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议长是什么官职
议长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立法机关的会议主持人。
议长头衔根据各立法机关规定而有差异,一般而言,众议院或下议院会议主持人称为“议长”,参议院或上议院会议主持人称为“主席”。
议长其对内职能是依照议事规则召集并主持该立法机关的会议、依据议事规则作出裁决的以及行使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以保证立法机关会议秩序。对外职能是代表其所在的立法机关。
扩展资料
议长拥有宪法以及议事规则赋予议长的额外权力,包括召集以及主持全院会议、批准议员动议议案以及修正案、裁决规程问题(Point of order)、执行议事规则、维持会议秩序等。在固定会议时间外,若需召开会议,议长可行使召集权,指示秘书处通知全体议员于指定时间以及地点开会。
通常情况下,只要议长在场,无论是例行的全院会议或是临时召集的特别会议,其必须主持会议。在个别议会,议长对议员要求点算人数的要求有酌处权,即忽略该要求或押后点算。当所有议员对一议案已经发言后,或再无议员寻求发言时,议长须主持对该议案进行不记名或者记名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