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秦始皇的书籍?
在中国的历代皇帝当中,没有比秦始皇更为重要、同时也更富有争议性的了。今天的历史学家在讨论其丰功伟绩的同时,也不免会得出颇为相左的结论。有些学者视其为一个英雄,认为他为中国寻求政治统一的悠久传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另一些学者则视其为一个罪人,认为他代表着最典型的不尽王道的暴君。从前的某些汉学研究者难免会在这两种南辕北辙的观点中间举棋不定,因为即便同意秦始皇及其短命王朝对中华文明的巨大贡献,也不能不承认其暴戾天性及暴殄天物的行径。[1]
在最近几十年里,有两项令人惊喜的发现,丰富了我们对秦王朝及其创立者的研究:一项是1973年对骊山秦始皇陵墓的局部挖掘,另一项是1975年在云梦发现的秦朝法律和行政文书。[2] 除了以上这两项发现为我们所提供的最新资料以外,我们对秦王朝这个重要历史时期的研究资料,仍主要来源于汉代历史学家司马迁的《史记》。就此类研究而言,《史记》中最有价值的章节乃卷六,即“秦始皇本纪”(以下简称“本纪”),不过《史记》其它的若干卷帙,也为我们提供了某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3]
也许正因为《史记》在历史研究中具有核心性的重要地位,因而司马迁对秦王朝的记载,也如同秦始皇本人一样,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富有争议性的话题。司马迁对秦王朝的某些记载,由于并不正确或夸大其辞,已经为后人所扬弃。例如,钱穆澄清了司马迁认为吕不韦(?~前235)是秦始皇生身之父的错误,这一错误乃由汉代历史学家的“好奇”所致;又如,劳干指出了《史记》中有关秦始皇母亲谱系之记载的严重矛盾。[4] 卜德(Derk Bodde)的细致研究,否定了《史记》下列记载的历史真实性:秦始皇乃私生子;公元前221年以水德为始;公元前219年对山神的惩罚(译者按,指“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公元前215年预言书的出现(译者按,指“燕人卢生使入海还,以鬼神事,因奏录图书,曰‘亡秦者胡也’”);公元前212年的残害学者(译者按,指“坑诸生四百六十余人于咸阳”);公元前211年的流星陨落(译者按,指“有坠星下东郡,至地为石,黔首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5] 另一位学者最近认为,司马迁对秦始皇陵墓内部构造的描述,乃是基于汉代陵墓建筑的并不精密的重构,而非秦代陵墓的建筑观念。[6] 而从更根本的层面上说,种种意见上的分歧,与司马迁对秦始皇所持的基本态度有关。例如,西嶋定生确信,《史记》对秦始皇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并不公正的否定性评价:“对秦始皇晚年的评价是非常之消极的。更有甚者,秦始皇已经成为毫无道德仁义的统治着国家的暴君的典型。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这一点已经被指出并引起关注。这种评价倾向已经深入到了司马迁的脑海当中。”[7] 西嶋定生还分析了司马迁这种否定性描画的两个原因:其一,汉王朝需要通过对前朝罪行的添枝加叶,来使本朝迅起而代之取得合法化地位;其二,秦王朝对儒生的镇压,不管正确与否,通常被视为针对史官群体的攻击。
与西嶋定生相反,李长之宣称,司马迁“对秦王朝的描画并未如此否定”,他还引用“六国年表”前的序(卷15)作为例证,来说明汉代历史学家对这一短命王朝及其主要统治者通常所持的积极评价。[8] 此外,张大可议论道,作为一位历史学者,司马迁的主要目的是要“表彰秦王朝的大一统政策。”[9]
不过,学术性文章常常还是可以洞察到司马迁对秦王朝记载的别有用心的动机。就这位汉代历史学家的轻蔑态度而言,有人主张,司马迁真正的目标并非秦始皇,而是其当代的私敌:汉武帝(前140~前87)(译者按,应为前156-前87)。根据这一看法,司马迁的秦代史,与其说来源于秦代的历史事实,不如说受到了其个人的时代环境的影响。借用一个成语来说,司马迁这是在“指秦骂汉”。事实上,李长之正是以《秦始皇本纪》作为“司马迁式讽刺”的一个基本例证,其讽刺的对象正是汉朝。[10] 而张大可认为,《史记》的一个重要主题就是“称颂汉初的‘无为而治’,指责汉武帝的贪婪多欲”。[11] 无论秦始皇的成就如何,在“贪婪多欲”这一点上,他和汉武帝确实极为相似,尤其是在追求不朽与穷兵黩武这两点上。
