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妇的春天》的结局是什么?
男主出场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手上戴的大扳指。我以为这样的男人一定是财大气粗,长相一般,甚至粗鲁的男人。慢慢的,随着剧情的发展,他的风采一点一点的展现出来。他年轻有为,才华横溢,富有,他知道如何依靠美貌,利用自己的长处达到目的。他有一个美丽的妻子,一个温柔的妾,一个有前途的未来和优秀的手段。他是尚书的女婿,皇帝面前的红人。如果他这样生活,他的未来将是光明的。他是皇帝留给新皇帝的后备人才。
但就是这样一个不经意的关注,让他慢慢陷入了绝望的境地,他爱上了女主,京城恶妇。这样缺德的女人不是他的情人。他爱上了她姐姐,娶了她,但是当她打开红领巾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寡妇了。她的前夫都死了,只有她一个人逃过一劫,她还过得很开心。两年多来,他没有走近她,甚至不经意间忘记了自己有这样一个妻子。
什么样注定的爱情,让他注意到她,从而发现她的真性情,她在哪里?她只是一个书呆子,一个有道德的绅士。这样的女人平淡无味,枯燥无味,毫无生气,但就是这样的女人让他发现了人性中的真善美,让他觉得即使两个人不说话,只要坐在她身边就好。她性格中的沉稳,让他在脑子里打滚的时候觉得很轻松,只有在她身边,他才觉得自己活着。相反,她的刻板让他觉得真实。他从小就有一颗深沉的心,尤其是父亲去世后。没有了这个心,他就可以从容地进行阴谋诡计,面对自己平淡的妻子、母亲、朋友、上司,做出一副慈爱的丈夫的面孔、孝子的面孔、知己的姿态、忠诚的下属的身份。只有面对小三的时候,他才是他,那个渴望爱情,需要温暖的普通男人。
女主的外表是个邪恶的女人,前夫死了,但她不仅活了下来,还抢了姐姐的真命天子。这样的女人在这样的社会里生活很艰难,性格无可争议,不求回报,迂腐,这让她更加艰难。即便如此,她还是很愿意靠佣人卖她的刺绣来维持生计,因为她不仅活着,而且。让她一辈子牢牢记在心里。这样一个温文尔雅的书生,高贵的前夫,肯定不是现在的丈夫能比的。现在这个人只知道黑,只知道剧情,所以因为对比而更加难以忘怀,不敢忘记。女主是对她好的人,她对你也很好。男主一再的演戏也没能打动她的心。终于,她用真心慢慢打动了她的心,他们的感情慢慢变得甜蜜。
平静的生活离他们很远,更重要的是,男方忘记了还有一个真正爱他的平平的老婆。虽然男的不同意,但我坚信她也爱他。虽然是从外表入手,但是过了两年生活,平妻怎么可能不真正爱上他呢?可能她太爱他了,她受不了他的目光转向别人,她还是以前那个不屑一顾的人。这个女人太单方面爱她了,所以不了解她老公。正是因为他的单纯,他才如此爱她。他最害怕最讨厌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心机,所以他的平妻最后输了,输给了自己的无知(”...但是我不能骗自己,我从来没有爱过你,我以为我很了解你,就像我了解自己一样,但是后来我发现这还不够...我比不上你。我以为世界就是这样。我只是像你父亲一样死去,麻木地活在世上,却偏偏遇到了她,我复活了。我也渴望有人真正爱我,给我温暖,但不是你...和你躺在一起,我只会觉得更冷,更冷。”)。
本以为这是两个人幸福生活的开始,没想到男方发现了女方的身份,而且除非是皇室,其他人都不能拥有她,否则以后就是所有孩子的失败。女人的父亲周文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周文喜不禁回忆起许多年前的那个下午,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穿着白色的衣服,站在桥边,等着棚子里的船过水,无聊的时候。
她只是坐在那里,皮肤白皙,气质高贵,穿着鹅黄色的连衣裙,绣着一座绿树倒映在水中的银桥,鹅黄色的袖子用白皙的手拂着蓝色的刺绣,让他眼花缭乱,陶醉不已...
