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美国犯罪心理学

心是罪恶之源——从七次死亡看人类的犯罪心理:如果上帝不存在,就要创造一个。

-伏尔泰

说到罪,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基督教中的原罪论,以及佛教的因果循环、因果报应论。这是一种宗教犯罪,一种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或者实施这种行为的状态。通常这种行为准则是由一个神(如神、神等)决定的。).

但是,法律上的犯罪是应当受到刑法惩罚的违法行为,它与道德、宗教、习俗并不完全相同。无论是宗教犯罪还是法律犯罪,其出发点都是人心。因为人心是最难调节的,人心的轨迹是最难遵循的,所以才出现了那些大大小小的犯罪事件,有那么多的受害者和被世俗审判的罪人。大卫·芬奇的同名电影《七宗罪》最能说明宗教和世俗的罪恶。

这是一部令人抓狂的电影,被誉为“电影史上最成功、最具代表性的心理惊悚片之一”,

“一个具有强烈哲学意味的警示故事”。故事的背景是一个整天下雨的城市。威廉是纽约警察局的刑警,也是凶杀案专家。他当警察已经32年了。多年来他几乎每一分钟都在努力。他也见过和感受过太多的不幸。他感到很累。幸运的是,他将在七天后退休,并最终享受他的退休生活。为了接替他的工作,他被指派了一个新的伙伴——年轻而精力充沛的米尔斯。米尔斯和他的妻子特雷西搬到了纽约。起初,特雷西不同意来到这个混乱的城市,但米尔斯认为这是他唯一可以接手一些重要案件的地方。在他的劝说下,特蕾西同意了。

威廉的风格严谨世故,米尔斯则有点冲动。他对威廉处理案件的方式非常自豪。也许这是注定的。米尔斯的第一个案子是威廉的最后一个案子——一个出奇的胖子在家里被杀,但是在现场,米尔斯和威廉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然后另一个案子发生了,一个有钱的辩护律师格特被杀了。在杀人现场的地板上,凶手用血写了两个字:贪婪。细心的威廉回到之前的案发现场,不放过每一条线索,终于在冰箱后面找到了两个字:暴食。直到那时,他们才意识到,他被迫吃了很多食物,直到他的胃破裂,他死了。这时,威廉突然想到了《失乐园》中的那句话——基督教的七宗罪:暴食、贪婪、懒惰、愤怒、骄傲、情欲和嫉妒。他认为接下来会有五起谋杀,与其他戒律有着可怕的联系,但米尔斯不相信。

特蕾西邀请威廉到家里吃饭。米尔斯有点不高兴,但特雷西和威廉谈得很好。在现场发现的指纹后来使毒贩维克多成为嫌疑人。他有犯罪记录和精神疾病。但当警察赶到逮捕他时,发现他已经死了,墙上写着“懒”字。通过图书馆里的调查资料,威廉最终锁定了记者无名氏,一个为了不留下指纹而剥掉手指上皮肤的变态。但是当威廉和米尔斯去找他的时候,他已经溜走了。

在约翰的家里,他们发现了一张金发妓女的照片。但是当他们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而“情欲”这个词就在她的旁边。周日,威廉将退休,约翰打电话告诉他们,他又做到了。一个女人裸死在床上,旁边写着“骄傲”。

威廉决定在退休前完成这个案子,但约翰突然从第一名退了出来。谨慎的威廉认为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因为还有两起未完成的犯罪,约翰肯定有猫腻。约翰承认还有两具尸体,愿意带他们去找。

这时,有人给米尔斯送来了一个包裹。当威廉打开它时,他发现里面有特蕾西的头。约翰告诉米尔斯是“嫉妒”杀死了特蕾西。愤怒和悲伤之下,米尔斯控制不住自己,枪杀了约翰——他犯下了“愤怒”的罪行,成为最后一个完成七诫的人。看着米尔斯被带上警车,面对夕阳,威廉沉默不语。这部电影向人们呈现了一个变态的宗教杀手。导演大卫·芬奇无意使用血腥的感官刺激和大量的追逐场面来达到令人恐惧的效果。他并没有对杀戮场景做一个简单的电影插画,而是意在揭示杀戮背后的东西。

这部电影创造了一个与以往电影完全不同的杀手。他们杀人不是因为他们嗜血,而是因为他们有强烈的理论信念和妄想去执行他自以为是的通过“审判”和说教来拯救的目的。凶手平时可能连一只鸡都不杀,却找到了实施令人毛骨悚然的杀人行为的依据。最重要的是,他不认为自己犯了罪。不正常的社会是这种杀手的外因。

现实生活中,美国不断发生的连环变态杀手事件也不断在电影中得到反映和体现。然而,罪恶的根源仍然在于人类的头脑。比如影片中七宗罪的起源是人的心灵,这个可怕的杀手在审判这些罪行,最后他也因为嫉妒而审判自己。现实中,很多罪犯在精神气质和思想观念上与影片中的罪犯非常接近。通过分析对比,我们可以很快发现,发自内心的邪恶是他们的共同特征。为了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如欲望和贪婪),他们不惜摧毁自己的良心、名誉和生存环境,这是罪恶的源泉。当内心充满罪恶时,周围的一切都是邪恶的。所以在施暴者眼里,他们做的事情是可取的。他们对一切都漠不关心。

