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宝忠的郝宝忠-立案调查

“刁三 ”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作案工具

郝宝忠绰号“刁三”。2000年3月8日,他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自2004年10月假释出狱 后,“刁三”开始结交刑满释放分子和社会闲杂人员,涉足济南建筑行业土石方工程和拆迁工程。

2005年10月,“刁三”为扩大自己的势力,通过吴某成立了济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郝中达工程 分公司,成为该公司负责人。

为称霸一方,达到聚敛钱财之目的,“刁三”不断招兵买马,逐渐形成了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以 犯罪嫌疑人赵承、田夺、高兴、陈鹏、田长新为骨干成员,以犯罪嫌疑人龚某、耿某、甄某、孙某、王某、李某、 赵某等为成员的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刁三”要求骨干成员在公司集中食宿,其他人员随传随到。该团 伙等级分明,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时,一般由“刁三”通知高兴、田夺、赵承等人,再由其纠集各自的手下 成员。为加强对组织成员的控制,他还购买了毒品,供自己和组织成员吸食。

随后,专案组民警连续奋战40余天,将首犯郝宝忠及其组织30余名成员悉数缉拿归案,把该犯罪组织 一网打尽,缴获砍刀、镐把、弓弩、枪支等凶器100余件。专案组民警克服种种困难,依法进行取证,对 因迫于该黑社会而不敢作证的受害人,民警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表明政府打黑除恶的决心,取消受害 人顾虑,使他们积极向专案组作证。

据警方调查,“刁三”黑恶势力团伙购买了渔叉、砍刀、镐把、手铐等作案工具,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强迫交易、非法竞标,无恶不作。他们的黑手还伸向承揽土石 方、拆迁工程等,在济南市的建筑土石方及拆迁行业形成垄断性非法控制,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 活秩序。 他们的黑手还伸向土石方、拆迁工程等,在济南市的建筑土石方及拆迁行业形成垄断性非法控制,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