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和有关的故事300字左右

① 讲述与自己有关的,让自己感动的小故事300字左右,一定得短、

给你复讲个笑话,有人要制一则故事,要求涉及江湖恩怨,要有三派纠葛,还要涉及到伦理,而且要有精彩的打斗场面,重要的是要短。于是有人投稿了。“牛鼻子老道,你竟敢和老衲抢师太,吃我一掌。”后面还有一则更夸张的,“师太,你竟敢和老衲抢牛鼻子老道,吃我一掌。”只供玩笑,建议写你自己的故事。

② 有关感动的真实小故事(300字左右)

这个故事不是感动,而是伤心·

永远有多远

曾经高中时,他和她深回深的爱着彼此!他们约定永答远都不要分开!

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他拉着她的手穿梭在人流中!

她很喜欢喝咖啡,喜欢喝咖啡店里的卡布基诺,可是而他家里条件不好!满足不了她这简单的要求!

他每天省下自己的早饭钱,给她买雀巢·就这样一日复一日·高中生活到了最后的时间!

她考入了理想的大学,而他却落榜了。。

他对她说,我要离开这座城市,去沿海城市打工,努力赚钱回来娶你!她坚决不同意!

可是最终还是无奈的答应·他们都哭了·对方都那样恋恋不舍·他吻了她,依然都闻到她嘴角那

余留的咖啡香味·

他走了,每天他努力的工作,每次打电话,都非常节省·

1年后

他想回来看看她,给她一个惊喜··就这样他坐着火车回来了·

他来到她的大学门口,着急的望着她的身影·一瞬间,他流泪了·

他看见了什么?她和一个男生亲密的走进了一家高档的咖啡厅·

他绝望了·质问上天,永远有多远?

③ 有关丝绸之路的故事300字左右

出使西域的张骞

公元前138年,张骞奉命率人前往西域,寻找并联络曾被匈奴赶跑的大月氏,合力进击匈奴。张骞一行从长安起程,经陇西向西行进。他们来到河西走廊一带后,被占据此地的匈奴骑兵发现。张骞和随从一百多人全部被俘。

匈奴单于知道了张骞西行的目的之后,把他们分散开去放羊牧马,并由匈奴人严加管制。还给张骞娶了匈奴女子为妻,一是监视他,二是诱使他投降。但是,张骞坚贞不屈。

整整过了十一个春秋,张骞才乘机和他的贴身随从甘父一起逃走,离开匈奴地盘,继续向西行进。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越过沙漠、戈壁,翻过冰冻雪封的葱岭(今帕米尔高原),来到了大宛国(今费尔干纳)。国王热情地接见了张骞,并帮助他先后到了康居(今撒马尔罕)、大月氏、大夏等地。但大月氏在阿姆河游安居乐业,不愿再东进和匈奴作战。张骞未能完成与大月氏结盟夹击匈奴的使命,却获得了大量有关西域各国的人文地理知识。

张骞在东归返回的途中,再次被匈奴抓获,后又设计逃出。于13年后回到长安。这次出使西域,使生活在中原内地的人们了解到西域的实况,激发了汉武帝“拓边”的雄心,发动了一系列抗击匈奴的战争。

公元前119年,汉王朝为了进一步联络乌孙,断“匈奴右臂”,便派张骞再次出使西域。这次,张骞带了三百多人,顺利地到达了乌孙。并派副使访问了康居、大宛、大月氏、大夏、安息(今伊朗)、身毒(今印度)等国家。但由于乌孙内乱,也未能实现结盟的目的。汉武帝派名将霍去病带重兵攻击匈奴,消灭了盘踞河西走廊和漠北的匈奴,建立了河西四郡和两关,开通了丝绸之路。

张骞不畏艰险,两次出使西域,沟通了亚洲内陆交通要道,与西欧诸国正式开始了友好往来,促进了东西经济文化的广泛交流,开拓了丝绸之路,完全可称之为中国走向世界的第一人。

2.投笔从戎的班超

“大丈夫无它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研间乎?”(《后汉书·班超传》)

匈奴是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善骑射,骠悍骁勇,进如鸟飞,顷刻毕至,退如烟云,须臾消逝,每当秋高马肥,即四下掳掠,中原一带不堪其扰。西域一带有五十余小国,全被匈奴控制,要有效抵御匈奴的侵扰,就必须控制西域各国,斩断匈奴的臂膀。

