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亲情协议公证需要双方同意吗?

需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时,申请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公证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会对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真实进行审查。如果它们是完整和真实的,它可以在受理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

申请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关系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港澳台同胞,可以提供港澳通行证和户口本;

3.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相关证明;

4.与申请亲属关系有关的证明材料;

5.以上材料不足以证明亲属关系的,可以提供当事人档案简历复印件、公安部门户籍档案证明等材料。

法律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5条: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归档。

相关法律:

亲属关系是以婚姻、血缘关系和法律拟制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公婆,以及三代以内的其他旁系血亲,如叔伯、叔伯、姨、甥、表兄弟、堂兄弟姐妹等。亲戚不等于家人,有亲戚的人可能属于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没有绝对的血缘关系。

根据亲属关系产生的原因,亲属可分为配偶、血亲、公婆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虚构血亲,前者是指由同一祖先血缘关系而来的亲属;后者是指相互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但因符合一定条件而被法律确认与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如由其抚养教育的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等。姻亲是指以婚姻为中介的除配偶以外的亲属,包括血亲配偶、血亲配偶和血亲配偶的配偶。公婆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才有权利和义务。

血亲还可以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前者指的是生过自己和自己几代人的亲人。后者是指除直系血亲以外,相互之间有间接关系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