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表露喜欢、赞同和自我暴露。
喜欢和自曝是紧密相连的。例如,在Jurad (1959)进行的研究中,当女性受试者被问及她们喜欢谁时,她们往往会指出愿意向她们暴露自己的个人。随后的许多研究证实了这一发现。个人会把更多的个人信息暴露给那些自己一开始就喜欢的个人(Cerner,1973;沃西等人1969);个人也倾向于喜欢那些向自己暴露更多个人信息的人(Archer等人,1980)。自我暴露中的“回报”原则决定了喜欢的程度。人们喜欢那些自我暴露程度相同的人,即自我暴露遵循对等原则。如果某人的自我表露比人的自我表露更亲密、更细致,就会害怕过早进入亲密的港湾,转而考虑从中刹车。喜欢和自我暴露也有性别差异。许多研究表明,只有对于女性受试者,喜欢与自我暴露有关,女性受试者比男性报告更多的亲密朋友(弗雷德里克松,1995)。Jurad (1960)发现,对于男性被试来说,自己喜欢的人与对方做出的自我暴露程度无关。
自我暴露对社会认同相当敏感。当对方同意时,人们的自我暴露增加,当对方表示不置可否或漠不关心时,人们的自我暴露显著减少。泰勒等人(1969)曾经训练助手向他们交谈过的人提供持续的正面奖励、持续的负面反馈,或者奖励和负面反馈的混合。正如研究人员所预料的那样,在交谈过程中,获得持续积极认可,或助理认可逐渐增加的受试者,变得愿意以亲密和暴露的方式谈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