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读后感800字:“尘埃落定”
先说作者:作者阿来是出生在贾蓉的藏族人。他选择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主题,以此来描写西藏的风土人情,阐述他对西藏历史和人文的认知和思考。这也给尘埃落定带来了浓浓的高原气息。
先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的烟云,只是由千万道尘埃组成,消失的时候,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个人都是浮尘,无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之子,无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美人,无论你在生活或历史的舞台上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对于整个浩瀚的人类历史来说,你仍然是一颗尘埃,充其量只是被气流高高举起的一颗尘埃。不可思议的是哪一种尘埃会遇到哪一种尘埃。历史就是由这种不经意和意想不到的安排组成的。
先说剧情:小说讲述了一个并不复杂,却跌宕起伏,扑朔迷离的故事:土司是康巴众多土司中的一员,他和妻子韩生了一个儿子,儿子是个傻子却经常说真话。之后,老土司不顾吉嘎活佛的阻拦,凭借汉人黄引进的鸦片迅速发家致富,成为当地的大天王。然而魔花罂粟乱了人心,君子贪恋权位。老土司为了杨总和金银,杀了忠诚的查查酋长。为了阻止其他土司的发展,他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得诅咒和巫术在双方的领地再次蔓延。其他部落的饥荒使拥有丰富粮仓的麦琪家族在第二年开展了小麦和大米贸易,并建立了边境城镇和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麦奇家族的鼎盛时期,红汉人来了。随着一声炮响,土司官寨烟消云散,旧制度瞬间崩塌。所有的奢侈品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就给了我们吐司二少爷的眼神。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们“能看到一切,不仅是今天,还有明天”。是它带领我们穿越时空,穿越土地,穿越民族,让我们见证了康巴土司制度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变成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
麦奇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经常拍他的肩膀,骂他“傻子”。智者一生气,说着就摇摇食指说:“你个傻子懂什么?”甚至有人叫他“傻子大师”。也许傻瓜没有自尊,所以这个“傻瓜大师”承认自己很可笑,并向人们自称“我是麦基家族一个傻瓜的儿子”......于是就成了众所周知的“傻子”。然而,这个傻瓜出乎意料地做了几件聪明的事。哥哥怀疑他在“装傻”,临死前对傻子哥哥说:“你知道这世上我最怕谁吗?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对傻子的成功行动欣喜若狂,认为他“比傻子还要聪明”,但他摇摇头说:“毕竟是个傻子。”麦基家的二少爷是不是在装傻?还是真的很蠢?聪明的读者是持怀疑态度的,他们会感叹到小说结束。“很蠢,真的很蠢。”米奇的吐司死后,他的敌人试图攻击他的傻瓜,二少爷。这个傻瓜实际上躺在床上,摆姿势让杀手杀了他。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连傻子都怕死,对吧?谁也不会想到这么致命的“愚蠢”。
一个运气好的傻子其实是在用他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一个傻子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是在欣赏、嘲讽、原谅之间打转。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都是那么理所当然,被一个傻子接受。
偏激
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是贝多芬传记。贝多芬教会了我什么是不屈不挠的精神。当我放下贝多芬的传记时,无数的感触涌上心头...
贝多芬是一位著名的作曲家。他的父亲是个没有上进心,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母亲是个女仆——厨师的女儿。贝多芬的童年包含着辛酸。从一开始他父亲就逼着他学音乐,他从小就失去了最爱的母亲。就在贝多芬风华正茂的时候,痛苦已经悄然敲门。从1796到1800,耳聋开始肆意,听力逐渐下降。一个钢琴作曲家最需要的是听力,而贝多芬在他可以大显身手的时候听力下降了,甚至听不到任何声音。可想而知贝多芬当时是多么的无助,面对的挫折是多么的巨大。如果你是别人,一定会对自己的未来放弃希望,从而破罐子破摔。但是贝多芬没有这样做。他独自忍受痛苦,依然坚持写作,依然为心上人朱丽塔工作?Gui Cadil写了著名的月光奏鸣曲,直到1801才告诉他的两个好朋友。贝多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以惊人的毅力在艰难中坚持,要知道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在失聪后创作的。
贝多芬饱经风霜。他经历挫折,享受成功。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成功是用汗水换来的”。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以后我一定要像贝多芬一样努力,不为别的,只为我们心中一样的不甘,一样的不舍。我必须努力去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不管在成功的路上会遇到多大的困难,因为我相信“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的人,一定会成功。”
这几天,我通过了电子琴考试。为了练好钢琴,这让我很努力,不得不夜以继日地练琴。过了几天,我累得连胳膊都抬不起来,很痛苦。老师也说我的钢琴练习越来越熟练了。真的是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是的,“成功是用汗水换来的”这句话在我身上再次得到印证。
提索
这部小说以19世纪的英国为背景,描述了一个贫穷的孩子汤姆和富有的爱德华王子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故事。穷小子汤姆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穷日子,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富有的王子,而厌倦了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的爱德华,则梦想着去民间尝尝当穷小子的滋味。
于是有一天,他们交换了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小说通过这个童话般的情节,首先以鲜明的对比展现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极度艰辛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极度奢侈。同时,小说也鲜明地表现了人人生而平等的民主思想和环境决定性格的唯物主义思想。汤姆不是生来就是穷小子,爱德华也不是生来就是王子。所有的区别只是在衣着和地位上。爱德华曾经对汤姆说:“如果我们光着身子出去,没人能分辨出哪个是你,哪个是我!”“的确,当穷小子穿上王子的衣服,大家都把他当成王子;当爱德华为穷孩子穿上衣服时,所有人都认定他是个穷孩子。既没有“自然财富”,也没有“自然王权”。问题的关键只是穿什么衣服,他在什么位置。
不仅如此,在汤姆穿上王子的衣服被推上王位后,他立即颁布仁慈的法律,释放无辜的囚犯,否认封建法律的荒谬,指责宗教裁判所漠视人命,成为一个受万民拥护的开明君主。爱德华为穷人家的孩子穿上衣服后,就可以废除酷刑,为不公正的监禁复仇,并在再次成为国王时颁布新的法律,以改善人民的处境。这是突发奇想还是良心复活?不,这是环境对性格的客观影响,是健康简单的人的生活的转变。汤姆来自人民,健康朴实的人民生活使他从小就具有善良正直、同情苦难、痛恨邪恶的品质。爱德华从宫廷走到民间后,受民众生活的影响,逐渐养成了与统治者完全不同的品质和性格。
最后,虽然小说以16世纪的英国为背景,但读者自然会将其与19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劳动人民的艰难处境联系起来。从小说中描写的统治者的行为,很自然地联想到当时美国资产阶级政府的恣意欺诈;从汤姆和爱德华交换身份后的思想、言行来看,很自然地把他们与深刻的种族歧视联系在一起。所以小说虽然是以16世纪的英国为背景,但是它的批判却是针对19世纪的美国。误会和身份交换是这个童话故事的主要情节,这个看似老生常谈的设定在马克?吐温的作品表现出隐藏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