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英生的重新侦查

目前,该局已成立专案组启动重新调查,并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洪祥担任专案组组长,重新对17年前的那场杀人案进行侦查。

据王洪祥介绍,关于于英生涉嫌杀妻一案的卷宗目前都已交付安徽省高院,由于暂时不能对卷宗进行研判,所以现在都只能是纸上谈兵,实质性调查也无法展开。“安徽省高院将尽快把卷宗发至蚌埠市中院,我们也将第一时间成立该案件的侦破小组,重启调查。”王洪祥说。

“我们对于省高院使用新理念判案表示理解和赞赏,现在已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兵强将对该案进行重新侦查。”蚌埠市公安局宣传科张科长告诉记者,此前蚌埠警方对于英生涉嫌杀妻案证据不足、不充分,不足以认定于英生就是真凶。“现在省高院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判于英生无罪,我们就要重新立案。”

对于此案相关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一事,蚌埠市政法委钱副书记回应称,“责任追究要由相关职能部门来解决,按照程序进行。”钱副书记称,目前市政法委还未统一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至于工资待遇、工作恢复等问题,要由于英生原来的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来解决。”

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冰告诉记者,于英生案发前是区挂职干部,恢复工作、待遇等问题可能要市里面来解决,现在区里还未接到上级通知。

安徽省高院有关人士对记者称,目前,于英生还未向省高院提出国家赔偿一事,但肯定会有国家赔偿。 17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现场勘查的结果为何会指向于英生?蚌埠市公安局日前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独家披露了办案细节,并表示将尽快重启于英生一案的侦破调查工作。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当时蚌埠市花鸟市场附近的于英生家中发生命案。

据当年参与侦办此案的公安人员回忆,根据现场情况和尸检报告推断,案发时间为上午7时许,案件性质可以确定为窒息性死亡的他杀案件。在于英生两室一厅的家中没有发现门窗被强行破坏的痕迹,屋内并不凌乱也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

这位办案人员说,他所在的现场勘查组承担着确定事件性质、提取现场痕迹、推论嫌疑人活动轨迹和过程、形成分析报告等职责。“因为现场是于英生的家,所以出现单一的于英生的指纹和足迹并没有作为指向其犯罪的直接证据,而是需要看勘查得出的活动轨迹和嫌疑人询问笔录是否符合,这才是确定嫌疑人犯罪的重要证据之一。”

据了解,现场勘查分成了多个小组,每个小组都有职责和分工,执行勘查和签字确认的过程也十分严谨,“该法医负责的就由法医组签字,该痕检负责的就由痕检组签字。”

蚌埠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洪祥表示,当年案件在侦破过程中经过了多次现场勘查和复查,克服了很多实际困难,但限于当年的技术条件,根据公安机关前期侦查结果,认为证据已经能够形成依法诉讼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