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家对小说的描述和讨论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一章札记

?小说的名字最早见于庄周的《外物》“饰小说作县令”,意为一些琐碎之词,与后世所谓小说有别。

?秦朝烧书,汉朝收书,官员著书,班固写《汉书》。他根据刘向和刘欣父子所编的七观,写成了《艺文志》。当时有十本书,包括小说家,但小说被认为是小道消息和道听途说,意义不大。

唐朝贞观年间,孙昌戊己等人写了《隋书》,魏徵写了《经籍志》,这是四书和史书的子集,小说属于次部。

?到了宋代,曾公亮等人被勒令删除旧史,编年史家欧阳修在《易文志》小说类中大幅增加了晋代至隋代的作品,将原来列在史部杂传类中的鬼神归入小说类,也增加了唐代的作品。

?到了明代,胡应麟认为小说很多,于是将其分为志怪、传说、杂记、漫谈、论辩、规矩六类。

?清乾隆中期修订《四库全书》,在《四库全书提要》中将小说分为三派:一派是讲杂事派,一派是记怪故事派,一派是写琐言派。

?至于宋代产生的评话和元明时期的言情,主要是民间流传的,这样的书也不少,只是史书中没有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