公元73年,班超随奉车都尉窦固出击匈奴,并奏请明帝派遣他出使西域。先到鄯善,国王先恭而后倨,班超推断匈奴也派使者来了。情势非常危急,只有先下手为强。班超集中随从36人,乘夜火烧匈奴使者的住所,杀死30余人,烧死100余人,鄯善国举国震恐,首先归汉。接着,班超马不停蹄出使于阗、疏勒,镇服两国,又粉碎了受匈奴指使的焉耆、龟兹两国的进攻,恢复了与汉朝中断了65年的关系。

班超决心长期留驻西域,从公元87年起,又陆续平定了莎车等国的叛乱,击退了大月氏王朝7万人的进攻,保护了西域南道各国的安全及“丝绸之路”的畅通。公元91—94年,龟兹、姑墨、温宿、焉耆、尉犁、危须等国先后臣服归汉,西域大小50国全部归属,汉章帝封班超为定远侯,西域从此安定,匈奴不敢南下。

④ 名人名言和有关的具体事例(300字左右)

热切地想要躲避过错,我们却常常更易陷入荒谬。 —— 贺拉斯

要使人成为真正有教养的人,必须具备三个品质:渊博的知识、 思维的习惯和高尚的情操。知识不多就是愚昧;不习惯于思维, 就是粗鲁或蠢笨;没有高尚的情操,就是卑俗。 —— 车尔尼雪夫斯基

不管怎样的事情,都请安静地愉快吧! 这是人生。我们要依样地接受人生,勇敢地、大胆地,而且永远地微笑着。 —— 卢森堡

人就个人而言终有一死,就整体而言则是不朽的。 —— 艾普利亚

追上未来,抓住它的本质,把未来转变为现在。 —— 车尔尼雪夫斯基

未来是光明而美丽的,爱它吧,向它突进,为它工作,迎接它,尽可能地使它成为现实吧! —— 车尔尼雪夫斯基

不参加变革社会的斗争,理想永远是一种幻影。 —— 吴运铎

人类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 —— 欧文

过于求速是做事上最大的危险之一。 —— 培根

一个不注意小事情的人,永远不会成功大事业。 —— 卡耐基

杀了“现在”,也便杀了“将来”。----将来是子孙的时代。 —— 鲁迅

⑤ 我和书的故事300字

我和书的故事

我爱读书。因为书几乎占据了我房间一半的空间,书架上,床头、枕头下。我爱读书,因为书总是伴我进入梦乡,当我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时,我非常快乐。

有一次,晚上我睡觉时正在看《三国演义》,妈妈进来了说:“太晚了,快睡吧,明天还要上学呢?”之后妈妈走了。我接着又继续看,过了一会我听见有脚步声,我赶快把书叠好角,放在枕头下。妈妈进来了,看见我熟睡的样子,便走了。等妈妈走后我急切拿出书来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不知是妈妈听见翻页声还是怎么?一下子进来,把我抓了个正着,严厉地训斥了我一顿。之后我一晚上都没睡好。结果第二天上课无精打采,一整天都没有精神。

这件事让我懂得了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过我每晚还都看一会儿书。

⑥ 我和朋友的故事300字

友谊如一盏灯,照亮你的心灵。友谊如指路人,在你茫然的时候,指引着你前进。友谊如一朵鲜花,芳香我们的心灵。.友谊如……人的一生,不能没有朋友,朋友,他能赶走了我心中的寂寞和痛苦,给我带来欢乐。朋友,他使我远离冷漠、虚假。朋友他给我无数的信心和快乐。

--题记

他,浓浓的眉毛下衬托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一身白净的皮肤,他就是我的好朋友——业发,我和业发认识已经有一年多了,他给我带来欢乐,带来……