本文的目的既不在于重新考察这些争论的种种细节,也不在于广泛评论《史记》所记载的这些细节的历史真实性。在本文中,笔者是将“秦始皇本纪”视为一种文学性的文本加以处理,并且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其叙事结构,及其某些本质上的文学特性如何影响到我们作为读者的感受。本文所作阐释的基本意图,不是将《史记》的文本切割成若干小单位,来探讨其中哪些段落是经过篡改或不符事实的。准确地说,笔者寻求的是,《史记》文本是通过何种模式、何种途径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向读者传递某种意义的。作为出发点,抑或一种警告,罗伯特·阿尔特(Robert Alter)与弗兰克·克蒙德(Frank Kermode)提醒《圣经》学者,那些诸如割裂、篡改和重复的因素,即那些“长期以来被视为有所残缺的文本,也许正是文学作品中经过深思熟虑后所诞生的有机组成部分,而这一点,只有那些作者预设的读者才有可能领会。”[12]
对“读者中心论”方法的一个主要异议往往是这样提出的:读者,至少是在这种情形中的读者,无论是世俗的,或是有文化的,距离事件以及事件叙述者的语言都已非常遥远,以至于他们已经无法分享到距离文本时代较近者的那种感受。不幸的是,正是这种阐释学上的约定俗成,使从前的学者或多或少的受到了束缚。束缚着我们自己富于想象力的阐释的,是有关早期读者反应的记录,所谓“强势读者”(strong readers)。当这种相对保守的立场,成为约束我们创造性阐释的紧身衣时,它便已经落伍了,不过,我们必须牢记,在我们的创造性阐释的冒险中,那些来自前代见多识广的本国读者的阅读与解释,已被忽略了。在中国所存在的问题是,当这些早期的强势读者将其学术性注意力集中在像《史记》这样的经典文本时,他们的视野主要放在了语言文献方面的细节上,而非与艺术感受相关的更为普遍、更为主观的问题上。不过,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形,就《史记》而言,有一部人们很少使用的书籍——《史记评林》——对我们的文学读者来说,就非常富有价值。该书最早镂版于1576年(万历四年),由王世贞(1526~1590)和茅坤(1512~1601)作序,收录了大量早期学者的有关评论。这些评论的价值在于,他们往往是从文学立场出发的。[13] 在本研究中,《史记评林》将经常被视为一种导引,这一导引有时被视为挑战,而更多情况下将被我们所充分考虑。
“秦始皇本纪”可以整齐地分为三个部分。其中最后一部分是有关秦始皇死后所发生的事件,故而与本文的研究无关。而前两部分则是本文研究的对象,这两部分的分界是由秦王嬴政二十六年(前221)发生的事件所引发的叙事风格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这一年里,秦灭六国,最终统一了华夏。在“秦始皇本纪”的前二十五年里,他被称之为嬴政,一个(诸侯国)国君而非皇帝,在这段时间中,历史事件的发展较为迅速,历史记载采用的是编年体,所记载的事件大部分是指向“一统”这一目标的。后一部分,则包括从秦王嬴政二十六年直至其驾崩的那一年:三十七年(前210),在这一部分中,历史事件的发展较为缓慢,历史记载成为有关文献冗长的记录,其中可能也夹杂着一些历史轶事和民间传说。
在更为细致地比较和对照这两部分历史叙述的文学特色之前,我们需要简单探讨一下司马迁有关秦始皇记载的可能性的史料来源。在《六国年表》序言中(《史记》卷15),司马迁描述了公元前213年秦始皇焚书这一行为对历史记载所造成的毁灭:
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14]
尽管如此,仍有证据表明,有关六国历史记载的书籍并未焚除殆尽。[15] 正如司马迁所证实的那样,有关秦朝的历史记载仍流传到了汉朝。大多数学者认为,上述焚书之内容只是指某些特定类型的记载:如众所周知的,作为周朝历史记载来源的编年体的历史资料,记载于《春秋》一书中的鲁国的传统与风俗,以及记载于《竹书纪年》一书中的魏国的传统与风俗。而其中有关秦国的记载,通常被认为是“秦本纪”(《史记》卷五)的主要基础。因此泷川龟太郎说,“《秦本纪》(卷五)乃以秦记为经,而以《左传》《国语》《战国策》为纬。”[16]
