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南大女生刁爱青碎尸案的真凶是谁

个人看法。

第一.凶手心理素质极高。能够在杀了人的情况下碎尸,这绝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不可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完成碎尸,和送到闹市的。

第二.凶手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若是文化水平不高的人,是不会这么细致的切块,也不会有这么高明的作案手法。

第三.凶手不会是一个人。要在短短的时间内完成一大堆事情,一个人是完成不了的,肯定会有同伙负责,而且分工明确。

第四.室友。室友都是城里人,对于新来的乡下人肯定会排挤,而且最近室友看室友不爽的就杀了的也不是没有。还有,他们太镇定,越是镇定,就让人怀疑。

第五.杀人动机。也许是为了一种变态的艺术美,但这种说法有缺陷。一般都是好看的人来做艺术,而刁呢?她有什么,颜值一般,甚至可以说是假小子。也许是仇杀,但,她在学校没有招惹过任何人。仇富,她可没有钱。那么,就是为了一时的快感。为了慰藉自己的心,才会有这种感觉,那么,凶手就应该是表面斯斯文文的人,而内心却是属于残暴野兽。

第六.有可能是有权有势的人,这里的有权有势,是指军方,或者警部高层。可能凶手早就查到了,却被上面压下来,军方的可能性最大,如此有素质的手法,会是一个普通人能做到的吗?(猜测,以上观点不要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