业发,他是我学习上最大的对手。他勤学好问、尊敬师长、待人友好,是学生们的榜样。因为他,我得更努力的学习,因为我们的目标相同,都是夺取全年级第一。每次大考,要不是我第一,就是他第一(目前来说,我夺取的第一比他多点)。如果他没考好,他肯定会总结经验,努力学习,改进自己的不足之处,使自己更优秀。他从来不会因为的一次失败而放弃,相反,他会找出原因,更加努力的学习,我不得不也加把劲,努力学习。记得有一次,我和他说:“业发,我们要考同一所高中,到高中的学校我们继续竞争,好吗?”他说:“好啊!”看样子,我们的战争是很难停止的,相反战争会越来越激烈。但我们不象其他人那样,反目成仇,相反我们还是很好的朋友呢,在学习上,我有不懂的地方,我会去问他,他也很乐意,他会详细的和我讲解,他有不懂的题,我也会讲给他听。因为有和业发竞争的压力,我越来越坚强,我要把压力变为动力,越来越努力的学习,努力的去和业发争第一。有时我没有考好,他会鼓励我,要我努力,和他继续竞争。有了业发的鼓励,加上我自己的不服输的性格,我又和业发开始竞争了,这就是业发给我带来的学习动力,在这,我要好好的对业发说:“谢谢你!我一定会奉陪到底!”

业发,为什么会给我带来欢乐呢?因为我们不仅仅是学习上的对手还是很要好的朋友,玩伴呢!有时,没事时他会叫上几个好朋友来和我一起玩,打球。这时,我也会叫上几个好朋友来,一起玩。我们几个在一起总玩得很开心。这样,业发他们、我和我的朋友们既锻炼了身体也玩得开心。因为我们是同学,我们在一起总是很谈得来,可以谈学习、谈理想……这些都是业发给我带来的欢乐

⑦ 我和……的故事(300字)

篇一:我和书的故事[3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知识的源泉。我有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书,它们扩大了我的视野,给了我无穷的知识。

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妈妈送我了一套《丁丁历险记》。我拿到书后,就迫不及待地打开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知不觉,半个小时过去了,我听见妈妈叫:“吃饭啦!”我不屑一顾地说:“我再看一会儿嘛,马上就来!”又过了一会儿,妈妈急切地说:“快点,饭都凉了。”我只好无奈地走到餐桌前,狼吞虎咽地吃完饭后,又跑到书房开始看书。妈妈奇怪地问:“今天怎么吃这么少?”我回答说:“我的书还没看完呢!”妈妈只好对爸爸说:“他真是个小书迷呀!”

从那以后,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看一会儿,有时还带到学校去看。

书,是我的好伙伴,是我的老师,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认识了美丽的世界,书是我永远的朋友。

篇二:我和书的故事[300字]

每到周末,我和妈妈都要去少儿图书馆借阅书籍。看到书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琳琅满目的书籍,我兴奋不已。这里有《白蛇传》、有《岳飞传》、有《西游记》、有《百家姓》、还有《安徒生童话》……我最喜欢的还是《木偶奇遇记》把它借阅回家阅读。

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作者是卡洛。科洛迪的著作,故事中有许多感人的情节。我感受到了匹诺曹千里寻父的辛苦,也看到了狐狸与猫的狡猾,还看到了匹诺曹用真诚的心感动了农夫。我要学习匹诺曹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

其实才开始我是不太喜欢读书的,后来我看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名言名句让我有了深深的感悟。我要通过阅读书籍,来提高我的作文水平,提高认识。

我现在已经和书籍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不但让我丰富了知识,而且让我在阅读中找到了童年的乐趣!

篇三:我和书的故事

[300字]

过去,我总是爱看漫画书,妈妈常常劝我说:“最精彩的故事往往在文字里”,我却不以为然。

周末的下午,妈妈想带我去书店看书,可我却想留在家里看电视,妈妈故作神秘地说:“我们去书店赚钱吧!”“真的吗?我才不信!”我撅着小嘴,但还是跟着妈妈来到书店。书店里各种书籍让人眼花缭乱,我挑了一本侦破小说,来到书店的茶座区开始阅读

⑧ 和艺术有关的故事(要300字)

①肖邦三岁的时候,一天晚上,家里举行晚会,别的孩子都在跳舞,只有小肖邦他在看妈妈弹琴时手指的动作。晚会结束了,他就坐在妈妈的钢琴前弹出一支悠扬的曲子。妈妈听了很惊讶,第二天就给他请了一位钢琴老师。小肖邦学琴很认真,可是,因为年龄小,手也小,影响按键。他就在每天晚上睡觉前,把手指头缝里塞上木塞子,是手指的间隔大一些。经过五年的艰苦练习,肖邦八岁那年,就登上了大舞台演奏钢琴了。成千上万的听众,被优美的琴声陶醉了,剧场里不断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肖邦爱弹钢琴,并且不怕吃苦,刻苦练习,最后成为了世界一流的钢琴家。一个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就要付出超常的努力