要知道,当人的内心学会冷漠的时候,周围的一切都是冷漠的。至此,他们彻底沉沦,不择手段地犯罪,甚至以人民权威的名义,比如上帝。知识链接意大利诗人但丁将《神曲》中的七宗罪按照恶行的严重程度排列,顺序如下:

1.情欲,即非法的性欲,如通奸。

2.暴食意味着浪费食物,或放纵食欲,饮酒过量或囤积过多食物。

3.贪婪,即希望占有比自己需要的更多的财产,是对它的贪婪。

4.懒惰意味着懒惰和浪费时间。

5.愤怒,即因仇恨、报复或否定他人而产生的一种不恰当的(邪恶的)感情,以及除了法律赋予的权力之外还想惩罚他人的欲望,也被归为愤怒。

6.嫉妒,即因为对方拥有的资产比自己多而产生的怨恨和愤怒。

7.骄傲意味着期待别人看你,或者过分喜欢你。

最大的证据是人心?——古代犯罪心理学刑不足以惧其意,杀不足以服其心。——管仲“开封有阿宝青田,不偏不倚,辨忠信奸诈……”曾经,阿宝青田让包拯在宋代判案的名声广为流传,世人都说包拯的判案达到了“夜审冤死不赦”的境界。也许这里面有很多夸张的成分,但是可以看出古代对刑侦的重视。

近年来,唐代名臣狄非常受欢迎,被电视剧和电影盯着看。他的光辉事迹广为人知。当然,这些多是后人的杜撰和想象。正史中的狄徐人杰以治国闻名,之所以被刻画成中国古代的福尔摩斯,完全是因为《狄公案》这样的小说。

其实中国古代有很多巫师。他们大多是公务员,读四书五经,参加科举考试。虽然他们没有接受过任何刑侦教育,但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迪徐人杰”。

据《晋书》记载,做君宜县令时,有一人被杀,凶手找不到了。他把死者的妻子带进县衙,扣留了十多天才放出来,然后派人暗中跟踪,说:“她走不了十里地,等一个人来,就把她捆起来。”果然,奸夫和妓女一起被抓了。人们问他为什么,说:“如果你和这个妻子交流,你就会杀死她的丈夫。一有她的消息,就想和她说说话,又怕离县城近,只好远远地等着。”“所以一县称之为神。”在此之后,唐代的李杰、宋代的袁江、庄尊都有类似的案件,唐代的江衡、张松寿也有类似的案件(他们抓的都是不相干的人)。古代官员在现代刑侦中虽然没有学习犯罪心理学,但大多熟练运用。比如下面这个故事:

有个刘姓宰相在做县令的时候,邻县有人在县里租了一头牛,趁主人家里办丧事的时候偷了租约,让出租人没有证据把牛要回来。

牛主的儿子起诉了十年,但因为没有租约,又涉及邻县,政府一直不处理。刘仔上任后,牛主的儿子又来告状了。刘仔说:“牛丢了十年,一旦平安,就找回来了。”他找了两个乞丐,让他们承认偷了牛卖了,把他们带到租牛人家里,指认租牛人买了他们偷的牛。租的牛说:“我的牛是某家租的。”乞丐们坚持说这是他们偷的牛。

租人急了,拿出合同证明牛是租的。派人把双方带回县衙和大堂,租人意识到自己上当了,不得不把牛物归原主。其实这就是所谓的犯罪心理。在中国古代,如果你知道某人有罪却苦于没有证据,聪明的古代官员会自己创造证据。如挑簸箕、撕口袋、验茄子、问黄瓜等。总之,明智的审判法官往往善于抓住人性和人的心理的本质,找出其犯罪的蛛丝马迹,从而一举攻破其脆弱的心理防线,使犯罪得到解决。

狄(607~700),古今集大成者,唐代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初唐杰出的政治家。武则天称他为“社稷老人”。作为一名官员,狄徐人杰可谓“圣人无常,以民为心”。为了拯救无辜,他敢于违抗君主的意志,始终保持着亲民不惧强权的本色。他始终居于庙堂之上,忧国忧民,后人称他为“唐朝的栋梁”。武则天在位期间,迪徐人杰担任全国最高司法职务,审判积案、疑案,纠正冤假错案。他被任命为负责刑法的程大利。一年时间,他宣判了大量积压案件,涉及654.38+0.7万人,无一人上诉平反,可见他办事之公正。公元700年,迪·徐人杰去世,朝野哀悼。武则天闻讯大哭:“朝廷空了!”赠文昌佑成,赞文惠;唐中宗继位,追赠司空;唐睿宗即位后,封他为梁国公。行为源于思想-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