笔者认为,被视为“秦本纪”基础的秦国编年史,竟然持续到了公元前221年的一统,并且至少是部分地为“秦始皇本纪”所采用,这一点实在未免似是而非。不过,秦朝的大量历史资料在公元前208年一定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因为这一年,项羽(前232 ?~ 前202)火烧了阿房宫,以致到汉代初年,有关秦朝的官方历史记载已经微乎其微。尽管如此,仍有一些资料确实幸存了下来。《汉书·艺文志》中记载了题为《奏事》的文章***计二十篇。这些文献被描述为“秦时大臣奏事,及刻石名山文也。”[17] 尽管司马迁并未明确地提到这些文献,但它们很有可能是其有关秦始皇记载的重要资料来源。
言归正传,在此类研究中,史源问题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当原始资料比较匮乏时,过多的文学性描述是否会在事实上影响到叙述的结构呢?在这种特殊情形之下,司马迁可资运用的资料是如此贫乏,乃至他不得不使用一点“文学性的提炼”,哪怕是很少的一点。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还不是探讨司马迁的意图何在,因为这种意图往往是一种并不确定的努力方向;我们在这里甚至也不是要推测其可能存在的叙事选择,我们要考察的是,这一文本是如何被阅读的,也就说,读者是如何将《史记》的这一特殊部分建构为一部文学作品的。
在上述我们提到的“秦始皇本纪”的第一部分笔法快捷的编年体叙事中,只有两处直接的引用暂时打断了这一节奏:一处是齐人茅焦向秦王献纳的一则建议,另一处是尉缭的献策及随后对其国君的描述,这一情节我们稍后再来探讨。“秦始皇本纪”的前二十五年大部分是关于军事行动和自然现象的简短记载。有关自然现象的记载更是被屡屡提及,如三年,“岁大饥”(前244);四年,“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前243);五年,“冬雷”(前242);“七年,彗星先出东方,见北方,五月见西方”(前240);“九年,彗星见,或竟天”(前238);十二年,“天下大旱”(前235);十三年“正月,彗星见东方”(前234);十七年,“民大饥”(前230);十九年,“大饥”(前228);二十一年,“大雨雪,深二尺五寸”(前226)。在《天官书》中,司马迁还提到:“秦始皇之时,十五年彗星四见,久者八十日,长或竟天。”接着司马迁说:“其后秦遂以兵灭六王,并中国,外攘四夷。”[18]
司马迁并未直接表达他认为这些自然现象有何象征意义。如有所谓,那么,从上下文来看,它们应该是象征着秦国的上升势态。但是,《史记评林》的读者,大概是受到了晚些时候的儒家反秦偏见的影响,从这些不断重复出现的自然现象中体察出了预兆性含义。这种“预兆”,他们断言,不仅暗示着六国的覆灭,在叙事中它也是另一更为重要的“衰落”的伏笔。《习学纪》的下列言辞指出了这种可能:“秦始皇十七年、十九年、三十年、三十三年,彗星凡四见。此非仅昭示六国之灭亡,亦预兆秦之覆灭。”[19] 另一位评论者李光缙(1541~1620)将每颗彗星都与反抗中央集权的叛乱相联系,并且认为:“上天始弃秦始皇之际,始皇几乎未能登基。”如此阅读,便利地顺应了人们的反秦情绪,也确实可以在司马迁对“六国年表”的组织上找到一些支持:与其他诸侯国不同,秦国并未单独地被列为一章,而是被置于“六国年表”之中。这样,从“六国年表”的组织上,可以看到,秦国只是被视为诸多诸侯国之一而已,也在为本王朝的生死存亡而挣扎着。[20]
在“秦始皇本纪”前半部分中,只有少数地方,正常的快速叙事的节奏缓慢了下来。其中最显著的,是秦始皇九年嫪毐(?~ 前238)的叛变,秦始皇十年李斯(?~前208)和尉缭提出的战略性建议。但是这些事件通常是在短评中出现的,这些短评是“秦始皇本纪”前半部分叙述的一大特色。
一旦国家得到一统,“秦始皇本纪”的叙述风格迅速转变,历史记载似乎已被融入到国事商讨、政府公告、碑刻铭文和一些冗长的叙事性说明中。突然之间,编年体的历史记载好像全都被“奏事”或一些类似的资料所充斥了。作为秦始皇二十六年叙述风格转变的第一个事件,还基本上接续着“秦始皇本纪”的前半部分,这一事件即“平齐地”和虏齐王建。全国至此一统,上述叙述风格的转变在接下来的情节中得到反映:
1.以新君的立场发布了一篇平定六国的总结性演说,最后命令诸大臣提出一个新帝号。
2.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建议以“泰皇”为帝号。
3.秦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
4.诏令宣布了帝国在官方用语上的若干变化,其中最首要的是废除传统的谥法,代之以新的命名体系——他是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依此类推。
5.“推终始五德之传”,秦王朝的统治以水德为始,
6.丞相王绾“请立诸子”,以重建分封制度。
