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问题-古诗词的风格

不外乎的三种方法兴。

在《诗经》(诗三百)中开创了赋、比、兴的创作手法,为以后的诗歌创作提供了范例。

一、《诗经》中的赋

周南的《蜉蝣》:挑来挑去的蜉蝣,用细细的字挑来挑去。挑鼻涕虫,有细字。挑选鼻涕虫,并发表简短评论。挑鼻涕虫,用细字抹平。挑选蛞蝓,并谈论它们。挑挑拣拣,说短话。

朱《诗传》云:赋也。

方雨润《原始诗经》:我知道这首诗的美,因为它没有真正的意义,越好。傅家的诗也不一定都是求真的,听起来自然,听起来好听,特别低沉,无限。按下去就没意思了。读者试着静下心来,朗诵这首诗,听听田家的女人们。三三五五,平原绣野里的团歌,风和日丽相互呼应,余音袅袅。若在远方,它突然停下来继续,我也不知道它的情怀为何而动,只是为何上帝如此博大,所以这首诗不需要细说,也不需要洋洋自得。.....时至今日,南方妇女一起爬山采茶、唱赞歌,仍是一种传承。

二、《诗经》中的比兴

冯伟说人:手是柔软的,皮肤是凝固的。项圈像蝾螈,牙齿像犀牛。

《陈风泽北》:皮泽之恶,普与何皆有。如果有一个漂亮的人,那就疼!睡觉什么都不做,下着倾盆大雨。

郑玄《毛诗注》:蒲用比喻描写(曰)男人的本性,用比喻描写(曰)女人的能力和身体。

三,傅必兴的表现手法的作用

赋是最基本、最常用的表达方式。它的特点是实话实说,就是直接把事情说出来,把情节铺陈出来,把感情表达出来。

比较分为比喻和类比。比提诗歌的特点是用另一件事写这件事。诗中描写的事物并不是诗人真正想歌颂的对象,而是通过类比表达诗人的思想感情。比如《说书》这首诗,就运用了比喻的表达方式,通过描写恶心的老鼠,把奴隶主贪婪残忍的本性表现得淋漓尽致。为什么不直接表达,用比较?用类比来表达喜欢的事物,可以使之栩栩如生,给人亲切的感觉;用它来表达丑陋的东西,可以让它原形毕露,给人一种厌恶感。

兴,即上升,在一首诗或一首诗的一章的开头。我们先来看一首诗。《雷雨》中用兴表达的句子是“雷雨悲鸡啼;风雨萧萧,鸡鸣胶着;后悔风雨,鸡叫。“为什么不直接说你想写的,先说点别的?通过《诗经》的学习,一些诗歌的兴起起到了渲染气氛的作用。比如《暴风雨》写的是晚上,外面下雨刮风的时候,女主角在想自己的老公,这个时候听到外面公鸡叫了。衬托出女主角的相思和忧郁。邢在这里起了渲染凄凉气氛的作用,加深了抒情女主人公的相思之情。我们在研究中发现,有些诗词中的趣味并没有起到渲染气氛的作用,与下文无关。比如黄鸟的“交配黄鸟”止于棘,止于楚,止于桑。这与下面的故事无关,子车家的三个儿子为秦穆公而死。兴起到了提示和渲染气氛的作用,帮助我们完成了从日常生活到诗歌欣赏的过渡。

人们常常把比和兴混为一谈。在研究中,我们认为“比”与“兴”并不是完全割裂的,而是在某些诗歌中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如《孟》中用自然现象表现女主人公情感生活的变化,而表现其情感生活的诗句则来源于上升的诗句,树叶鲜黄,隐喻情感生活的幸福与痛苦。邢在这里有一个比较。

兴在诗歌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没有它,诗歌就会失去审美价值和感染力。

《赋笔行》是对中国古代诗歌表现方法的归纳,是建立在《诗经》创作经验基础上的。最早的记载见于《李周·官纯》:“主人...教诗六首:岳峰、乐府、乐笔、乐兴、乐雅、乐颂。”后来《毛诗序》称“六诗”六义:“故诗有六义:一为风,二为赋,三为比,四为荣,五为雅,六为赋。”唐代孔《毛诗正义》解释说“风雅赞异于诗;赋、比、兴是《诗》文本中不同的词语。.....赋、比、兴是诗歌的用词,格调、典雅、赞美是诗歌的构成。用那三样东西成就这三样东西,就是为什么都叫义。”现在普遍认为“体、雅、赞”是《诗经》内容的分类;“赋、比、兴”是指它的表现方法。