②有一群虫子聚集在草地里一起聚餐联谊,它们一兴奋地聊着天,一边开心地吃着可口美味的食物.不多久,它们就把准备的汽水喝了个精光。

在没有汽水的情况下,大家口渴难耐,所以就商量要推派一个代表跑腿帮大家买汽水,而卖汽水的地方又离这里有一段很长的路程,小虫们认为要解决口干舌燥的急事,一定要找到一位跑得特别快的代表,才能胜任这样的任务。

大伙你一言我一语,环顾四周,挑来选去,最后一致推选蜈蚣为代表,因为它们认为蜈蚣的脚特别多,跑起路来,一定像旋风般的快。蜈蚣在盛情难却的情况下,起身出发为大家买汽水,小虫们放心地继续嬉闹欢笑,一时忘记了口渴。

过了好久,大家东张西望,焦急地想蜈蚣怎么还没回来。情急之下,螳螂自告奋勇跑去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它一推开门,才发现蜈蚣还蹲在门口辛苦地穿着鞋子呢!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一般人常常会根据外表来判断一个人的能力或人格,然而,实际上看走眼的几率是相当高的.毕竟,一个人的能力或人品是无法单凭外表来评判的.此外,人们也常常产生先入为主的偏见,以为只要腿长或脚多,就一定跑得快.然而像故事中的蜈蚣一样,虽然脚多,却不见得跑得快.所以,客观地评估一个人的优缺点实在是有必要的,尤其对人事主管而言,在招聘或任用时,更应站在不偏不倚的角度,去除个人的偏见,甚至发展或建立一套客观的评估标准来选才、用才,才不会造成人力资源的虚耗或有人怀才不遇的遗憾。

第二个可能有点长。。。你概括哈大意就行。。。Please、采纳。 达·芬奇从小被父亲送到好友,著名画家和雕塑家韦罗基奥的作坊当学徒。

达·芬奇来到作坊以后,老师韦罗基奥就拿来一个鸡蛋让他画。达·芬奇很快就画了几张,可是老师让他继续画,一连几天都是如此。达·芬奇终于不耐烦了,认为老师小瞧了他,让他画这么简单的鸡蛋。老师看出了他的心思,意味深长地说:“这个蛋可不简单,世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蛋,即使是同一个蛋,由于观察角度不同,光线不同,它的形状也不一样啊。”

达·芬奇恍然大悟,原来老师是为了培养他观察事物和把握形象的能力呀!从此以后,他废寝忘食地训练绘画基本功,学习各类艺术与科学知识,为他以后在绘画和其它方面取得卓著的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王献之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自幼聪明好学,在书法上专工草书隶书,也善画画儿。他七八岁时始学书法,师承父亲。有一次,王羲之看献之正聚精会神地练习书法,便悄悄走到背后,突然伸手去抽献之手中的毛笔,献之握笔很牢,没被抽掉。父亲很高兴,夸赞道:“此儿后当复有大名。”小献之听后心中沾沾自喜。还有一次,羲之的一位朋友让献之在扇子上写字,献之挥笔便写,突然笔落扇上,把字污染了,小献之灵机一动,一只小牛栩栩如生于扇面上。再加上众人对献之书法绘画赞不绝口,小献之滋长了骄傲情绪。献之的父母看此情景,若有所思……

一天,小献之问母亲郗氏:“我只要再写上三年就行了吧?”妈妈摇摇头。“五年总行了吧?”妈妈又摇摇头。献之急了,冲着妈妈说:“那您说究竟要多长时间?”“你要记住,写完院里这18缸水,你的字才会有筋有骨,有血有肉,才会站得直立得稳。”献之一回头,原来父亲站在了他的背后。王献之心中不服,啥都没说,一咬牙又练了5年,把一大堆写好的字给父亲看,希望听到几句表扬的话。谁知,王羲之一张张掀过,一个劲地摇头。掀到一个“大”字,父亲现出了较满意的表情,随手在“大”字下填了一个点,然后把字稿全部退还给献之。

