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任妻子和扁平妻子

在网上随意浏览,偶然看到一段文字——“两个女人* * *嫁了老公,却是姐妹,生前三人行,死后三人合葬一墓”,有点标题党的味道。那他为什么有这种快感?指出来一看,这位大师竟然是大名鼎鼎的梅兰芳。我对京剧是外行,但对这位中国现代京剧表演艺术家还是有所了解的,包括他的婚姻。当然,再详细一点也无妨。好吧,让我们来看看。

文章说,梅兰芳的原配妻子叫王明华,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是青春年少。因为都是戏曲世家,对戏曲有着相同的兴趣,相同的爱好,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婚后,梅兰芳全权委托王明华管理家庭事务,王明华也安排了她的演艺事业。所以,王明华不仅要照顾全家,还要做梅兰芳的“经纪人”,亲自管理梅兰芳演出的方方面面。王明华也出生在一个梨园家庭。王明华总能给梅兰芳在表演艺术上出谋划策,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比如从演出的服装到门面,每次梅兰芳上台,她都在幕后准备好胖大海和麦冬泡的茶,等着梅兰芳下台,滋润嗓子。

梅兰芳的第二任妻子傅嫁给时,年仅65438±06岁。当时,傅在天桥演唱,被称为“天桥上的梅兰芳”。当时傅被梅家评价为“长得好看,唱得好,能生孩子”,19,21岁。傅芝芳也以妻子的身份进入了梅家。也就是说,傅芝芳和王明华在梅家的地位是一样的。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们仍然像姐妹一样互相帮助,从不冲突。

傅是陪伴梅兰芳时间最长的妻子。14年,她为梅兰芳生了九个孩子,应该是“对家庭的巨大贡献”。她为了梅兰芳放弃了工作,一心一意在家过夫妻生活。

当傅芝芳生下第一个孩子时,她主动将第一个孩子带到了王明华。她把孩子抱到王明华面前说:“姐姐,这是我的第一个儿子,应该属于姐姐。”她知道王明华一直没有从丧亲之痛中走出来,但是这个孩子的国王明华只被留在身边2个月就回到了傅芝芳身边,因为王明华有肺病,她害怕传染给孩子,因为她明白治愈丧亲之痛有多难。

1927王明华37岁病逝。梅兰芳和傅方志决定把王明华葬在香山脚下的万华山坡上。因为没有孩子,傅要求小儿子尽孝子的责任。

梅兰芳于1961年在北京逝世。国家想给她国葬待遇,把她安葬在八宝山烈士陵园,但傅没有这么做。应梅兰芳生前要求,与合葬,于是傅将梅兰芳安葬在和。十九年后,傅去世。她生前告诉子女,她死后和梅兰芳、王明华葬在一起,所以有三个人合葬一墓,所以这个和睦的家庭因为这件事而被世人庆祝。

以上是梅兰芳婚姻的梗概,没问题。我忍不住想唠叨的是,原文的语气添加了太多的惊喜和惊喜。或许,作者年轻,对过去的时空不熟悉。当然,诱人的标题和故作惊讶的文笔语气也可能只是为了增加阅读量。

事实上,这种“三位一体”在那个时代和之前的漫长岁月里并不太罕见。当然,相对来说,一男两女死后一起葬在农村土葬墓和墓地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一夫一妻制,两个妻子在活着的时候组成一个家庭,和睦相处的情况真的很少见。

其实按照传统习俗,两个妻子在世的时候,同时是一个男人的妻子,地位还是不一样的。第一个娶的是大老婆(或称大老婆、大老婆、大老婆、元配),第二个叫平老婆,俗称两个大人物。与嫔妃不同的是,平妻不需要向裴元纳嫔妃,但当然,她们的实际地位还是不如裴元,只是差了一点点;一般来说,两个妻子之间的扁平妻子被称为裴元的大姐,而裴元的扁平妻子则称她的妹妹、妹妹或“某某”。这个“某某”自然是平妻和男主生的孩子。这个男人已经有对象了,为什么还要娶一个扁老婆?一个最明显的原因就是没有孩子或者没有孩子。也就是说,平妻无儿无女,第三个甚至第四个平妻出嫁的情况并不十分罕见。

《新唐书·儒学传播·龚伟·苏》:“古王公娶九女,故殿中无第二位。自秦起,二人复婚,前生已嫁(亦称后续),皆妒。”这是另一种情况,也就是第一任妻子去世,再婚。新婚的也是第一任妻子,和之前的第一任妻子在名分上没有区别。

当然,传统认知就是传统认知,名分属于名分,大老婆,二老婆,平老婆,小妾,婢女,甚至宫女。在这个大家庭里谁更有发言权,更受青睐,就看主人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