“赋比兴”理论提出后,自汉代以来的两千多年间,众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但在具体的理解和解释上,一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意见。

汉代赋、比、兴释义汉代赋、比、兴释义最具代表性的是郑重和郑玄,对后世影响很大。郑说:“一比就像一件事...一个展商,以物托物。”(引自《毛诗正义》)他把“比兴”的手法与外界的意象联系起来,认为“比兴”是修辞上的一种比喻手法,“兴”是一种“从始”的手法,即依靠“草木鸟兽见意”。虽然论述简单,但总体上抓住了“比兴”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郑玄的解释不一样。他认为:“傅的话是传播的,直接传播了当今政教的善恶。比较,看到今天的失落,不敢批评,拿类比来讲。兴,见今之美,过于谄媚,且以善举劝之。”(引自《毛诗正义》)这里除了“赋”的特点是表现手段比较符合实际外,其他的解释都是与政治、教育、审美有关,使得某种表现手段成为某种特定文体的特征,难免牵强附会。《毛传》、《简媜》对《诗经》的解读,往往离开艺术形象去寻求关于君、臣、子的“大义”,比如爱情诗《关雎》就被说成是表现“后妃说自己是快乐君子”的德性,这种对“赋、比、兴”的曲解,孔因此后来不同意郑玄关于“比兴”属于“梅词”的说法,指出:“其实还有比兴更好的人。”(毛诗正义)但郑玄把“比兴”作为美的反讽高度的观点,对唐代、白居易倡导的“美辞比兴”说是有启发的。

魏晋南北朝讨论魏晋南北朝时期,讨论“赋、比、兴”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智玉、刘勰、钟嵘。智玉继承了郑众的观点,说:“施者又叫陈;比附他人,比喻之言也;激动的人是有感情的。”(《文选》第五十六卷)他还尖锐地批评了汉赋不是“以情为义”,而是“以形为基”,并充分利用了它的奢华。“赋”的表现手法在汉赋的创作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发展,形成了独特的风格,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汉赋对宫廷之美、狩猎之繁盛的描写,以至于缺乏深刻而有意义的思想内容。智羽对汉赋的批评切中要害。由于汉赋中使用了大量的比喻性词语,很容易使人误以为赋与比关系密切,似乎与兴无关。所以,刘勰在谈汉赋时,称之为“日比,月忘兴,学小弃大”,结果是“与体比”,“形意尽毁”,其实这里所说的“比”,就是《赋》中的“比”。正因如此,也正因为中国古代抒情诗远比叙事诗发达,人们有时用“比兴”而不是“赋”来概括诗歌的“三义”。

刘勰对“比兴”的论述,曾受《毛传》和《简媜》中的牵强附会诗的影响。比如他说“关雎不同,所以后妃贤惠;‘尸鸠’(指“赵南阙巢”一真,故夫人如义”(《文心雕龙·碧兴》)等等。但同时又继承了郑众的意见并作了进一步发展,认为“比附;叶琪行者。附理者归类指事,感性者以建议为主。从感觉出发,身体成立,理智的比例诞生。“也有人认为,“比较”的要求是“对写的东西赋予意义,对说的话开门见山”。这概括了比兴作为一种艺术思维和表现方式的特征。他还指出“诗人比其他人更感兴趣,更全面地接触事物。”也就是说,“比兴”的思维和技法必须建立在对外界事物的观察和感受之上。这些意见都很可取。“富弼性”的概念早在春秋时期就已存在,并不断积累。首先,它被大师概括为:“教诗六首,谓之“风”、“赋”、“比”、“兴”、“雅”、“颂”。以刘德为基础,以六法为声音”。【1】《汉毛诗序》作者根据的说法提出了“诗六义”:“故诗有六义,一为风,二为赋,三为比,四为荣,五为雅,六为赋。”[2]显然,体、雅、赋都属于《诗经》的文体分类,但赋、比、兴是什么意思却没有说明。唐代孔《毛诗正义》说:“兴是诗之用,雅是诗之成”;意思是前者是诗歌的实践,后者是诗歌的体裁。总的来说,傅、毕比较清楚,邢有疑惑。后人的解读有很多分歧。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定论。刘勰所谓“风通顺赋同”,即风、雅、颂相通,而赋作为诗的一般表现,也是如此,也是如此。这些都比较好理解,但是和谐繁荣的问题历代都有很多解释。一般来说,有三种解释方式,即政治解释、语言解释和文学解释。