人的灵魂有善与恶两个方面。如果一个个体受到良好的教育,灵魂中的善可以控制恶的部分,人就不会犯罪,否则人就会犯罪。-柏拉图

犯罪一直是困扰人类社会的严重问题。与此同时,如何减少甚至消除犯罪成为人类社会追求的目标。国内外许多思想家、学者都从自己的学科出发来解释犯罪这一社会现象,并由此形成了犯罪学、犯罪社会学、犯罪心理学等诸多学科。犯罪心理学作为研究犯罪现象的重要学科之一,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和规律,为公安、司法机关揭露、惩罚和矫治犯罪分子,预防社会上的犯罪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法。什么是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各种心理因素,如犯罪动机、反社会意识、消极人格、犯罪人的认知特征和情感特征等。什么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受刑法处罚的各种行为,包括刑法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密切相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犯罪行为总是在一定犯罪心理的影响和支配下发生的,没有犯罪心理就没有犯罪行为。

第二。要了解犯罪心理,首先要了解犯罪行为。心理是隐性的,行为受心理支配,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分析行为来理解心理。犯罪行为的发生受其心理的影响,而要了解犯罪心理,必须从犯罪行为的研究入手。

第三,犯罪行为的性质往往是由犯罪人的心理状态决定的。如刑法中的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虽然犯罪行为都是由犯罪心理引起的,但两者除了有一定的联系外,还有明显的区别。与犯罪行为相比,犯罪心理有以下特点:

1.犯罪心理是隐性的。犯罪心理是大脑的活动,在没有相应行为时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犯罪行为是外显的。

2.犯罪心理学是相对独立的。犯罪之前,犯罪心理就已经存在,犯罪结束后可能还会继续存在。犯罪心理不一定导致犯罪行为。犯罪行为是在犯罪心理的影响和支配下发生的,犯罪心理具有依赖性。

3.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互为因果,但也有不一致的地方。比如刑法中的间接故意犯罪,就体现了犯罪动机与犯罪结果的不一致。比如,一个罪犯在报复动机的控制下,晚上潜入敌人卧室杀死敌人,却误杀了自己的妻子。

4.犯罪心理不仅包括与犯罪行为密切相关的心理,还包括看似与犯罪行为无关的内在心理过程,如犯罪人的童年经历和潜意识。心理学流派VS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犯罪心理学、斯金纳操作、行为心理学和罗杰斯人本主义心理学是当代心理学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技术,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和应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犯罪心理学基本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无论是学习还是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都与它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密切联系。在人性、越轨行为的社会控制功能、攻击行为、异常心理咨询与矫正、研究与应用的方法论等方面,心理学三大典型代表流派在心理学理念、策略和技术上的观点和差异值得犯罪心理学借鉴和反思。不是混血儿的边缘学科——犯罪心理学的特点是人性恶,善也是假的。——荀子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只有近百年的历史。它在中国的传播比欧美要晚,但中国对犯罪心理学的讨论由来已久。

据史料记载,早在公元前11世纪,周公旦就已经对犯罪的心理原因和犯罪动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春秋战国时期有一场关于人性善恶的百家争鸣,是现实意义上的犯罪心理成因的探讨。孟子认为,人是充满了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的。有些人做坏事是因为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孟子说:“当你富有时,你的孩子依靠你;你凶,你的孩子就暴力。"荀子认为,人天生就有"善利"、"有病"、"善音律"的坏性,只有"学法",即进行遵守礼法正义的教育,才能不作恶。

西汉时,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说,他认为“圣人”天生性善;“战斗的人”天生邪恶;“中国人”可以是恶的,也可以是善的。关键在于是教育他们还是用惩罚来威胁他们。此外,还有“身教胜于言传”;“子不教,父有罪”;“靠近朱者赤,靠近墨西哥是黑的”等等。上述“性善论”、“性恶论”、“性三品论”都在一定程度上论述了人性的本质。虽然观点不同,但都强调人性会受到后天环境的影响,说明环境、教育、法制都会对人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见,我国历史上许多政治思想家、学者对犯罪心理学都有过精辟的见解,但始终没能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换句话说,犯罪心理学不是一门混血的边缘学科。

由于犯罪心理学在中国一直未能形成系统的独立学科,西方犯罪心理学在20世纪30年代前后开始传入中国。当时国内有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甚至组建了犯罪心理学研究团队,成立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学术团体——中国心理学会法律心理学专业委员会。此外,在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上也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

如罗大华的犯罪心理内化机制、犯罪心理结构理论、综合犯罪动机理论、施立的聚集效应理论、高峰的多元犯罪心理观等等。荀况(约公元前313 ~ 238),古今集大成者,我国先秦时期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也是这一时期重要的犯罪心理学家。和中国很多古代先贤一样,荀子对犯罪心理的研究也是从与犯罪原因密切相关的人性论入手的。

荀况以“人性恶”为核心的犯罪原因论和以“化自然为虚假”为主要内容的犯罪预防论,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犯罪心理学思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