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野生动物朋友的媒体评论
从鸵鸟背上长出来的小女孩
蒂皮的爸爸妈妈是长年工作在非洲的野生动物摄影师,非常热爱自然。做他们的孩子相当有福气,可以小小年纪就拥有酷非洲的神秘生活体验,小作者蒂皮写的这本名叫《我的野生动物朋友》的故事,有一半多的篇幅是父母给女儿拍的精彩照片。蒂皮生在纳米比亚,上学前跟着大人辗转在非洲沙漠里拍摄野生动物,很自然的,她从蹒跚学步到活蹦乱跳,所有的憨态可掬,也成了父母镜头捕捉的对象。或许人类的童年本来和自然界里的动物就有很多息息相通的地方,蒂皮更是具有非同一般的天赋:会用眼睛和野生动物交流:小山一样高大的野象,会小心翼翼地跟在蒂皮后面用脚尖走路,因为它的小妹妹蒂皮当时只有一岁多,正在学步。没错,蒂皮一直亲昵地称呼这头大象为“我的阿布哥哥”。
非洲的一种长着大舌头的“萃萃蝇”,见人就叮,而且叮得很痛,却从来不碰小姑娘蒂皮。为此,蒂皮自己的解释是,“这是一个谜……也许它们觉得我属于大自然吧。”
有一次,猎豹杰比一口咬到蒂皮的小肩膀上,完全可以把她吞掉的样子。大人们全都大惊失色,因为这头猎豹有过追咬惊恐奔逃的非洲小男孩的污点记录。事后得知完全是一场虚惊:杰比对蒂皮只是轻咬一下,就好像只是小朋友之间互相逗逗一样。连做游戏都这么险象环生,蒂皮却自有她的一套屡试不爽的小经验:“动物来自好人这一边”,“遇上野兽,惊慌失措,夺路而逃是万万不行的”,因为“野生动物就像我家里人一样”,“绝不要害怕,害怕多没出息”,“但永远要小心”,因为哪怕经过驯养,“豹子仍然是豹子”。
再没有比封面照片更奇怪的了。一只鸵鸟和一个小女孩,好像从来没有分开过,蒂皮与其说是坐在鸵鸟背上,还不如说是从鸵鸟背上长出来的一样。她怎么可以这么神气活现?原来因为“坐在鸵鸟背上很舒服”,尽管它有着锋利得足以对捕猎者开膛破肚的“距”(即指甲),它对蒂皮却十分友好,“老怕把我掀翻,常常不愿动一动身子”。还有,非洲的草原、草原上的风,非洲的蓝天、蓝天下的云。小家伙臭美达到的深度更是出人预料,她居然声称:“我很爱笑,也喜欢风吹头发的感觉。”已很有自我审美意识呢。
想来蒂皮仍然是寂寞而吃了不少苦的。你甚至可以说,蒂皮是因为没有小伙伴玩,才会去和各种野生动物混在一起的。而且,同样是面对野生动物,“拍照片,不会吓着它们,可是猎枪就不同了。”比起那些扣动扳机的无数的手来说,蒂皮父母只是用来按响快门的手,显得多么执著而无力回天!
连小蒂皮的黑人朋友,非洲土著布须人都知道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宰杀野生动物,一旦杀之取肉而食的时候,他们会很虔诚地祭拜,感谢它为养活本部落而献出生命。人类的初民时期想必就是这样,那时候杀戮是成本高昂的有意识行为,保护却是无意识的不作为,不像完全颠倒过来,杀戮是无意识的,保护却是代价高昂的。
蒂皮很平静地在巴黎上小学,是班里受欢迎的爱讲故事的人。老家巴黎的美丽挡不住这个孩子的隐隐愁绪,她有些宿命地认为只有非洲才是她的故乡,因为巴黎的麻雀、鸽子或马看不懂她的眼神。
金庸《天龙八部》里有一位小魔女钟灵,刁钻古怪,住在大西南无量山里的万劫谷,贴身伴着一只行动迅疾如闪电的小貂,小貂长年被主人喂以小蛇,因而貂性剧毒;一旦有人近身,小貂立即咬上去,被咬者立毙,仿佛在昭示人们所有关于自然和少女的禁忌。在最近的一张照片上,十岁的蒂皮回头向我们望过来,眼神里俨然已经有了一缕少女的矜持和独立。她的后腰上伏着一只马达加斯加狐猴,像极了中国的貂——整个人活脱就是一个钟灵的欧洲版。这其中包含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也是蒂皮要说的话吧。
所有我认识的女孩子都是家养的,只有我例外。我是野生的。我生活在非洲丛林,野生动物就像我家里人一样。 我的天赋就是与动物相亲,我会跟动物说话,用眼睛跟动物交流。我血管里流着非洲人的血,只不过皮肤是白的罢了。皮肤的颜色根本不应该算什么。我真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杀死野生动物,真是荒唐极了。如果把野生动物都杀了,以后就没有野生动物了,那还怎么去拍照片呢!拍照片,不会吓着它们,可是猎枪就不同了。 我很爱笑,也喜欢风吹着头发。 我们人类当中有一些人很凶恶,凶的一点道理也没有,仅仅是从中取乐。这些人来自坏人堆里。我看啊,动物都来自好人这一边,而不会来自坏蛋堆。 在生活中、能有一些惊喜就不错了。即便是一些很小很小的惊喜。要得到惊喜、别忘了观察那些美的事物就行了 动物从来不凶猛,但比较好斗,只要理解它、尊重她、爱护它,不招致它的误解,就能从动物那里得到善意的回报,凭她纯真的直觉,她断定动物来自好人这一边。 城里没有面包树、我只好爬到路灯杆上去。 上帝没有了、但他存在、孤零零的。 我很想为保护自然做点事、但压根儿就不可能、看来我得向上帝求助了。 为什么不把我造成一个英国人呢?我可喜欢英语了。 我讲述一个秘密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词、特别是讲一个深藏的秘密。 对妈妈撒谎是不应该的。我向妈妈撒过谎、因为我对自己有信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