家打麻将,我就特别激动。

其实爸爸的也有苹果手机。中午,爸爸回家吃午饭。当我向父亲要手机时,父亲会很有礼貌地递给我。但是我想玩也玩不了多久,因为爸爸工作很忙,所以电话很多。每次,我只玩一会儿,手机就响了,只好勉为其难地给了爸爸。

奶奶的手机竟然是老年机,灰色外壳,巨大的手机号码。手机铃声听起来像是学校广播。我在三楼写作业,奶奶在二楼做饭,能听到电话响。奶奶的老爷机功能很多:左边有紧急按钮、SOS、收音机;右边有手电筒和耳机插头;背面有四张图片。一个孩子代表一个孙子、一个母亲、一个父亲和一个祖父。这四个按键分别连接他的手机,也很方便。现在奶奶赶上了潮流,让妈妈送她苹果手机。一开始我以为奶奶不太会用苹果手机,就暗自沾沾自喜,心想:奶奶这么爱我,终于可以天天玩苹果手机了。但是每天都看到奶奶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玩游戏,有时候还会玩微信。奶奶真是紧跟潮流。

一直盼着有个新手机,可我妈总说:“手机会影响你学习,等你长大了我给你买。”现在我只能听我妈的,她说我是个好孩子!

每部手机都会发生不一样的事情。如果你仔细观察,一定会发现越来越多有趣的东西。

6.“——我真的很着迷。”以“真的让我着迷”为题,写一篇500字的作文。

昨日的夕阳,今日的红尘,悄悄流逝的时光,一切都轻如流水,飘逸如云。然而,在那匆匆的岁月里,有一样东西让我着迷,那就是动漫!但是,有这样一部动画让我印象深刻。

我是在一个寒假认识这部漫画的。当时我在一个冰冷的房间里发呆。我很无聊。我拿起平板,无意中搜寻着什么。突然,在闪亮的屏幕里,五个字发出了比屏幕更大的光。我很想告诉你,他们一直在吸引我。它们一直闪耀在我的脑海里。我向她伸出手指。突然,一个女孩爽朗的笑容出现在我的心里。是最美的人!

听着夏天的歌,唯美清新的画风,长发飘飘的女生,爽朗的男生,一些朦胧的感觉慢慢在空气中出现。

这个冬天,我迎来了这首临夏音乐。春夏秋冬,分分秒秒,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小时候,童年的记忆最多应该停留在夏天。

一边的梧桐可以挡住烈日,偶尔还能听到蝉鸣。当汗水慢慢滴到地上,它突然意识到,已经到了临夏的时候了,而这时候,双子早就遇到了风,黑沼爽子”,有人第一次叫了她的名字你是怎么做这道题的?"?第一次有人问她一个问题,“这是我们的秘密”。第一次有人把她当“人”,而不是怕见她的“贞子”。

一切都是第一次,双子不会忘记那一次。当冯藻深情地对自己微笑,呵护自己的时候,或者为了保护自己英姿飒爽的外表,她把这一点一滴藏在心里,放在最深处,不让任何人看见,却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拿出来,傻傻的,开心的。

从小,她胆小,感恩。在临夏的时候,她遇到了冯藻,那个带给她翻天覆地变化的人,那个让他知道有一种东西叫幸福的人。因为冯藻,双子有了好朋友。因为早风,人们不再以异样的眼光看待对方;因为早风,双紫第一次融入了她期待已久的群体。她那么单纯,却为同学温柔的笑容激动得睡不着觉。他那么单纯,只为她的笑容脸红紧张,害羞了好久。两个单纯的孩子十七岁在临夏相遇,心中一点点的爱渐渐积累。

他会陪她坐在他身边。他会觉得她喜欢别人,慢慢把她从别人身边拉开。他会紧张,因为她看到了她小时候哭的照片。他会因为她做太多冲动的事。一切都只是因为她。她也很想念他在身边的时候,也很想看到他的笑容,渐渐的终于明白她在临夏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他了。

看这部动漫的时候,我会情不自禁的感到开心,轻松,快乐,因为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却一点也不无聊。然而,不经意间,却发现你已被深深打动。

