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的分类
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
1、历史解释:历史解释是对某一法律规范产生、修改或废止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历史条件的研究作出说明,同时将新的法律规范同以往同类法律进行对照、比较,以阐明法律的意义。强调依据立法史料,探求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所依据的事实、情势、目的等来探知立法者意思
2、目的解释:目的解释是指从法律的目的解释对法律所作的说明。根据立法意图,解释法律条款
3、当然解释:当然解释是指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某一行为当然应该纳入该规定的适用范围时,对适用该规定的说明
4、社会学的解释:社会学的解释是指以社会效果、社会目的为根据,对法律进行阐释和说明
5、合宪性解释:合宪性解释是指依宪法及位阶较高的法律规范解释位阶较低的法律规范的一种方法
根据解释的尺度不同
1、字面解释:字面解释是指根据法律条文字面意义作出的解释,既不允许扩大,也不允许缩小文字本身所表达的内
2、扩大解释:扩大解释又称扩充解释,是指对法律规范所作的广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以充分实现立法原意,包括对象扩张、行为方式扩张、主体扩张等
3、限制解释: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比立法原意为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
第四十五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