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2012儿童文学11月金城全文
02
我的青梅竹马,他姓华,花痴之花。他叫华金城。
初夏刚刚萌芽,阳光暗淡。星期天早上,楼下的老奶奶经常遛狗,喊着“小花,慢点走。”我也学着老奶奶的样子,在金城后面喊了一声“小花”,故意加了一个长长的结尾,“慢慢走。”
他拎着从早市买来的青椒,阴沉着脸不理我,低着头快步向前走去。我只能追着他不停喊他的名字:“成都,成都?成都——”
于是,华锦城离开的第一天,太阳照常升起,楼下的老奶奶照常遛狗喊“小花”。只有我看着鲜虾的生机和早市的青椒,默默的失落了很久。
03
高考倒计时滚过去,夏天已经风生水起。大喇叭里传出要举行朗诵比赛的消息,高三的整个教学楼变得热闹起来。
路过男生宿舍的时候,发现金城正站在宿舍的阳台上,直着嗓子练《蜀道难》。他的口音有点像电脑里的自动语音,再加上他豪迈果断的表情,莫名其妙地像一部少女漫画里的女主角,眼睛闪闪发光。这些加起来...男生宿舍下面我都快笑出来了。
金城很快发现我笑得那么厉害,赶紧脸红赶紧跑开不见了。
后来事实证明,也许金城真的很适合做喜剧演员,因为朗诵比赛结束后,语文组的评委老师都泪流满面。
但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他眼里闪过的东西,或许可以称之为“感情”。
于是,在华金城离开后的第二天,我从凌乱的高中课本里翻出蜀中难走的路,想象着“高高在上,如在一面高高的旗帜上,六龙驱日已破反弯回川”的巴蜀盆地,想象着北纬30度温暖缠绵的阳光,想象着古蜀的蹄子与建筑相连,想象着一路金冠城繁花似锦。
李白在诗末写道:“丝绸之城虽美,我愿速归故里。”
看到这行字,我的心突然一沉。比如承载一座城市。
04
“我是步行去成都的。”成都传来消息时,正是高考前一周。
“恭喜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大脑已经高度饱和,脑子里还在不停地活用地理知识点。成都,位于北纬30度的四川盆地,山川相间呈柱状分布...
他似乎想说些什么。他看着我,什么也没说。他摇摇头,笑了笑。高考倒计时七天。当时我急得像一条鱼在油锅里翻来覆去,也不管这个被走的家伙想说什么。
金城匆匆离去。高考结束的那天,骄阳似火,沸沸扬扬。我在人山人海中寻找华金城的身影。他哥们终于从人群中认出了我,告诉我“锦城买了今天的火车票,去四川了”。
那天突然想起了成都。那天他穿了一件白衬衫,像往常一样卷成半袖衬衫。他的头发有点长,刘海微微遮住眉毛。他欲言又止,但眼神中掩饰不住微微的激动和焦虑。
可能那天他想说他要走遍全世界去找一个人。
05
其实我知道金城向往的不是天涯海角。他心里一直藏着一座城。
成都,古称“锦城”,在蜀中,千山万水飞流直下,苏轼挥别夕阳。对我来说,它只是地图上的一个小圆圈,只是千里之外的一个陌生城市的名字,只是两个简单的重叠的汉字,只是地理书上背的一串知识点。
但对成都来说,它是我心中的隐城。
“我妈妈是沃克。在我很小的时候,她去了四川,走遍了全世界。”他把后半句藏了起来,然后,再也没有回来。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好像在说武侠小说里的一个简单片段。
有些事情他从来不想多说。他负责在家里买菜。没人提醒他头发长了要剪。他穿着一件不合身的长袖衬衫。
事实上,他从未放弃寻找那个城市。金城曾经很认真的说过,四川是他一定要去的目的地,是他一定会踏上的土地。他喜欢别人叫他金城。他反复背诵《蜀道难》。他用自己的方式,离那个遥远的地方越来越近。
在这漫长的时间里,母亲的形象被模糊成一座遥远的城市,深埋在他的心里。
06
就这样,我慌慌张张地毕业了。毕业照,答谢宴,无休止的告别宴。然后在家黑灯瞎火的睡了几天,恨不得把高三错过的睡眠都补回来。日子就这么很自然的过去了,但是发生了一些变化。
我被川剧的突变迷住了。我关心新闻,担心四川有没有地震。我对四川话的口音很好奇。我背过很多描写四川的古诗。
模拟志愿表发出去了,大家都在炖肉。
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冷静地用铅笔写了两个字——四川。
对我来说,“晋城”不再只是别人给的一个称号,也不再只是距离或者GDP等一系列枯燥的数字。
是心中的城,因为心中有人。
07
每个普通家庭做义工都要打几次仗,我爸妈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我去几千公里外的四川。绝食有点刺耳,我就一天三顿只吃泡面来抵抗。几天后,如果有一个职业叫方便面师傅,我想我一定很优秀。
金城回来那天闷热的天气被一场大雨结束了。他被北纬30度的太阳晒得有点黑,来我家门口跟我说他回来了,口音不经意间带了一个连续的舒音。
“找到了吗?”
他轻轻一笑,摇摇头,却又低声说:“四川很美。”
我请他吃了我练了一个星期的泡面。他狼吞虎咽地吃着方便面,看着我的志愿者名单。
“能在本地上大学,有个家就太好了。”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冷静。“留在这里。好好照顾你的父母。”我分不清他眼里的感情是祝福还是羡慕。
我去厨房洗碗。收拾完,成都已经走了,志愿者的桌子静静地躺在桌子上。志愿栏写的是当地大学,是成都的秀气字迹。
三天后,我正式填了网上的表格,我郑重的填了当地的表格。
08
这座城市完全被夏天包围了。似乎一切还是老样子。楼下的奶奶还在遛那只叫小花的狗,金城还带我去早市买菜。但是很多事情都结束了,最后,他还是没有找到他的母亲;最终,我留在了这里,他去了四川。
故事的最后,重要的不是你会不会找到那个人,而是你会不会因为那个人在那个城市的存在而更加努力。
我也是。
你将踏上巴蜀的土地,继续寻找你心中的城市。我会留在这里好好照顾它。也许我指尖就能得到你期待的幸福。
金城走在我身边,看着晨光中渐渐明朗的城市。他说:“我会想家的。”我换了一只手拎着从早市买的青椒,伸手揉了揉头发。“还有你。”
我想,也许,我会怀念头发里青椒的味道很久。
和
无论你在哪里,都是我的城市。
希望楼主能采纳。
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