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巧克力谋杀案概述

a、纯概念推理。

所谓推理小说,推理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因素。多重回答将逻辑推理推向最高境界,这无疑是推理小说创作中最难掌握的技巧。推理作品,尤其是经典的案例推理,在各种华生对同一案例的不同分析推理中随处可见。但如果所有的疑惑都不能得到完整的逻辑解释,就不能称之为“解”,只有给出两个或两个以上逻辑上合理完整的解,才能成为多解作品。多重答案的推理小说最引人入胜。从读者的角度来看,它能激起最激烈的思维活动。对于作家来说,无疑是最重要的“推理”现实——但当然也是最“费力”的工作。《希腊棺材之谜》、《扭曲的枢纽》、《特伦特最后一案》都有合理完整的多重答案,这赋予了它们成为经典的最重要特征。

《毒巧克力谋杀案》是天才作家安东尼·伯克利(1883-1971)在经典推理方面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出版于1929年。在此之前,在1913第二个黄金时期开始时,爱德蒙·克莱里休·本特利发表了特伦特的最后一个案例。然而,宾利以一种“逻辑是合理的,但不是真理”的人类探究态度工作。从推理小说创作来看——尤其是在书中,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意外事件被当作案件的真相——他游走在推理文学的边缘,书中线索的安排足以体现他的态度——确切地说,因为书中隐藏了关键线索,所以不是正统的推理小说。在《毒巧克力谋杀案》中,无论剧情(包括案情)如何切入,线索如何安排,推理如何推进,都能实现安东尼·伯克利·考克斯对逻辑推理的洞察。作者基于对推理的精辟理解创作了这本书,这是一部纯粹的概念推理作品。

第二,从推理的基本观点进行一些比较

以上部分涉及《毒巧克力谋杀案》和《特伦特最后一案》的一些创作思路比较。

从多个答案的反转来看,特别是从心理层面而非物理和事件线索(以下简称“客观线索”)进行的。了解案件当事人的心理背景成为案件重构的基础,并引起多个答案的有效逆转。《毒药》在这方面也有类似的应用,但只是辅助性的,下一节会讨论。

卡尔的《扭曲的支点》,四个解释中只有两个是完整合理的,所以我认为这是一部双答作品,回答了扭转依赖的基点,也是心理层面的分析而非客观线索。

心理反转是一个通用的工具,虽然它也能造成令人震惊的结果,并合乎逻辑地合理地解释事情。不过,毕竟还是用客观线索来反推比较好,能给人更多推理的美感。正如《扭曲的轮毂》引言中所做的比喻道出了多重答案的本质,“仿佛结构复杂的机器被无情碾压,地上既有机器碎片,也有无用的废铁。有必要恢复机器。可能有些零件经过改装后发现还能用,但不是原装的。最后的真相是把原机掉下来的零件都找出来。”这是指客观线索。

1961获得“爱伦·坡奖”的《希腊棺材之谜》,是一部以客观线索为多答案基点的作品。在解决逆转方面,与毒在技巧和本质上都有相似之处。仅在穷尽可能性方面,个人认为《希腊棺材之谜》仍有不足之处(可参考另外两篇博文:《约翰·迪克森·卡尔:扭曲的支点》和《埃勒里·奎因:希腊棺材之谜》)。

第三,推理本身比什么都重要——论《毒巧克力谋杀案》中的推理

《毒巧克力谋杀案》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格雷姆·班迪克斯先生得到了一盒别人送给俱乐部成员尤斯特·班尼尔先生的巧克力(后者在收到包裹后应前者的要求送给了他),他带回家后,他的妻子吃了巧克力却被毒死了(带酒的巧克力被巧妙地换成了毒药)。谁干的?为了什么?目标是谋杀尤斯特·班尼尔先生,或格雷姆·班迪克斯先生,或已故的班迪克斯夫人?受害者的死是意外卷入还是蓄意策划?怎么可能计划?你怎么知道收件人会把巧克力送给一个“特定”的人?当警察调查这个奇怪的案件时,他们立即陷入了僵局。没有线索,线索不得不求助于一个由各种喜欢推理艺术的人组成的业余俱乐部“犯罪圈研究会”来帮助调查。没想到,6个推理故事的粉丝分别找到了6个完美的推理结论。六个不同的结论可以有效解释案情,逻辑上“破案”,但真相只能有一个。哪个推理是真理?或者都不是,事实是不同的?