我突然想起S.E.N.S写了一首谷泽智文的歌《阳光下慵懒的午后》。上课的铃声慢了下来,轻抚脸颊的微风,让呼吸变得深沉,曲折的泪水交织成一条未来的轴线。这样天真无邪的感情,带着微笑的相遇日,一定会在我心中呵护成长,穿越断断续续的日子,给我无数。

每次听到这首歌,我都会想起他们“我想…我想…我想…我想告诉你他们的感受。”。这种欲望越来越强烈。我想和你在一起,和你度过未来的每一天,只想和你一起创造属于两个人的美好回忆。我寻找的只有你;我一直在想只有你,只有你,只有你,只有你,我想,冯藻和爽子一定也是这样的感觉。

我永远不会忘记,遇见你的那一天是在临夏,我最爱你。动画,真的让我着迷!迷恋你的美丽...

7.汉字让我着迷。500字急汉字让我着迷

当我写作文时,我经常被眼前有趣的汉字迷住。他们像一群奇怪的鸟一样玩耍,他们像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一样愉悦你的眼睛。每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我真的很想让他们跳出格子和我一起玩。

真的,他们不是无聊的符号,而是个性独特的天使。看“火”字,仿佛一团火焰让你感到无比灼热;而“水”就像一条小溪,让人立刻感到凉爽。“乐”字仿佛两个让人发笑的小酒窝;“悲伤”这个词让人发自内心地感到悲伤。“冰雪”仿佛散发出冰雪般的彻骨寒意;一出现“吵”字,你就好像进了一个人多的地方,静不下来。这些天使先进入我的想象,再从我的想象中流出,总给我留下无尽的回味。

在世界上,中国的汉字与大多数国家的汉字有很大的不同。可以说汉字在中国是最难学的语言。它用一方字培育了五千年的中华文化,维持了统一团结的大国存在。我们不能不佩服它,并为此感到无比自豪。

8.如何写一篇关于字谜的作文今天,老师给我们做了一个有趣的游戏——填字游戏。

不一会儿,老师的第一个填字游戏出来了:顶常在水里,底常在天上,顶尝鲜,底放亮。题目一出,大家开始积极思考,有的用手托着头(通常老师会说“你的头会掉下来吗?”)有的在边写边思考,有的在和同学讨论。过了一会儿,王子豪说话了,“Ka”王子豪肯定的说(他一般不会回答所有的问题!),但是大家一看,都傻了眼,都说:“不是吗?”这时,老师来指导我们。在老师的引导下,终于有人来“接手”王子豪了。嘿,我真不敢相信。那个人就是我——(多有荣誉感啊!)!我一站起来,毫不犹豫地说:“字是鲁。”大家都认为是正确的,没有人反对。

过了一会儿,老师写了第二个字谜:左边看它旁边的马,右边看它旁边的马,左右一起看,踩万里沙。题目一出。全班三分之一的人举手了(比上一题容易多了!)我也在其中,但我没有让我回答,而是让李灌回答。他结结巴巴地说,“字是”大家都在等,有同学举起了手,“骆驼!不是骆驼!”李灌终于说完了他的话,这让他喘了一口气。“不不不不”,喜欢插嘴找茬的李畅又在“说话”了。胡晨云被老师叫住了,她慢吞吞地回答:“是骆驼!”学生的手就像一棵棵被砍断的小树,一个个“倒下”。胡晨云一说完,老师们都静如死寂,大家都没有反对(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和她是同桌,所以我们是“有缘人”!胡晨云一坐下,就骄傲的看了大家一眼(好骄傲!不要像她一样!)大家面面相觑,叹了口气。

填字游戏可以开发我们的智力,转动我们的大脑,所以我建议你每天多玩!

9.我是一个读书迷。如何写一篇500字的作文我是个书迷,尤其是古代战争方面的书,读起来百读不厌。别以为我在吹牛。我有事实可以证明。这么说吧,我阿姨昨天给我买了杨家将。我一天就看完了。当然,这本书不是纯文字,隔三差五就有图。看完之后在爷爷奶奶面前炫耀。他们不相信我看完了,或者怀疑我没有认真看,就开始问我问题。爷爷问我:“今年春节前,你和爷爷一起听了《赵匡胤传奇》,里面讲到了杨家将。今天,你又读了《杨家将》这本书。我问你,宋朝跟谁打仗?”我想了想,说:“西夏,辽,,黑水。”爷爷又问:“谁在杨家将立了大功,能打仗?”我说:“六郎杨和他的儿子,孙子杨,四郎,在辽国卧底,五郎杨延德出家了。”爷爷还问我:“杨业的媳妇叫什么名字?”我说我不记得了。爷爷告诉我她叫佘赛华,老了就叫佘太君。爷爷看了看这本书的封面,看到书名上方有一行字,“影响孩子一生的十大中国名著”。他对我说:“我会把这十本书都买给你。你会认真读吗?”我简单地说:“看。”爷爷说:“嗯,作为一个中国人,你得了解中国的历史。如果连自己祖先的历史都不知道,中国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说:“这本书我认真看过了,剩下的也要认真看。”爷爷说:“好孩子,我给你买本书回来。”