小献之心中仍然不服,又将全部习字抱给母亲看,并说:“我又练了5 年,并且是完全按照父亲的字样练的。您仔细看看,我和父亲的字还有什么不同?”母亲果然认真地看了3天,最后指着王羲之在“大”字下加的那个点儿,叹了口气说:“吾儿磨尽三缸水,惟有一点似羲之。”

献之听后泄气了,有气无力地说:“难啊!这样下去,啥时候才能有好结果呢?”母亲见他的骄气已经消尽了,就鼓励他说:“孩子,只要功夫深,就没有过不去的河、翻不过的山。你只要像这几年一样坚持不懈地练下去,就一定会达到目的的!”

献之听完后深受感动,又锲而不舍地练下去。功夫不负有心人,献之练字用尽了18大缸水,在书法上突飞猛进。后来,王献之的字也到了力透纸背、炉火纯青的程度,他的字和王羲之的字并列,被人们称为“二王”。 颜真卿是唐代著名书法家 为了学习书法,颜真卿起初向褚遂良学习,后来又拜在张旭门下。张旭是唐代首屈一指的大书法家,各种字体都会写,尤其擅长草书。颜真卿希望在这位名师的指点下,很快学到写字的窍门,从而一举成名。但拜师以后,张旭却没有透露半点书法秘诀。他只是给颜真卿介绍了一些名家字帖,简单地指点一下字贴的特点,让颜真卿临摹。有时候,他带着颜真卿去爬山,去游水,去赶集、看戏,回家后又让颜真卿练字,或看他挥毫疾书。转眼几个月过去了,颜真卿得不到老师的书法秘诀,心里很着急,他决定直接向老师提出要求。

一天,颜真卿壮着胆子,红着脸说:“学生有一事相求,请老师传授书法秘诀。” 张旭回答说:“学习书法,一要‘工学’,即勤学苦练;二要‘领悟’,即从自然万象中接受启发。这些我不是多次告诉过你了吗?”颜真卿听了,以为老师不愿传授秘诀,又向前一步,施礼恳求道:“老师说的‘工学’,‘领悟’,这些道理我都知道了,我现在最需要的是老师行笔落墨的绝技秘方,请老师指教。”

张旭还是耐着性子开导颜真卿:“我是见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察笔法之意,见公孙大娘舞剑而得落笔神韵,除了苦练就是观察自然,别的没什么诀窍。”

接着他给颜真卿讲了晋代书圣王羲之教儿子王献之练字的故事,最后严肃地说:“学习书法要说有什么‘秘诀’的话,那就是勤学苦练。要记住,不下苦功的人,不会有任何成就。”

老师的教诲,使颜真卿大受启发,他真正明白了为学之道。从此,他扎扎实实勤学苦练,潜心钻研,从生活中领悟运笔神韵,进步很快,终成为一位大书法家,为四大书法家之首。

怀素小时候家里很穷,年少时就出家当了和尚,诵经坐禅等佛事之余,他对练字产生了兴趣。因为买不起纸张,就找来一块木板和圆盘,涂上白漆书写。后来,怀素觉得漆板光滑,不易着墨, 就又在寺院附近的一块荒地,种植了一万多株的芭蕉树。芭蕉长大后,他摘下芭叶,铺在桌上,临帖挥毫。

由于怀素没日没夜的练字,老芭蕉叶剥光了,小叶又舍不得摘,于是想了个办法,乾脆带了笔墨站在芭蕉树前,对着鲜叶书写,就算太阳照得他如煎似熬;刺骨的北风冻得他手肤迸裂,他还是在所不顾,继续坚持不懈地练字。他写完一处,再写另一处,从未间断。这就是有名的怀素芭蕉练字。

他勤学精研;又用漆盘、漆板代纸,写至再三,盘板都穿,秃笔成冢,以“狂草”出名。“运笔迅速,如骤雨旋风,飞动圆转,随手万变,而法度具备”。前人评其狂草继承张旭又有新的发展,谓“以狂继颠”,并称“颠张醉素”。对后世影响也很大。怀素晚年草书趋于平淡。

⑨ 作文我和谁的故事300字左右

我和书的故事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