他追着原始人,跑过河堤,惊起一群群白鹭,它们展开翅膀,把她搅了起来。
她抬起脸,看到了他,她的脸涨得通红。她有一张鹅蛋脸,浅色的眉毛和眼睛,但她非常迷人。周文喜认为,经历了这一幕后,生活从此变得格外光明。她不知道这正是所有灾难的根源。),他没有像平妻的父亲俞尚书一样选择无感的生活(俞明伦讨厌艾志毅是因为第一眼看到艾志毅,就像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
少年时,余明伦家境贫寒,天赋异禀。为了出人头地,他娶了范守福的女儿范文举,她不美也不温柔,但余明伦却恨她。要不是嫁给范文举,他也不会抛弃心爱的表妹,表妹早就和他有了婚约。听说她17岁就解除婚约上吊自杀了,但范文举并不知道这一切。
一个厉害的公公,一个霸道的婆婆,总是指出他的一切只是范家给的。他应该好好对待文菊,因为她是他的恩人。
恩人不同于妻子。余明伦觉得这个恩人更像他的恩人。他为了财富和荣华富贵出卖了自己的身体和才能。
当他当权,首辅范快要死的时候,那个女人范文举也成了他的过去。
他把陌生女人一个个娶进家门。各种可能不如范文举高贵端庄,但这些女人都是属于他的,对他百依百顺,极大的满足了他作为男人的自尊。
范文举的话越来越少,身体越来越瘦,渐渐咳血,然后就在玉府的一个角落里默默死去了。
范文举的死对他的生活不无影响。那碗芝麻酱变苦了,他这辈子从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
余明伦小时候穷,唯一的爱好就是吃芝麻酱。范文举虽然是女儿,但并不娘娘腔。她总是亲自给他做芝麻酱,自己磨。她做的芝麻酱比家乡的味道更醇厚香甜。于明伦以前每次从衙门回家都要吃一碗。
现在他又不敢看芝麻糊了。只要吃这个,想到范文举,他的心就像被活活割了一样疼。而是选择放弃一切,包括财富,权力,孩子。(智毅跪拜在地:“陛下,如果我这次找到她,我愿意匿名陪她去那个偏僻的地方,我也愿意永远不要孩子,请求皇上成全。”
帝娇喘道:“当时周家未征得我的同意就将她嫁给了你,但事后我看了你的表现,似乎知道了些什么,所以故意冷落她。我一直想搞清楚,就把你放在我身边,没想到却为你找到了一个等着被重用的人才。这一次没有成功。你真是浪费了我的心血!”玄晶皇帝说,“如果你抛弃她……”
智毅向前跪下,跪倒在皇上面前,满脸泪水:“皇上...我...我对此无能为力...没有她,我恐怕活不下去……”).
反观男方,女方刻骨铭心的前夫,通过女方几次的描写,前夫的形象逐渐具体,谦和温润如玉,但是发生了一件让女方大吃一惊的事情,前夫竟然死而复生,活生生的出现在她面前。他一点一点的撕掉脸上的伪装,却没有揭开他在女人心中的美丽画卷。现实是如此残酷,她只是他手中的一枚棋子。这种反差让女主对待男主更加全心全意。她是个又傻又固执的人,爱男主就不会后悔。即使她在爱着男主的同时也对前夫有愧疚感,现在愧疚感消失了一点,前夫心中的形象也消失了。前后故事的变化让读者欲罢不能,但没想到这是一部倒置的冷笑话小说。
如果说前夫是个英雄的笑话,那么男方就是个能为女方屈能屈的君子。为了救女人,他不惜把前夫看做反派(艾志毅看似略有饭局,但似乎已经完全错过了。他一脸谄媚的看着云枫身边的人,深深的鞠了一躬:“阮...大人……”他似乎还要说更恶心的话。
男人没想到艾志毅竟然是这样的人,有些微微惊讶,但小呼天不耐烦了先扑哧笑出声。那人没过几分钟就回过神来。他听说过这个人极其柔软的身材,他是一个真正的恶棍。现在他被无耻的逃跑吓倒了。我觉得这个男人这么好的皮肤真的被糟蹋了,心里多少有些鄙视。),从而救了女方。
他本来就是一个真正的恶棍。在六皇子设计陷害太子和大皇子的时候,他作为幕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九王子悄悄推翻六王子的时候,他立刻把聚光灯转了过来,转而支持九王子。这样的卑鄙小人真的是用生命去爱和保护她的小三,而那个在别人口中的高贵的前夫最后也死在了这样的卑鄙小人手里。该怪谁呢?家国和爱情,前夫选择了前者,男方选择了后者。本来按照世人的眼光,两者应该是对立的。这时,冷笑话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