这个星期,我的小弟弟来了。第一天,他吃饭的时候在爷爷的裤子上拉屎。今天,当奶奶在喂他的小弟弟时,他又在爷爷身上拉屎了。另外,他还在我的睡垫上拉了一次。我在爷爷身上拉了两次也没当回事,因为跟我没关系。但这次我在垫子上不干了,嘴里一直嘟囔,爷爷给我讲小时候到处拉屎的历史。爷爷说:“你不仅在床上拉屎,还有一次在饭桌上拉屎!该吃晚饭了。好吃的桌子一摆好,爷爷就把你放在餐桌上。姨妈也说想吃兔肉(我属兔)!话音刚落,你就拉屎了。收拾完擦完桌子就吃饭了,还是吃的很香。还有一次是春节,你在世界上度过的第一个春节。爷爷抱着你,大家都在吃好吃的。你在爷爷的毛衣上拉屎,爷爷换了毛衣,大家继续吃。没人打扰你吗?没人觉得你脏吗?”奶奶说:“孩子,他想拉就拉。有什么怨言?”

虽然我觉得小弟弟到处拉屎不好,但我还是觉得和小弟弟一起玩很有意思。就说今天吧,我和奶奶已经教他挥手告别两天了,也有了效果。爷爷抱着小弟弟,我和奶奶站在他面前挥着手说“再见”。一开始,他盯着我和奶奶,然后握手。我和奶奶都笑了,手也抡得更快了,他也学着我们的门加快了速度。

吃完饭,阿姨带着小哥哥回了爷爷家。晚上阿姨打电话说:“我抱着他路过小区的时候,他跟不认识的人说再见。人们向他挥挥手,他高兴得给了别人欢乐。”有人不理他,他就再也不招手了。”我对奶奶说,“我的小弟弟真逗。为什么不让他每天都在我们家?奶奶说:“这三天我把爷爷奶奶累坏了。我一直在我们家,还没累死我爷爷奶奶!" "

10.我是小书迷(我是四篇400字500字600字作文的粉丝)。我有很多爱好,比如打乒乓球、羽毛球和足球,但我最喜欢看书。

有一次我和妈妈去逛街,回到家。在路上,突然看到一家书店,就把妈妈拉了进去。一进书店,远远就看到人山人海。

我赶紧挑了我最喜欢的《小虎队历险记》系列图书,试图找到一个座位,但书店里有这么多人,我能坐在哪里呢?我转了一圈,找不到地方坐下,只好站着看书。看着看着,我忘记了脚痛,完全沉醉在书里。随着三只老虎——布里奇特、卢克、帕特里克的惊险旅程,我的心也有所好转,放下了一段时间,真的是* * *!看完这本书,我把它* * *,刚要挑另一本书的时候,被一个跑得像箭一样快的人撞倒了。他甚至没有说对不起,甚至没有回头。

但是,因为我沉迷于这本书,也顾不上疼痛,我起身,把书挑了出来,又看了一遍。精彩的剧情让我忘了痛,忘了痛。就在我看的时候,妈妈来叫我回家。这时,我感到刚才摔跤的地方钻心地疼,尖叫着“哎哟,哎哟”。

我无奈地看了看这本书,觉得真是无与伦比。我求我妈给我买,我妈同意了。我用我的书付了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当我走出书店时,我还在看书。一不小心差点摔倒在地,吓得我不敢看书了,生怕妈妈把我的书抢走。

读书太多会被称为“书虫”。我想,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宁愿做一个“书虫”,也不愿做其他不想读书的人。此外,我们可以从书本上学到很多课本上没有的东西!我真的很喜欢这本朋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