7.李斯建议推行郡县制,认为“置诸侯不便”。
8.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
9.“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车同轨,书同文字”,统一度量衡,确定秦帝国疆域的四至,等等一系列有关制定新规章的大篇幅描述。
公元前221年,在世界历史上无疑是一个最重要的年份,因而任何尽职尽责的历史学家都必然会想方设法尽可能细致地描述这一年份的历史细节。尽管如此,《史记》在此处叙述节奏的转变却是十分显著的,它继续记载了秦王朝后十一年的统治。这一转变显然是从以编年体为主,转为了以会要体为主,期间偶尔穿插着一些生动的插曲,这些插曲或许是来源于秦国本地的某些生动的传说,例如,传说秦始皇曾在大怒之下,尽伐湘山之树![21](译者按:秦始皇二十八年,“始皇还,过彭城,斋戒祷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没水求之,弗得。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逢大风,几不得渡。上问博士曰:“湘君何神?”博士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而葬此。”于是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上自南郡由武关归。)
这种类型的传说是存在的,并且可以在司马迁对这类传说的选择性采纳中得到验证,《史记》中对有名的荆轲刺秦王的记载(卷86)就是其中的一个例证,在这篇记载中,司马迁告诉我们,其记载的来源是当事者的熟人所提供的,这个当事者就是目击了秦王被刺并且救了秦王性命的御医夏无且。[22]
如前所云,为了使历史事件的编纂比较有根有据,而使叙事风格出现突变,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另外,当我们把手头这些资料加以排比时,就会发现这里存在着两个显著而密切相关的特征:其一,叙事情节具有讽刺意味的被并置而列;其二,秦始皇语气中的那种紧张和不安,这一点在一些原始文献以及史学家的记载中都有所反映。上述两个特征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以致于当我们在探讨其一时,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其二。
在“秦始皇本纪”的后半部分中,文献式的风格使叙事节奏逐渐减缓了下来,其中一处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由秦始皇授意撰写的意在表彰秦帝国之兴起与荣耀的六篇碑铭。这些旨在自我吹嘘的纪念碑碑文都是精心构思、刻意属辞的,他们占据了“秦始皇本纪”后半部分的大部分篇幅。其中两篇碑铭刻于二十八年(前219),两篇刻于二十九年(前218),一篇刻于三十二年(前215),另一篇刻于至关重要的三十七年(前210)。杨慎(1488~1559)称这些碑铭均“直致无华采”。[23] 但是不管怎样“直致无华采”,碑铭中的秦始皇及其所作所为都是崇高而伟岸的,而且碑文对秦帝国的政治一统与成功的政治管理给予了充分强调。碑铭呈现出传统价值与法制价值的混合,例如下面这篇二十八年立于琅琊台的碑刻铭文的片段:
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24]
像这样道貌岸然的文字,导致一些学者对秦始皇的评价趋于了仁爱与温和。在引用了上面摘录的全部铭文以后,劳干说:“我们在这里所见到的秦始皇并不残暴”。[25] 最近,还有一位西方汉学家的文章引用了上述那一类碑铭,用来说明秦始皇的法家思想也融合了儒家思想的重要因子。[26] 但是将明显属于某一家的思想,生硬的贴在这一时期的文献资料上,这种倾向恐怕是犯了时代上的错误。此类讨论需要严格的学术界定,这一点提醒我们,将很大程度上属于汉代的思想运用到汉代以前,需要格外的斟酌。[27]
而且,这些碑铭大都出自那些专门从事公***关系或决策性思考的大臣的手笔。还有一点或许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这些石碑是立在东方,尤其是立在从前齐国的边界上,那里曾是反抗秦国统治最激烈的地方。很显然,这些碑铭意在将秦始皇塑造为一个传统价值的保卫者。六篇碑铭中的压篇之作,是秦始皇去世前不久在会稽撰写的,在语气上,它是六篇之中传统意识最强烈的一篇,在结尾处他解释说,这篇碑铭是应一些拍马屁的官员的请求而刻镂的:“从臣诵烈,请刻此石,光垂休铭。”[28]
