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徐老太事件是怎么回事?

165438+2006年10月20日上午,本文的主人公女士(后来著名的南京老太太许)在一个公交车站等车。据她说,她是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的,而彭宇说,她下车的时候看到老人摔倒了,所以就把老人扶到了一边,并在亲戚赶到后一起把老人送到了医院,包括预付了200元的医药费。

善良的彭宇离开时,被告知要支付医药费。

2007年6月4日,许太太将彭宇告上法庭。9月3日判决彭宇赔偿40%的损失,共计45876.36元。

判决结果出来后,引发了网友的激烈争论,很多关于判决猫腻的传说也在网上迅速传播。有人通过网上强大的“人肉搜索引擎”查到,徐老太太的儿子是南京市公安局八所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提供证据的派出所在提供笔录的问题上出尔反尔,传言徐夫人是职业碰瓷党等等,其中网络评论几乎一致指向彭宇。

其中,讨论最热烈的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彭宇撞倒徐老太的判决逻辑。在关于证据的规定中,最高法院明确规定了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也就是说,如果徐太太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彭宇撞倒了自己,那么就没有充分的理由要求赔偿。

社会影响

2007年“南京老太许事件”的宣判被媒体评为2007年最具影响力的十大事件之一,该案的法律与道德讨论一度成为讨论焦点,“见义勇为”一度受到人们的质疑。

社会后遗症

核心提示

“南京徐老太事件”宣判后,一篇名为《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的帖子在各大网站流传,引起网友热议。短短四天,就有两万多人跟帖。有网友表示,怕被家人诬陷为肇事者,不敢帮忙。也有网友表示,渴望在人际关系中回归真诚。为什么生活中一件普通的小事会引起轩然大波?......

八旬老人摔倒在地,无人敢扶。

时间:2009年9月/19

地点:重庆南坪

场景:一位80岁左右的老人倒在地上,手脚抽搐...没人敢帮,很多人提醒他:不要帮,帮了就吃亏。

前几天有人在火车站举着写着“我是外地人,不要管我”的牌子,警告路人不要轻易模仿雷锋。他刚刚输了一场官司,因为模仿雷锋帮助倒地老人而惹上了麻烦。还被罚款4.5万元。那就是网友们都在说的“南京老太太徐事件”。

“徐老太”判决生效后不久,就发生了19年9月8点43分,重庆南坪一位八旬老人倒地,四肢抽搐,无人敢扶。很多人提醒他:不要帮他,帮他他会吃亏的。看图: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道上,一根拐杖扔在一边,七八个围观者在旁边犹豫不决。

不是人心太冷漠,不是我们道德沦丧,不是我们不想学雷锋,而是我们吸取了过去的教训,不敢学雷锋。想想看,连法官都说:“如果你付不起,你就冒着失去一切的风险。”我们能有多大的热情向雷锋学习?其实我们都想学雷锋,都担心打官司。

有律师表示,在救助老人之前,应该先拍照、录像或者请倒地的人签字、录音、留下证据。想想这个世界有多滑。在一些关键时刻,老年人的健康和生命是处于危急关头。我们的拍照、录像、录音、签名设备只是给倒地的人用的吗?老人摔倒在地是偶然,路人相遇也是偶然。我们普通人一天到晚都带着相机,除非我们脑子进水了。

还有人说,在扶摔倒的老人之前,最好找几个路人做见证,然后一起送老人去医院,让医院做见证。呵呵,我无奈的笑了。如果只有你想学雷锋,而路人没有回应怎么办?毕竟做好事闹上法庭的不在少数。老人的生命很可能就在那里寻找证据的过程中死去。

当学雷锋这么麻烦,肯定有一大堆琐碎的程序性事情要铺垫的时候,又有多少人愿意站出来救人呢?

我亲身经历了一场虚惊:一名醉酒男子骑着电动车倒在路边,呕吐不止。当时下着雨,他倒地的时候我刚好路过。还好有几个人在路边,大家都问了他家的电话。他醉得说不出话来,也记不起家里的电话号码。我们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他的手机,在电话簿里找,找到一个应该认识他的朋友或家人,给他打电话。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们都在担心一件事:万一家里人认为我们中的一个撞上了呢?好在最后家里人没有忘恩负义,因为她知道他爱喝酒。

如果我们所有人在做好事之前都想到这么复杂的一系列担心灾难的问题,那我们的社会就没救了,诚信也没了。

“不是我不想帮,世道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