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他喝酒丧命,妻子质疑朋友,朋友说他一口一瓶根本拦不住,怎么办?

镜头中的女人叫陈艳梅(化名),她已经泣不成声,因为丈夫在参加了同学聚会后,于次日死于朋友的宾馆中。

据了解,陈艳梅今年48岁,丈夫叫胡滨友(化名),大他10岁,两人夫妻二十多年,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上大学,小儿子十二岁,三年前查出白血病,每年治病要花去几万块。丈夫去世前在重庆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做管理,是全家人的经济支柱。如今丈夫去世了,让她和孩子们都没有了依靠。

陈艳梅向记者哭诉:“丈夫死的太冤枉了,去年圣诞节刚过,晚上丈夫突然说,有个叫徐林(化名)的朋友从上海回来,叫他去聚聚,然后丈夫就出门了。”陈艳梅还告诉记者,“去参加同学聚会的除了丈夫和徐林之外,还有两个人,一个叫李达成,一个叫许传华,都是丈夫的同学。”

李达成说:“我们几个都是小学就在一起,关系很要好,以前常在一起玩耍,后来因为都成家了,所以聚在一起的时间也少了。这次是徐林从远方回来,已经好几年没有见面,所以徐林喊大家一起聚聚,叫上了胡滨友。”

这本来是一个很开心的同学聚会,久别重逢叙叙旧也很正常,怎么就出了人命?

李达成告诉记者:“四个人的酒量,大家都互相很清楚,都半斤八两差不了多少。四个人喝五瓶就是最多了,胡滨友算是最能喝的,酒量大概在一斤二三两的样子,但那天晚上胡滨友是一口一瓶,我们都劝他收一收,但他性情豪放,高兴起来就拦不住。”

那么胡滨友当晚到底喝了多少?

许传华回忆称:“最先是在吧台拿了五瓶酒,是照着四个人的酒量拿的,结果没多久就发现不够了,主要是胡滨友喝得太快了,似乎喝了两瓶多,那可都是白酒啊,已经完全超出他们的想象。”

在对陈艳梅的采访中,显然对丈夫的死感到冤屈,事发后便将聚会的另外三人告上法庭。

陈艳梅说:“首先如果不发生这件事,丈夫也不会因此而丧命,其次,了解到当晚聚会之后,丈夫和徐林去了许传华开的宾馆居住,丈夫夜晚睡觉的时候滚下床,徐林竟视而不见,一大早就离开了,把丈夫自己一个人留在了宾馆,所以认为徐林责任很大,而许传华也有责任。”

民警根据陈艳梅的口供,前往许传华开的宾馆调查。

许传华告诉民警,那天是12月25日,他收到徐林的消息,说再过一天就到重庆了,说要聚聚,还叮嘱他叫上李达成和胡滨友,挂掉电话后,他就紧忙联系了李胡二人。

次日晚7时左右,四人在重庆老火锅店汇合,久别重逢实在太开心,老朋友确实好多年没有见面,火锅没下料就开始喝上了。席间最能聊的当属胡滨友,大家都知道他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酒量也可以,只是大家没有想到他当晚喝得那么厉害,劝都劝不住。

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喝掉了五六瓶,但似乎还有太多的话没有诉说,于是又拿了几瓶酒,但其实大家都觉得已经喝高了,再喝下去并不合适,但为了情分,似乎也有面子的成分,也只有奉陪到底。

聚会持续了近四个小时,出门的时候是相互搀扶着出去的。李达成已经醉得走不了路,出门就瘫坐在花坛的岩石上,是他叫了车把李达成送回去的。然而胡滨友醉得更厉害,他和徐林一起搀扶胡滨友回到自己开的宾馆。

需要说明的是,当时是把胡和徐安排在同一房间,并且因为怕出事,晚上2点多,凌晨4点多分别去房间看了两次,发现两人都睡得非常香甜,于是才和老婆打了招呼放心的睡觉去。可不曾想,次日凌晨被老婆叫醒,说胡滨友没有呼吸了。

据法医的鉴定结果,胡滨友系饮酒过度而导致呕吐物堵塞窒息死亡,陈艳梅对结果没有异议,但因“徐林发现丈夫滚落下床却置之不理”的情况,陈艳梅认为必须要对徐林追加更大的责任。

对此,徐林又是怎么说?

据徐林称,当时的确是发现胡滨友躺在地上,但自己并没有在意,有的人睡觉确实很不老实,滚下床也很合理,而且当时岳父在做一个手术,要他马上赶去,所以才急匆匆地一大早便离开宾馆。

对于胡滨友的死,三好友都表示愿意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法院判罚来定,但陈艳梅却对此很不满。据陈艳梅口述称,丈夫在大型超市做管理,一个月底薪就一万,损失了丈夫花多少钱都买不回。

道理是对的,但毕竟人已经不在了,具体的执行还是要根据法院的判罚来定。最后,法院根据事实材料,对此案做了如下判罚:

徐林,李达成,许传华,三人一次性支付陈艳梅一家14万元赔偿费。

法官称:“在席间出现了醉酒的情况后,三人没有很好的规劝胡或制止胡,没有达到很好的照顾义务,所以三人对胡滨友的死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陈艳梅虽然对判罚结果并不满意,但这也是最好和最后的结果,毕竟主要责任出在胡滨友自身。

喝酒并非坏事,但贪酒就要适可而止,朋友欢聚一堂,酒可以助兴,没有酒的聚会难以想象,但凡事都有两面性,过了或不及都不好。还是希望世人触酒有度,理智对待,切莫贪杯。

亲爱的小伙伴,对此你们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