对我们从文学角度分析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司马迁是将这些碑铭与秦始皇那些愚蠢的行为,具有嘲讽意味地并置在一起来加以叙述的。[29] 例如,二十九年的开篇是秦始皇“为盗所惊”。这一事件只是寥寥几笔,随后就是长长的、尽责的有关碑铭的记叙。《史记评林》中的一位评论者钟惺(1574~1624),评论了搜查刺客而毫无所获这一情节,他说:“此类使人灰心丧气之事端,常与记载颂扬帝国成就之碑铭相连接。这一点十分有趣,而且具有深刻之象征含义。”[30]
钟惺所说的“灰心丧气”,或者用笔者自己的术语“嘲讽性地并置”,还有一个很显著的例证,即《秦始皇本纪》三次从尽职尽责地记叙,突然转到秦始皇对长生药的无益的寻求。在描述了二十八年的琅琊台碑刻铭文之后,司马迁很快将注意力转移到徐巿身上,“齐人徐巿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31]
三十二年(前215)的碣石碑铭以较为得体的假仁假义之辞结尾:“群臣诵烈,请刻此石,垂著仪矩。”接下来却是一道最终自讨无趣的诏令:“因使韩终、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32] 在秦始皇驾崩的那一年,在最后、也是最假仁假义的一次碑刻之后,徐巿再次登场,辩解其寻求长生药失败的缘由:“蓬莱药可得,然常为大鲛鱼所苦,故不得至。”秦始皇接受了这一辩解,于是打算射杀此鱼,以便打通前往蓬莱仙岛之途。[33]
由于司马迁时代的皇帝——汉武帝,有着同样的追求不朽和长生药的偏执(这种偏执见于《史记》卷28),因而司马迁对秦始皇追求不朽的描画,无论其事实上的根据何在,或许正是“指秦骂汉”的一个精彩例证。不过,就本文的研究目的而言,问题的关键在于,碑铭上这些自我称颂的甜言蜜语,与秦始皇无谓的追求显得毫无瓜葛。
在《史记》文本中,我们还遇到了其它一些多少有些奇怪的、带有讽刺性的转变。在宣告了秦帝国的成一统之后,《史记》立刻转入了秦始皇发表演讲的记述,在这篇演讲中,秦始皇以他自己的视角追述了征服六国的历史。他试图要证明,六国的覆灭是其侵略和反叛行为的必然结局,最后,他总结道:“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34]
正如邓以赞指出的那样,阅读这篇平定六国后的第一篇演讲,不能不使人想起《尚书》中的“汤诰”“武成”。[35] 在效仿这些早期改朝换代的天子所发布的诏诰时,秦始皇看上去是将自己的胜利视为积极和进步的改朝换代的。不过,司马迁是将这一演讲置于秦始皇一系列严酷的军事行动之后,因而读者可以很容易的觉察到其中的嘲讽意味。不过,这并不是说司马迁将那些军事行动都视为侵略。和他的前辈贾谊(前201~前169)一样,司马迁也是要告诉我们,在中国早期征服史上的一个有关平衡的故事。司马迁曾引用了贾谊的一段话:六国的合纵联盟“常以十倍之地,百万之众,叩关而攻秦。”[36] 不过正如秦始皇的演讲所指出的那样,这次进攻甚至同六国之间的彼此侵略都不能相比。在《史记》的另一处行文中,司马迁表达了对秦国迅速壮大这一现象所产生的迷惑,并指出:“论秦之德义不如鲁卫之暴戾者,量秦之兵不如三晋之强也,然卒并天下,非必险固便形势利也,盖若天所助焉。”[37]
从另一个层次上讲,这些讽刺性的并置传达了这样一种印象,即在历史叙述者与被叙述者皇帝之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二者形成了一种张力。当存在着可以让历史特征不言自喻的原始资料时,这种张力将是不可避免的。当然,无论司马迁对秦始皇是否存在那种普通的好恶,他都会在不同程度上适当调整秦始皇自己的话语。尽管这种调整在历史性文本中往往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度里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中国,官家与史家之间存在着十分复杂甚至麻烦的关系。这种关系所形成的张力,其他学者也曾屡有讨论,这里笔者只以两个相互支持的引文来举例说明:《孟子·滕文公下》云:“春秋,天子之事也。”[38] 这也就是说,撰写历史是天子的职责。而孔子推崇的史学家代表董狐,在《左氏春秋·宣公二年》(前607)中是这样被引述的:“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39] 由此看来,历史学家为皇帝和政府服务,但是他不能隐恶,这确实是非常难以平衡的!