书中用了很短的篇幅简要介绍了案情和警方的调查结果,随后“犯罪圈研究会”的6名成员对案情做出了各自不同的推论。故事切入巧妙,情节紧凑,整个结构尽可能压缩,没有累赘感,非常引人入胜。作者思路清晰,表达有力。

案件本身比较简单,涉及的线索也不复杂。作为一个核心谜团,从一开始就在书中呈现给侦探和读者,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然后,接下来就是大量的推理。

犯罪圈研究会六个成员的案件解构,其实给出了七个答案(布雷迪的推论指向了两个结果),每一个都引出了不同的凶手,可谓波澜壮阔。

总的来说,毒药充分利用了客观线索,比如物证:信件包装纸、文具、打字机、巧克力、等量的药物等。事实和证据包括赌球、拒绝结婚、婚外情等。各种答案都涉及到对这些客观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或桥梁,不同程度地构建不同的案例答案。对于各种客观线索,六个人的回答几乎穷尽了各种可能,延伸了不同的可能性,导致了不同的结果。心理线索分析也有不同程度的应用,并给出合理的证据。这是本书中最壮观、最华丽的推理。

六个人的七个方案,都可以作为一招。如果在结构安排和语言技巧上做一些改变,构建一部完整的小说,我相信他们都有或大或小的观点。

当然,各种解都有不同的完善度和质感,有些分析建立在不可靠的前提上,有缺陷(下一节讨论),比如开头的查尔斯·威德曼和费尔德·傅立民的推论,难免有衬托和凑数的嫌疑。但是,作家表达的重点——大家都能看出来——不在于道理,而在于推理本身。它用实际案例引导我们用不同的视角和分析方法去看待问题和现象,这是本书最引人入胜、最有启发性的地方。

这本书的另一个独特之处在于对最后一个答案的特殊处理:对以往答案提供的线索进行精选重组,推导出另一个结果——使答案从线性点有机重组,在更宏观的层面上构造出一幅奇妙的思维图景,立体感强,充满思辨之美。推理小说评论家朱利安·西蒙兹(Julian Symons)称这本书为“侦探小说史上最令人惊叹、最具独创性的故事之一”,而这大概就是它的奇特之处所指。

四、关于书中的七个答案:本节揭底。

1.查尔斯·威德曼的解决方案

本文通过归纳法,从文具和信件包装纸的例子中推导出凶手的必要特征,并结合心理分析得出贝尼菲勒夫人企图谋杀丈夫的结论。

但从物理线索推断出的凶手特征具有普遍性,同时在心理分析上也没有有效证据(只能说是猜测)。即使能推翻不在场证明,这种分析也有待验证。

2.费尔德傅利民的解决方案

比查尔斯·威德曼的分析更脆弱。她用演绎法从心理层面分析动机,然后直接引出一个特例——推断凶手是查尔斯·威德曼。虽然事实线索(婚姻)可以支持这个论断,但这是充分的,不是必要的。

3.布雷迪溶液

第一个答案(这个很搞笑)一开始和查尔斯很像,但是用归纳法更充分地概括了凶手的特征;然后直接用演绎法把某人放到那些特征上,推断就是凶手——这就犯了和费尔德·富民一样的错误。而且他总结的凶手的一些特征并不充分,在前提的定义上犯了错误。

第二个答案是基于和第一个答案相同的依据,通过再次演绎分析心理线索来推断凶手——当然这个心理线索无法有效证明,所以直接作为证据。

4.罗杰·薛的解决方案

与布雷迪相反,先用演绎设定结果,再用归纳证明。

但在演绎分析中,设定结果的前提(即投注的事实线索)并没有得到验证。所以后来,蒙丹小姐验证了这个事实线索的有效性,一举否定了他的推断。

5.艾丽西娅·丹蒙的解决方案

在罗杰·薛的基础上,重构了心理学线索,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但心理线索和部分事件线索尚未考证。

6.亨布洛·佐特维克

(略)

动词 (verb的缩写)关于安东尼·伯克利·考克斯

安东尼·伯克利·考克斯,本名安东尼·伯克利·考克斯库克,是一名英国推理小说作家。他从1922开始从事推理小说创作,早期的小说成就完全属于黄金时代本固尔学派的经典正统推理。1929出版的《毒巧克力谋杀案》奠定了他在推理小说史上的大师地位。

1930他在一篇文章中说:“我个人认为,简单纯粹的破案谜题,完全依靠剧情设计而不擅长人物塑造、文笔甚至幽默感的,都落到了法官的手里。侦探小说已经到了一个阶段。在未来,侦探或犯罪小说将在心理层面吸引读者的兴趣,这将超过数学的成分。“这些话既是他对推理小说发展的理解,也是他自己创作过程的见证。

安东尼的推理小说创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22-1930)属于本古尔的古典正统推理时期,《毒巧克力谋杀案》是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作品;第二阶段(1931-1939)倾向于从人性化分析方面进行创作。在此期间,他创作了推理史上两部极其独特、非凡的犯罪小说,引领了当时的风骚,将推理小说从俗套推向了天平的另一端。这两部经典作品,一部叫《恶意预谋》(1931),另一部叫《事前》(1932),就推理小说的原创性而言,有着崇高的历史地位,很多书都有列举。恶意预谋是从加害者的角度叙述的,而事实发生之前是从受害者的角度叙述的。两者都不是传统的侦探谜题,心理起伏和外界的意外是小说进展的悬疑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