一,三个不同的解释角度

政治解释。比如汉代提出了“比刺促美”的理论。这是汉代对儒家经典的解读。郑玄在《六首》的注释中说:“傅之言,摊开今政教之善恶。相比之下,看到今天的损失,不敢声讨,举个比方。兴,见今之美,过于谄媚,且以善举劝之。”[3]这种说法是以汉代社会文化中的美人刺理论来生硬地解释比兴,比兴远离文艺,与文学创作关系不大。《毛传》和《简媜》对《诗经》的解读,往往离开诗歌所表达的情感和抒情诗所描绘的意象,去寻找君臣父的“仁义之言”。如爱情诗《关雎》据说表现了“乐君子之德”等等,类似于唐代的这种“赋、比、兴”,孔不同意郑玄关于“比兴”属于“美词”的说法,指出:“其实每一种美词都有自己的比兴。”(石矛郑毅)比较不一定和“刺”联系在一起,而是和“美”联系在一起。学者们的这种政治解释方法在中国古代仍然有很大的影响。就连刘勰也不能不受其影响。如《比兴》篇中说:“关羽不同,故后妃贤惠;尸鸽无罪,故夫人义。”意思是关羽男女有别,用来比较后妃的德行。布谷鸟专一,所以诗人用来比喻妻子专一的意图。这种读诗方法继承了郑玄的政治阐释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用政治掩盖艺术,用意识形态曲解诗歌的意义,脱离了诗歌的常识,不可取。

对语言的解释。朱的解释可以作为的一个代表。朱在《诗集传》中说:“激动的人先说别的话,以唤起他所说的话。比较,把这个东西和另一个东西比较。”"施与者,应用陈奇,直言者."[4]大多数人同意这种说法。在朱的解释中,强调隐喻是一种修辞手法,是一种语言技巧。这种解释与郑玄的政治教育论大相径庭,无疑把解释提前了。从纯训诂学的角度,不能说不合理。但作为一种语言解释,用在非文学作品中是可以的,但似乎和文学作品之间还有一层。因为诗歌的语言是情感的语言,没有情感,从文本训诂的角度很难把属于情感世界的诗歌解释清楚。事实上,就连朱本人有时也对这种解释表示怀疑。(详情)

文学解读。最值得注意的解释。有四个代表,分别是刘勰的"比兴"说、钟嵘的"文已尽"说和李的"写物触物"说。挚友许的现代解读。在这里,我将简要介绍钟嵘和李的观点,然后回过头来重点介绍刘勰的观点和许的观点。

钟嵘在《诗序》中说:“故诗有三义,一是兴,二是比,三是赋,文有余义而为兴;比喻事物,比较,直书,寓言写作,赋也。宏,三层意思,酌情使用。用风吹干它,用蔡丹滋润它,使尝者无限,闻者动心,这是最好的诗。”在钟嵘看来,三者都是文学方法。因为兴的运用应该是“由风而作,由而润”,最终目的是让“尝者无穷,闻者动心”其中对兴的解释是“文有余意”,使兴隐含的文学功能更加明确。这种看似“异于训诂”(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的解释,是“不清”(黎锦熙《说辞·比兴篇》)。正好揭示了“兴”的文学功能,很有意义。钟嵘对“兴”的这种解读影响很大。自唐代以来,诗学实际上是沿着“文有余意”的意志前进的。

李对的解释也很有意义。他说:“以文字、感情叙述事物者,谓之赋,饱含情感者也;求物之比是表情,附物于情者也;以情触物,谓之昌盛,有情者也。”[5]李分别从“述事”、“求事”、“触事”三个角度对“赋、比、兴”进行了阐释。在他看来,作为赋的“记叙文”不仅是“铺陈”,而且必须与“言情”相结合,也就是说,作者要把自己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也要把客观物象描写得淋漓尽致。这比传统的解释前进了一大步,在创作上也更符合“赋”的要求。唐代很多诗人用“赋”,确实表现出这样的特点。比如杜甫的《北伐》、《从北京到奉贤咏五百字》、《三官三别》,白居易的《长恨歌》、《琵琶行》主要用了“赋”,但也很享受。作为“比较”的“求物”,即要求和选择对象来表达感情,并不完全是用比喻的问题,作者也必须用比喻来表达自己真挚的感情。唐代许多诗歌中的比喻,如李白的《春思》:“你们北方的草像玉一样蓝,我们这里的桑葚像绿色的线一样弯曲……”,在这里都是与“比”连用,而是带着感情依附于事物,不像有些汉赋,把各种比喻变成了单纯的修辞。“触物”如“兴”,是受外界事物的启发激发感情,进而将情感浸润到所描写的对象中。显然,李对“赋、比、兴”的解释都归结为一个字“情”,更符合文学的审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