在这里,笔者的目的不是要详细说明历史学家这一角色所固有的内在冲突(即同时服务于过去历史的形成与现存国家的形成这二者之间的冲突),而是要指出这样一种张力如何决定了我们对《秦始皇本纪》的阅读。在《史记》记载的秦王统治的前二十五年里,秦王基本上是沉默的。而当秦王上升为秦始皇帝时,便突然开始发表演讲、宣布声明、树碑立传。秦始皇的这些连珠炮式的发言,大部分是有着明显的动机的,那就是他要为自己塑造一个特定的形象,并描画出伴随着自己走向胜利的客观环境。秦始皇的第一篇声明,我们在上文曾经提及,它正式发布于二十六年,旨在说明平定六国的经过,这确实是一篇变相的通过历史来为自我服务的声明。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些不断重复而效果却逐渐减弱的碑铭文字所塑造的秦始皇的形象,同司马迁笔下的碑铭文字所显示的秦始皇的形象,多少有些出入。
当然,司马迁编写秦国历史的行为,同他编写此前的历史一样,不仅弥补了皇帝自我叙述的空洞之处,也有效地阻止了皇帝破坏有碍自己形象的记载的企图。在这里,笔者要提到《秦始皇本纪》中那桩或许是最著名的、通常称之为“焚书”的事件。此事是否正如《史记》所云不在本文讨论之列,笔者关心的是,司马迁在有关叙述中所起到的作用,及其被广泛接受的途径。“焚书”事件,在《秦始皇本纪》以及此后有关秦王朝的其他讨论中,理所当然地占据着中心地位。[40]
李斯在秦始皇三十四年提出的建议,为秦始皇所采纳,这一事件同随后三十五年的“坑儒”事件,成为两个不同集团相互斗争的顶点,这两个集团,一个提倡“师古”,一个主张根据客观现实环境来制定相应的政策。[41] 他们当然可以各自泛泛地称为“儒家”和“法家”,钱穆还分析了这一区分部分是来源于地理上的因素,其中齐鲁的理想主义者强调文化与历史,三晋则强调现实环境和实际利益。[42]
两者间的这一冲突,不管如何加以定性,都是在天下一统之后爆发到顶点的,当时丞相王绾等人主张恢复分封制。李斯则有效地反击了这一提议,他认为:“置诸侯不便。”[43] 与王绾的主张相同的一项保守主义建议,在八年后(前213)又被重新提交了上来,提交人淳于越,来自齐国。这一提议随后引发了公元前213年李斯对此猛烈的抨击。在李斯的请愿书中,三个最重要的建议就是,“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钱穆曾经提出一种有趣的观点,他认为对李斯而言,焚书并无重大意义:
因而,令下三十日不焚书者,只是被“黥为城旦”。他们真正要制止的是“以古非今者”,对这类罪犯的惩处则严厉至诛灭九族。[44]
当然,“以古非今”需要掌握前辈们的知识,需要运用非官方意识的观察问题的视角,这种视角已经被铲除,或者说至少是被严格地控制住了。我们有理由相信,从汉初第一个世纪的观点来看,秦国历史上最为关键的一个转折时刻,就是焚书的这一时刻,尤其是在这一命令被执行下去的这一时刻。例如,贾谊《过秦论》在描述了秦国军事上接连不断的胜利之后,笔调随即转为不屑与轻蔑:“于是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45] 而在如前所引的《史记·六国年表》序言中,司马迁对秦国历史的重要事件作出了自己的简短总结,之后马上将笔墨从秦国的一统转向了对齐、楚和各封建诸侯反叛秦王朝的记载中。
汉代学者当时正在渴望巩固其自身的政治影响,因而不足为奇,他们会十分关心,甚至“惦念”从前秦王朝对学术的残害。秦始皇控制历史和钳制人们对其政权批评的企图终于未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