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一部法庭惊悚片,一个关于南方的故事,一个时代的剪影,一部关于阶级的戏剧,一部关于种族的戏剧。被《纽约客》誉为“巧妙、精妙、原创”,获得普利策奖,并在1962被拍成令人难忘的电影。

另一方面,它也可以被视为一部教育小说,激励了一代青年律师和社会活动家,在全国各地的中学得到普及,深受大家的喜爱。美国国会图书馆在1991进行“对生活产生过影响的书籍”调查时,《杀死一只知更鸟》排在第二位,仅次于《圣经》。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美国作家哈珀·李。她于1926年出生于美国南部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并于1960年出版了她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使她获得了巨大的声誉。除了写作,她还热爱19世纪文学和18世纪音乐,对猫和旅行特别感兴趣。他在家乡隐居多年,拒绝媒体和各种社交活动,一直没有结婚,享年89岁。

小说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不难察觉到小说的主题无疑与“杀戮”有关,带有一定的血腥气息。任何事物都像一把双刃剑,语言也是如此。一方面暖人心,一方面无形中杀人。毫无疑问,知更鸟使用比喻修辞,在美国南部有一种流行的说法:“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这是因为——知更鸟只是哼着优美的音乐供人欣赏,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它们不吃别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水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他们只是为我们歌唱。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犯罪。

这部小说分为两部分。文章以第一人称“我”叙述,指的是小女孩Scoot,律师Addicks的女儿,Jim的姐姐,Dill的朋友。第一部印象最深的是性格古怪的拉德利。因为镇上的传言,我们总是对拉德里这个与世隔绝、门窗紧闭的奇怪男人感到好奇。我害怕,但我不会放弃寻找答案。放学后或者课余时间,各种恶作剧不约而同地上演。

原来拉德利不是怪胎,而是一个善良的人,会为我们准备糖果,会缝补并归还吉姆的裤子,会在雪火弥漫的时候给我带来温暖,会在我们被杀的时候救我们一命。我也从阿拉德·利这个“怪胎”身上学到了很多,我的父亲阿迪克斯说得对:“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走一走,站在他的角度想一想。”

此外,小说的第一部分关于杜博斯夫人也令人印象深刻。在我眼里,她是一个可怕的恶魔。吉姆非常生气,因为杜博斯夫人对艾迪克不友好的评论,他毁坏了她院子里的山茶花。作为道歉,艾迪克让吉姆给杜博斯夫人朗读一个月。尽管吉姆不喜欢,但他最后别无选择,只能和我一起去。研究结束的时候,我们心里舒服多了。

不久后,杜博斯夫人去世,并送给吉姆一个茶花礼盒,吉姆讨厌。但在听了父亲阿迪卡什讲述杜博斯夫人的遭遇和前因后果后,他突然意识到。原来,杜博斯夫人已经病了很久,她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戒掉了毒瘾。也许她没有听汤姆读的一个字。艾迪克只是想让汤姆从杜博斯夫人那里学到一些东西。

正如原文所说:“我要让你看到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误以为手里拿着枪的人是勇敢的。”勇气是在开始之前就知道自己注定要输,但还是义无反顾的去做,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下去...她死的时候没有牵挂,没有欠任何人,没有依靠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小说的第二部分主要讲述了阿迪克斯作为律师,为黑人汤姆·罗宾逊辩护的故事。他不为谣言所扰,坚持人人平等公正。在这个过程中,他吃了很多苦,包括外人对他和他家人的指指点点和恶语相向。然而,他很冷静,有说服力,有耐心,对他的孩子有教育意义。他们也意识到了父亲的伟大,并从中学到了很多。

吉姆、斯科特和他孩子的朋友迪尔在法庭上见证了审判。虽然道理一目了然,连文中的孩子都能明白。但由于当时的社会背景,存在明显的种族歧视:白人和黑人的地位差别很大,最后汤姆的悲剧无法挽回。面对这样的结局,大家都很愤怒。

因为这次审判,阿迪克斯损害了拜马耶拉和他父亲的面子和利益,使他们遭受了别人的蔑视。所以,当吉姆和酷跑晚上演出回家的时候,遇到了Maiella父亲的报复,吉姆差点丢了性命,多亏了Radley的及时救助。正因如此,我对拉德利的看法彻底改变了,我感受到了他的善良和温暖。

正如小说封底所说,“有一样东西是不能遵循从众原则的,那就是人的良心。”Addicks无疑是一个伟大的律师,一个伟大的父亲。他坚持内心的正义,保持内心的良知。面对孩子,他有说服力,有耐心,让孩子在迷雾中找到真理,在艰辛中体验恩典,在不公中积累正气。虽然经历了风雨成长,但也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和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